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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族宗教侨务委员会2010年度工作总结和2011年度工作要点
来源: 时间: 2018-11-21
(2010年12月7日黄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族宗教侨务委员会第8次会议通过)
2010年度工作总结
2010年,市人大教科文卫民宗侨委员会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围绕市委“三大战略”,认真按照常委会及主任会议决定的事项开展工作,一年来,共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2个、提请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工作及调研检查报告6个,协助上级和本级人大常委会及本委员会开展视察、检查9次,还多次就有关专题进行了调研,为推进我市教科文卫民宗侨外等方面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突出工作重点,积极履行监督职责
一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制订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分步实施,做到寓监督于支持之中,有重点地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一)服务中心,加强对“双迎”筹备工作的督促检查。举办中国·黄石首届国际矿冶文化旅游节暨建市60周年庆典活动是2010年全市上下的一项中心任务,也是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点。为推进各项筹备工作的顺利开展,在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领下,我委多次对庆典筹备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实地察看了团城山公园景观改造工程、黄金山高中建设、中医院综合大楼和“三馆一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听取相关部门筹备工作情况汇报,并形成了调查报告,针对部分重点项目进展不快,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双迎”活动的氛围不浓等问题,提出了进一步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努力营造举办矿冶文化旅游节的良好氛围;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各个“双迎”项目按期竣工;狠抓综合治理,大力提升城市文明程度等针对性建议。人大常委会还为此听取了政府的专题报告,并依据我们的建议,召开了专题督办会,从而有力地保证了我市“双迎”工作的顺利进行,使节庆活动取得很好的效果。
(二)开展专项工作监督,促进民族宗教政策的落实。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对于促进民族团结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按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民族宗教工作情况的报告。为了使本次专项工作监督取得实效,我委具体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会前,在常委会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对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先后走访调查了大冶市青山寺、圆通寺,阳新县法雨禅寺、万佛寺,西塞山区隆兴寺、五龙禅林等十余所宗教活动场所,召集相关县(市)区民族宗教工作的负责同志和民族宗教方面的代表人士进行了座谈,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在深入分析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现状与问题的基础上,向常委会提交了调查报告,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参阅。二是会议期间,认真听取、收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建议。会后,及时整理并起草审议意见,提请主任会议通过,转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三是针对审议意见中提出的回民“三食”补贴标准低、执法主体建设滞后等问题,加强了跟踪督办。市政府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就审议意见中提出的问题及时部署落实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市财政部门在过去每年拨款10万元的基础上又增拨了5万元,提高了回民“三食”补贴标准,并纳入了财政预算。按照“宗教部门应纳入政府序列”的要求,在机构改革中,全市宗教部门都纳入了政府序列,大冶市、阳新县和四个城区都加强了基层执法主体建设,并分别通过了省民宗部门的检查验收。
(三)开展法律监督,促进文物保护法的实施。为了加强和改进我市文物保护工作,在市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领下,我委对我市实施文物保护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实地察看了市博物馆、铜绿山古铜矿遗址、大冶兵暴旧址和龙港革命旧址群,听取了市文化部门和大冶市、阳新县政府的相关情况汇报,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座谈。针对我市文物保护工作中存在的“五纳入”工作进展缓慢、文物保护法的宣传不够深入、文物工作管理队伍薄弱等问题,建议各级政府要提高文物保护意识,按照文物保护法的要求,将文物保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认真贯彻实施文物保护法,继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遗产和发扬光荣革命传统的良好氛围;对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要依法加强管理,实行有效保护。并根据调研的情况形成了《关于我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情况的调查报告》并送达政府相关部门,为坚持依法做好我市文物保护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督促政府落实审议意见,进一步推动教师法的贯彻实施。贯彻实施教师法,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对推进我市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落实科教兴市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促进教师法在我市的贯彻实施,在审议意见下发后,按照监督法和省实施办法的规定,我们加大监督力度,针对审议意见中提出的“中小学教师结构性缺编、培训和部分待遇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深入广泛地宣传贯彻教师法,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环境;加强教师的继续教育培训,进一步促进教师队伍的全面建设;加大教育投入,进一步改善农村和城市边远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为教师教育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在日常调研中,我委对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多次进行调查了解,有效地促进了教师绩效工资的全面落实。全市共投入资金5700万元,改造农村中小学校146所,农村学校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
二、关注社会发展,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作为提高人大工作质量和效能的重要手段,我们把调查研究贯穿于全部工作的始终,精心选择调研主题,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调研。
(一)围绕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促进城市转型开展专题调研。我市作为一个传统工业产业基地,已被国家确定为全国第二批重点支持的资源枯竭型城市,城市如何实现转型寻找新的出路,是全市上下思考的重大问题。为此,我们围绕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这个课题,考察学习了沿海地区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先进经验,听取相关部门的专题汇报、开展调研,深入企业走访座谈,和相关方面研究城市转型发展对策,认为我市应利用制定“十二五”规划之机,调整布局好战略性新兴产业,充分利用我市科技人才优势并制定吸引人才政策措施,引进、培养以及发挥科技人才的作用,以科技创新带动新兴产业发展,以科技创新改造传统产业,大力推动产业链的延伸发展,提高企业创新能力,提升产品技术含量,不断增强城市的竞争力。对调查研究形成专题调查报告,供市委决策参考。
(二)围绕推动社会事业发展,深入开展调研。教育发展一直是全社会重点关注的对象。今年我们围绕高等教育发展,先后到湖北师范学院、黄石理工学院、黄石职业技术学院等三所高校进行调研,深入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一方面,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大贯彻落实高等教育法的力度,支持我市高校的发展;另一方面,高校也应该充分发挥自己的特色,抓住“两型社会”建设和“三大战略”发展机遇,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在服务地方经济中寻求新发展。
