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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2009年度工作总结和2010年度工作要点
来源: 时间: 2018-11-21
(2009年12月21日市十二届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
2009年工作总结
一年来,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在市委、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部署,依法履职,突出重点,积极开展工作,较好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年初,市委提出“保发展、增就业、促和谐”的目标。委员会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抓住以创业促进就业这一重点,服务全市经济发展大局,做了大量工作。
一是深入调研,协助大会形成决议。去年下半年以来,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市就业形势十分严峻。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前,委员会深入到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围绕返乡农民工、城镇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复转退伍军人就业情况开展调查研究,认识到发展经济,解决就业难题,必须鼓励自主创业,发挥创业的带动效应。会中,组织袁能银等18名代表联名向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提出《关于大力实施以自主创业带动就业工程的议案》。会议期间,大会主席团将此议案交付委员会审议。委员会及时认真审议后,向大会提交了就此议案作出决议的审查报告。经主席团和全体与会代表一致通过,大会作出了《关于鼓励自主创业,促进就业增长的决议》,这个决议对应对金融危机,保民生,促发展都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是及时开展督办工作。会后,委员会将督促该决议的贯彻执行作为年度工作重点,协助常委会采取多种方式跟踪督办,以保障决议得到有力的贯彻执行。3月初,委员会即制定跟踪督办工作方案,明确督办内容和时限,落实工作责任,主动督促市政府制订相关措施,执行人大决议。随后,市政府出台了具体执行意见。6月,委员会提请主任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贯彻执行决议情况的汇报,主任会议成员及时了解半年来决议执行的初步进展情况。
三是通过调研活动,促进政府加强创业带动就业工作。9月中下旬,委员会在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吴兴龙、副主任左莉的带领下,就决议执行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在调查研究的过程中,始终坚持督促政府及时解决创业促进就业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调研中,委员会采取听取工作汇报、实地察看、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先后听取了市劳动就业、财政、经济、银行、担保公司等14个相关单位和部门以及部分城区政府的工作汇报,实地察看了联海冷链物贸交易市场、牧羊湖特色产业一条街、下陆工业园和黄石市、大冶市有关创业培训基地,召开3个座谈会,听取了30多名相关方面代表的意见建议。整个调研活动时间跨度长、调研范围广、情况摸得透、问题找得准。针对调研中发现的创业氛围、资金、服务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委员会督促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及时研究解决,推动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边整边改,促进了决议的贯彻执行。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制定方案,明确责任,切实整改。针对创业氛围不浓问题,进一步加大了宣传力度,通过在黄石日报、东楚晚报开办专栏,利用户外大型电子显示屏,组织创业宣讲团巡回演讲报告等方式,公布、宣传政府扶持创业的各项政策、措施、业务流程和创业典型,逐渐营造出良好的促进创业氛围。针对创业资金难题,及时出台了关于加强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专题会议纪要。9月调研时小额担保贷款只发放了3000多万元,两个月后,已经达到了9700万元。针对创业服务问题,开展了“创业帮扶7棒式接力棒”活动,改善了创业环境,创建省级、国家级创业型城市的工作推向了高潮。
四是坚持一督到底,不断加强决议执行的督办力度。12月,委员会提请市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创业促进就业的专项工作报告,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监督方式,督促决议执行。在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委员会形成调查报告供会议参阅,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充分肯定市政府促进创业推动就业取得成绩的同时,提出了进一步加强该项工作的意见建议。会后,委员会及时将组成人员的意见整理汇总,形成审议意见,经主任会议审定后交由市政府研究处理,并将跟踪督办审议意见处理情况纳入明年工作计划,以保障决议切实得到贯彻执行。
二、抓住难点,创新求实,维护司法公平正义
民事案件,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一直以来是司法工作中的难点,也是社会各界议论的热点。委员会选准主题,不断探索类案监督的新方式,讲求实效,协助常委会开展司法监督,维护司法公平正义。
一是注重选题的连续性。近年来,随着社会转型,我市民事审判案件案结事未了,涉法涉诉信访较多。委员会继去年协助常委会开展对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专项工作监督之后,决定将之延续到审判环节,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法院民事再审专项工作报告,以详细了解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情况。这样既保持了选题的连续性,又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两个方面了解了真实情况,便于更好地开展监督。
