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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2010年度工作总结和2011年度工作要点

来源:      时间: 2018-11-21

20101130日黄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2010年度工作总结

2010年,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常委会工作要点,依法履职,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

一、强化决议执行效果,推进创业促进就业工作

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作出了《关于鼓励自主创业,促进就业增长的决议》。去年以来,内务司法委员会将督促该决议的贯彻执行作为重中之重,取得了较好效果。今年,委员会从进一步解决民生问题入手,认真督办审议意见,在新的层面上继续督促决议的落实。

一是以跟踪检查的方式督促审议意见的落实。200911月,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做好创业促进就业的专项工作报告后,主任会议讨论通过了要求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快园区建设、加强担保贷款工作、加强产业引导、提升创业质量和加强协调服务的审议意见。审议意见交办后,委员会一方面与市政府办事机构联系,督促制定措施,逐条研究处理。市政府专题研究后,印发了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实施方案,成立专班,统筹、领导、协调全市创业促进就业工作。另一方面,从督促解决创业资金“瓶颈”问题入手,将加强担保贷款工作及加强创业金融服务作为重点,以点带面促进各项审议意见的落实。年初,我们就与有关部门联系,督促在今年预算中增加担保贷款基金;3月,委员会前往市财政局、市小额担保贷款公司和相关金融机构,检查担保贷款工作的进展情况;4月,又深入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实地察看创业培训、金融服务等情况。通过联系了解创业型城市实施方案落实及创业园(街)建设标准制定的情况,特别是通过跟踪检查创业资金安排和落实的情况,促进了审议意见的落实。

二是以审议意见的落实提升决议执行的效果。截止今年10月底,我市担保贷款基金在去年2200万元的基础上增加到5000万元,共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8亿元,扶持成功创业6955人,带动就业1.7万人,创业活动对就业的贡献率达39.09%,同比提高了12.79个百分点。同时,已有2014名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干部提供信用担保8043万元,我市的创业氛围更加浓厚;在全省率先制定了创业园(街)建设标准全市已命名建成市级创业园(街)19个。委员会通过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创业资金,增加小额担保贷款资本金,加大担保贷款投放力度,使全市各类市场主体发展较快,创业人数大量增加,就业人数也有较大增长,审议意见的落实效果十分明显,从而提升了以创业促就业决议执行的效果。

二、开展消防法执法检查,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消防工作涉及社会生命财产安全。为了督促市政府及其公安消防部门严格依法行政,不断提高全社会预防和抗御火灾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内务司法委员会协助常委会开展了消防法执法检查。

一是采取检查与视察结合的方式,精心组织执法检查。委员会精心研究制订消防法执法检查实施方案,执法检查采取集中检查与实地视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98日至9日,常委会执法检查组采取实地察看、听取汇报、集中座谈等方式,对我市贯彻实施消防法情况进行了集中检查。执法检查组先后视察了市消防支队特勤队营区,现场察看了各种器材装备、官兵消防演习和文化长廊展示,听取了市消防支队工作汇报;分组检查了城区和大冶市10家企事业单位、学校、幼儿园、娱乐场所、社区和消防单位;集中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消防法情况的汇报,并听取了部分市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经过委员会的精心组织工作,并通过采取切合实际的方式方法,保证执法检查取得了扎实的效果。

二是抓住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建议市政府认真整改。今年9月,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执法检查组《关于我市贯彻实施消防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在委员会起草的该报告中,建议各级政府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检查整改,特别是对于检查中发现的皇姑岭社区孙家湾村重大火灾隐患问题,建议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研究制订整改方案,抓紧整改。10月,常委会召开审议意见交办会,采取面对面交办的形式,要求市政府及其公安消防部门认真研究处理常委会关于消防法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市政府办公室负责人和市消防支队负责人都表示,要及时制定相应措施,抓紧抓好整改落实。目前,市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正在起草督办通知,督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尽快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认真研究制订整改方案,抓紧整改孙家湾村重大火灾隐患问题。同时,针对常委会组成人员有关加强高层建筑等场所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的审议意见,市公安消防部门结合上海市静安区高层教师住宅楼火灾的教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4个月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重点对全市131个高层公共建筑进行了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改。