(三)围绕编制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城市建设与发展规划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经专家评审,我市被国家科技部确定为第三批全国科技进步示范城市。为加强科技示范城市的建设工作,以及强化科技示范城市创建后对我市各项社会事业和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委员会召开会议,对我市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城市建设与发展规划进行了审查,提出了《关于黄石市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城市建设与发展规划的审查报告》,提请常委会作出了《关于黄石市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城市建设与发展规划的决议》,促进了政府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认真督办,促进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落实
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是政府听取群众呼声、践行为人民服务的重要途径,也是人大履行监督工作的职责。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闭会后,常委会交办我委重点督办的代表建议有三件,分别是《关于加快黄石实验高中校舍维护改造的建议》、《关于加快黄石二中第二期改扩建工程建设的建议》和《关于尽快新建黄石市妇幼保健院门诊综合楼的建议》。为了使这些建议得到认真办理,我们集中研究建议提出的问题,多次到相关部门了解情况,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意见,加强督办,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针对黄石实验高中的校园发展问题,市规划部门已经组织编制完成了《黄石实验高中控制性详细规划》。目前,黄石二中校园改造建设工程正在实施,新征土地面积33.14亩,学校项目建设调整规划已制定完成;新学生公寓修建和图书馆改造工程已经完成并投入使用;通用技术教室、机器人教室已安装完毕,通过了市级验收。
四、加强与有关方面的联系,促进委员会工作深入开展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注意加强与各方面的联系和协调配合,积极促进工作发展。
(一)积极配合省人大的各项工作。今年,我们分别协助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和民宗侨外委员会开展了《全民健身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和宗教工作情况专题调研。为确保每次调研活动的顺利开展,我们及时协调有关部门,提出调研方案,从汇报材料的准备,视察路线的衔接,相关部门的会议通知,接待住宿的安排等,积极做好服务工作,获得了省人大的好评。按照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检查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通知要求,我委对我市实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的情况进行了调研,围绕贯彻实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形成了调研报告提交给省人大民宗侨外委员会。
(二)争取上级人大的指导和支持。我们坚持向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和省人大民宗侨外委两个委员会汇报工作,积极参加省人大组织的有关活动。今年10月份,参加了全省人大教科文卫工作座谈会,并在会上作了题为《积极履行监督职责,促进教科文卫事业发展》的发言,交流了我市人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发挥教科文卫事业对构建和谐社会的推动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一些好的做法。
(三)注重加强同人大代表和政府对口部门的联系。每次开展视察检查活动,我们都坚持邀请有关方面人大代表参加,注意听取他们的意见,并及时将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向有关方面反映。与此同时,在日常工作中,注意加强同政府对口部门的联系。在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领下,我们分别走访了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市人口与计生委、市档案局、市科协等对口部门,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对推动我市人大教科文卫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充分利用代表的专业特长和行业优势,我们召集市人大教科文卫专业代表小组召开了代表小组会议,听取他们对我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委员会明年工作计划的意见和建议,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五、与时俱进,努力加强自身建设
为适应新形势对人大教科文卫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我委十分注意抓好自身建设,加强学习,提高素质,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一是强化能力建设。我们把加强学习作为自我完善和提高的基础,先后专题学习了温总理《让科技引领中国可持续发展》的讲话、新选举法、政府工作报告等。委员会全体人员还积极参加了机关举办的“市人大机关能力建设专题讲座”等活动。
二是加强作风建设。坚持深入基层,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力求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大局,高度关注我市新农村建设和招商引资等关系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问题,并积极开展了一些工作。今年,委员会办公室的同志还参加了纪念市人大设立常委会30周年的相关筹备活动、承担了新农村建设联系点和矿冶文化旅游节对外联络工作,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
一年来,我们认真按照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部署要求,尽职尽责,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法律赋予的职责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如密切与人民代表的联系、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探索、改进和提高。
2011年度工作要点
2011年,我们将认真学习和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发展大产业、打造大园区、建设大城市”三大战略,继续关注民生,积极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推进我市教科文卫事业和外事侨务及旅游工作的发展、保障民族宗教工作的顺利进行,为我市社会和经济的全面进步作出贡献。
一、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的工作报告
关于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报告。(3月)
二、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的工作报告
关于我市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6月)
三、执法检查
协助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在我市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5月)
四、审议意见跟踪督办
(1)开展对《关于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9月)
(2)开展对《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11月)
五、专题调研
1、开展关于我市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的调研。(8月)
2、开展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在我市贯彻实施情况的调研。(10月)
六、开展专业代表小组活动
围绕常委会审议议题和“一府两院”有关重点、难点工作,组织专业代表小组成员进行视察调研,为常委会审议和“一府两院”改进工作提供建议和意见。
七、委员会其他工作
1、协助上级人大来黄开展调研和检查,并完成上级人大交办的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工作。
2、参加全省人大教科文卫工作座谈会和全省人大民宗侨外工作座谈会,并准备交流材料。
3、检查督促人大代表建议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
4、保持与对口部门的联系,加强经常性的检查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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