二是保持工作的创新性。3―5月,委员会就我市民事再审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工作中,委员会继续采取类案监督的方式,组织法律咨询组随机抽阅了10起民事再审案件,写出专门的情况报告,并将其要点纳入委员会调查报告供常委会会议审议时参考。此外,还注重继续创新,组织部分委员和市人大代表旁听了两起民事再审案件的庭审,现场了解民事再审从宣读法庭纪律、审判长入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告知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宣布开庭、组织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直至宣布休庭的庭审全过程,实地了解法院在具体的民事再审庭审时,是不是认真贯彻实体法和程序法,审判程序是否规范,事实调查是否清楚等情况,从中找出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
三是增强整改的实效性。司法监督的目的,在于督促司法机关完善内部监督机制,重点解决司法工作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带有共性的问题,促进司法公正。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法院民事再审专项工作报告,会后,整理形成审议意见。委员会注重抓好审议意见的落实,增强整改工作的实效。一是开展面对面交办。通过面对面交办审议意见,委员会当面向市法院指出整改工作重点,明确时限和要求,对经过努力短期内能够整改的,督促其采取措施,切实整改。二是审查书面整改报告。针对申诉渠道、审判质量、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市法院设立诉讼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当事人各项诉求,畅通申诉渠道;成立审判管理办公室,采取绿、黄、红牌方式,对案件审判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建立质量评查、奖惩机制,完善质量监管体系;充实审监队伍力量,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市法院关于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书面报送委员会后,委员会认真进行审查,并对报告提出修改意见,要求市法院予以回应。三是实地检查整改情况。在书面审查的同时,委员会还实地察看了市法院整改工作情况。重点察看了诉讼服务中心,绿、黄、红牌动态审判管理,质量评查和再审法官队伍建设等情况,根据实地察看情况看,市法院高度重视,措施得力,效果比较好。四是报请主任会议成员了解整改情况。主任会议成员专程听取了市法院工作汇报,现场察看了诉讼服务中心、动态审判管理,并对市法院整改措施得力、整改效果明显给予了充分肯定。
三、关注热点,深入调研,促进解决民生问题
社会化养老、妇女权益保障、未成年人保护、社区建设等民生问题,还很大程度上存在薄弱环节,人民群众都非常关注。委员会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找准民生问题的症结,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督促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切实解决好民生问题。
一是深入调研,促进社会化养老工作。老有所养是当前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市人大代表也非常关注,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上,部分代表提出“关于在我市建设一座多功能、高档次老年公寓的议案”。为摸清情况、找准问题、提出对策,左莉副主任率委员会及机关相关部门同志组成调研组,从4月份开始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走访探问,了解到社会化养老存在集中养老机构发展滞后、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亟待建立和完善、养老服务社会化趋势认识不足等问题,提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方资助,统筹规划,创新机制,落实优惠政策,加快发展养老服务机构,积极推进居家养老,大力培育中介市场,加快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等对策。报告送市政府后,市政府高度重视,加速出台了《黄石市养老服务社会化实施方案》,社会化养老服务工作稳步推进。
二是从“两个规划入手”,关注妇女权益保障。妇女权益保障关系广大妇女切身利益。委员会从妇女儿童发展“两个规划(2001-2010)”达标情况检查入手展开调查研究,专题听取市妇联关于我市妇女权益保障工作情况的汇报,召开座谈会听取市妇联、市总工会、市法院、市公安局等单位和部门关于我市妇女权益保障情况现状、妇女儿童发展规划达标情况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形成调查报告分别报送市委,并送市政府。委员会充分肯定了全市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加强我市妇女权益保障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指出应进一步加强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继续加大落实力度,保证“两个规划”指标顺利完成。市政府根据委员会意见建议,及时进行部署,明确现阶段达标工作重点,督促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两个规划”,加强了经济社会转型时期的妇女权益保障工作。
三是现场协调,促进社区建设工作。社区是基层组织,涉及千家万户。“关于尽快解决社区无办公用房的议案”所涉及的问题,是文化宫社区多年来一直努力而未解决的棘手问题,关系该社区2000户居民。7月中旬,委员会深入社区,实地察看办公用房,进行了现场协调。经与市人防办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目前市人防办、财政局及黄石港区政府、胜阳港街办已经协调解决了该社区无办公用房的问题,促进了文化宫社区建设。
四是协助配合,积极为未成年人保护、药品监管立法建言献策。今年,省人大常委会来黄进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修订)》、《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办法(草案)》立法调研,委员会相继组织市中院、市检察院、市综治办、市政府法制办、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团市委、市文化局、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市药品管理局、市卫生局等单位和部门,邀请部分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和了解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为省人大常委会立法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建议,使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更好地反映和体现了人民群众的意愿。