三、加强监所检察监督,促进司法公平正义

内务司法委员会每年都至少选取“两院”工作中的一个专题,协助常委会开展专项工作监督,促进司法公正。

一是关注社会热点问题,确定专项工作监督议题。监所包括监狱、劳教所和看守所。监所的安全稳定,人民群众非常关注。近几年来,外地相继发生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事故,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委员会及时关注这一热点,选取全市检察机关监所检察工作这一专题,提请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二是广泛深入调查研究,全面真实了解情况。今年3月上中旬,委员会按照常委会工作要点的安排,对我市检察机关监所检察工作情况进行了为期一周的调查研究。委员会邀请部分常委会委员组成调研组,在常委会领导的带领下,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实地察看、座谈等方式,先后听取了市检察院和大冶市、阳新县、西塞山区检察院监所检察工作情况的汇报;现场观摩了市检察院自主开发的“监外五种人”信息管理系统;实地察看了派驻检察室和黄石市、大冶市、阳新县看守所,市强制戒毒所、劳教所以及黄石监狱;召开座谈会,听取了部分县(市)区人大、公安、检察、司法等单位和部门相关负责人、部分干警的意见和建议,比较全面真实地了解了我市检察机关监所检察工作情况。

三是注重加强跟踪督办,确保监督工作取得实效。一方面就调研中发现的问题与相关单位和部门沟通,督促有条件的及时整改。如委员会在现场察看阳新县看守所时,发现该所基础设施薄弱,关押量大,安全隐患较大。常委会领导和委员会当即与县政府联系协调,县政府同意为该所解决10万元资金,并已拨付到位。另一方面形成调查报告,在充分肯定监所检察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指出了还存在监所检察干警人员较少、监督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发展不够平衡等三个方面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建议。调查报告提交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参阅,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提供了较好的参考。今年下半年,委员会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进行了督办了解,并向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提出了关于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的审查意见,认为市检察院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全面推进监所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使审议意见得到较好的落实。

四、督办人大代表建议,组织专业代表小组活动

今年以来,内务司法委员会继续认真督办市人大代表建议,并在组建内务司法专业代表小组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了专业代表小组活动。

一是突出重点,创新方式,督促代表建议办理落实。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涉及内务司法方面的议案、建议共46件。委员会选取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发区单位门牌号码、关于将黄石市儿童活动中心纳入沿磁湖总体规划两件建议作为今年常委会分管领导重点督办件。在督办中,委员会注重创新督办方式,协调解决建议办理中的难题。第一,采取面对面督办方式,邀请提建议代表参与督办工作。代表与承办单位见面,有利于代表及时了解建议办理进展情况,并对办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委员会在督办上述两件建议中,分别邀请刘正新、汪岚代表参与,并使代表实地察看办理情况,听取他(她)们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建议,进行面对面督办。第二,根据实际情况不同,采取不同方式督办代表建议。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发区单位门牌号码的建议关系千家万户,关乎城市形象。委员会在督办时,结合 “双迎”活动契机,及时向承办部门市民政局提出办理建议,将办理工作由规范开发区单位门牌号码延伸到全市门楼牌和街路牌,统一全市门路牌设置,服务于节庆活动。71日,委员会听取了市民政局办理工作汇报。市民政局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采取“四级联动”方式,整体推进全市门路牌设置工作。各城区已于81日前完成街路牌设置任务,10月底前完成门楼牌设置任务;大冶市、阳新县将在年底前完成门路牌设置任务。关于将市儿童活动中心纳入沿磁湖总体规划的建议,涉及总体规划,承办单位较多。委员会注重协调,以协调促进办理工作。今年7月,委员会召集市妇联、市规划局、市商务局等相关承办单位,共同商讨办理工作,达成如下共识:各承办单位各负其责并加强联系,市规划局、市妇联负责根据沿磁湖总体规划的要求,确定市儿童活动中心规划设计;市商务局负责根据市儿童活动中心功能定位,拟定招商引资事项。目前,建议正在落实中。

二是积极开展专业代表小组活动。今年10月,委员会邀请内务司法专业代表小组成员旁听了大冶市人民法院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大厅举行的量刑规范化示范庭审。这次庭审是量刑规范化改革在我市试行工作的“第一槌”,旁听庭审也是内务司法专业代表小组开展的第一次活动。庭审结束后,委员会召开了专业代表小组座谈会。会上,围绕量刑规范化改革主题,代表们提出了一些较好的意见建议。通过参加旁听庭审活动,专业代表小组人大代表意识进一步增强。11月,又邀请专业代表小组成员参加了市公安局政风行风评议活动。12月,还组织了一次专业代表小组活动,邀请市人代会秘书处议案组负责人向专业代表小组成员讲授如何提高书写议案建议质量的业务知识,以提高他们依法履职的能力。