四、规范程序,加强协调,依法处理来信来访
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委员会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协调配合,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一是规范信访件处理程序。委员会坚持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归口管理,将收到的信访件交由机关信访部门处理,避免多头处理信访案件;全年向机关信访部门转交信访件10余件。对常委会领导批转委员会处理的信访件,则依法认真处理。委员会还从制度建设入手,建立涉法涉诉信访台帐,规范信访件处理程序,做到来信来访有登记、批办有意见、处理有结果。
二是协助处理领导包案。委员会将协助常委会领导处理包案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主动加强协调联系,提供法律咨询,积极协助常委会领导同志有效解决了5宗重大疑难信访案件,实现了息诉息访,较好地维护了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慎重处理重要信访件。对于领导批转的特别重大或重点疑难案件,经委员会集体研究后转交相关部门办理,要求相关部门限期报告处理结果。10月,新疆某公司向委员会申诉请求解除我市某基层法院对其单位帐户的查封、冻结裁定,因该案情况复杂且涉及敏感地区,委员会经慎重研究,决定交由市法院纪检部门处理并回复结果,目前,市法院回复该案已解除查封。
六、注重学习,认真履职,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一是注重加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的学习。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各项学教活动。特别是积极参加全市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委员会全体同志进一步树立了科学发展的思想,并用以指导自身工作实践。有计划有重点地学习了监督法和民诉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学习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工作的相关决议,进一步提高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工作人员的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
二是增强责任感,认真履行职责。分解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年初,根据各自分工,委员会将年度工作要点目标任务分解到人,确定工作完成时限,明确各自工作责任。凡属委员会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委员会都进行专门审议和研究。2009年,委员会共组织召开10次会议,重点对审查报告、调研报告、工作总结及工作要点等进行审议。发挥委员作用,坚持集体履职。委员会注重发挥全体组成人员特别是不驻会委员的作用,委员会组织的会议、调查活动,所有委员都踊跃参加,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年来,委员会的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工作开展还不够平衡,自身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在新的一年里,委员会将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人大内务司法工作的新思路,努力开创我市人大内务司法工作的新局面。
2010年工作要点
2010年,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将继续在市委、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实施监督法和省实施办法,履行法定职责,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努力完成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协助常委会开展专项工作监督
建议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检察院关于监所检察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重点了解看守所、监狱等监管执法检察、防超期羁押、推行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推进派驻检察室与监管单位信息联网和监控联网等方面工作情况。
建议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五五”普法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二、协助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
建议常委会开展消防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重点检查消防工作网络和责任体系、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城镇人口密集区和重点地域消防防范工作情况。
三、继续督促市人大有关决议的执行
继续督促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鼓励自主创业,促进就业增长的决议》的执行。通过跟踪督办2009年度常委会关于创业促进就业专项工作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保障该决议的贯彻执行。
四、认真督办代表建议
认真做好交办的代表建议督办落实工作,及时了解办理进展,适时听取办理情况的汇报,切实提高督办实效。
五、委员会其他工作
1、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继续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监督法和省实施办法,学习法律法规、人大业务知识;
2、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继续坚持和完善目标责任分解制度;深化信访接待相关受理、处理、回复制度,适时组织专题研讨;
3、继续加强对法律咨询组的指导工作;积极协助上级人大来黄开展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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