五、配合上级人大工作,协助开展立法调研等活动

内务司法委员会加强与省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联系,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来黄开展活动。

一是配合省人大常委会来黄开展立法调研。今年上半年,省人大常委会先后来黄开展《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草案)》、《湖北省企业工会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委员会加强组织协调,相继组织实地察看黄石市人力资源市场,召开座谈会,使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组广泛征求方方面面的意见建议,为省人大常委会民主立法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委员会还加强联系协调,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修正案(草案)》、《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草案)》、《湖北省企业工会条例(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修正案(草案)》等法律法规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建议,并上报省人大常委会,为其科学立法建言献策。

二是承担省人大常委会委托执法调研任务。3月中旬,受省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委员会组织开展了我市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情况的调研。委员会在去年进行妇女权益工作情况调研的基础上,针对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的了解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障和政治权益保障情况的要求,会同市妇联到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深入细致的调研,全面了解了我市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障和政治权益保障情况,并形成执法调研报告上报省人大常委会。

三是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活动。8月中旬,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黄开展禁毒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委员会周密安排接待工作,联系检查组视察社区、戒毒所,组织15家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在黄省人大代表与检查组座谈,并陪同检查组赴阳新县进行检查。通过委员会的精心组织和缜密安排,保障了检查组在黄活动的顺利开展。

此外,委员会还根据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的要求,了解我市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情况,将我市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决定的做法和体会报告给了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

六、努力加强自身建设,密切联系人民群众

内务司法委员会注重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廉洁从政,勤政为民,密切与选民群众的联系,重视对来信来访的处理。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法律业务学习。积极参加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活动和机关党委、支部组织的学习活动,积极参与机关的各项活动。认真结合实际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监督法及其实施办法、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决定和民诉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开展司法监督的文件,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法律知识、业务知识水平。

二是走访联系选民,反映民意诉求。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左莉、市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江华,以市人大代表身份积极参加“人大代表进万家”活动,深入社区,倾听意见,解民难题。今年7月,深入西塞山区澄月街办牧羊湖社区、黄思湾街办新建区社区,听取了十几位选民的意见建议,并将意见建议向有关部门和单位反映,督促落实。如对于新建区社区选民反映的该区道路路口积水问题,刘志明代表曾提出建议,两位市人大代表了解情况后,加大督办力度,及时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室与有关单位协商解决。目前,市城投公司已铺设了一条排水管,解决了这一问题。

三是探索开展法律咨询组活动。委员会积极探索开展法律咨询组活动的方式,对于涉法涉诉的疑难信访件,注意听取法律咨询组的意见建议,还专门组织法律咨询组全体成员与市中院负责人座谈沟通,对疑难案件的处理提出调解建议,采取调解方式结案,争取做到案结事了。

一年来,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的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成效,但与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特别是广泛联系对口部门单位和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够。针对这些不足,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解决。

 

2011年度工作要点

2011年,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加强司法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化解社会矛盾;加强对普法教育工作的监督,使全社会形成人人学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强化执法检查跟踪监督,督促健全事故灾难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从而为“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协助常委会开展专项工作监督

1、提请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审判机关量刑规范化改革试行工作情况的报告;(7月)

2、提请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五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作出有关决议;(11月)

3、提请主任会议听取市民防局关于全市民防工作情况的报告。(3月)

二、开展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跟踪检查

开展对消防法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跟踪检查,提请常委会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消防法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3月)

三、组织督办代表议案建议

选择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涉及内务司法方面关注民生的部分议案建议作为重点督办建议进行督办。

四、开展专业代表小组活动

邀请专业代表小组成员参加专项工作调查和视察等活动,建议常委会安排专业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听取代表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的意见建议。

五、发挥法律咨询组作用

完善法律咨询组活动机制,进一步探索发挥法律咨询组在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立法调研、议案建议处理和涉法涉诉疑难案件等方面的咨询作用。

六、委员会其他工作

加强与省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联系,积极配合上级人大的工作;加强与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的联系,提供工作指导,增进相互交流;加强与市直对口部门单位的联系,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同时,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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