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会议专题栏目->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会议有关工作报告

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2012年工作总结

来源:      时间: 2018-11-21

(2012年11月20日黄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012年换届以来,内务司法委员会在市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依法履职,开拓进取,积极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司法机关专项工作报告,协助开展民生方面法律实施情况的检查,组织专题法制讲座,探索类案监督方式,认真督办代表建议,取得了一定实效。同时,加强制度建设,夯实了工作基础。

一、以推进公正司法为主题,促进规范公正执法

实现公正司法是司法机关的核心价值体现,也是内务司法委员会协助常委会开展司法监督的永恒主题。新一届内务司法委员会牢记使命,明确思路,重普法,抓学法,促进规范执法,从而推进公正司法。

(一)跟踪督促“五五”普法审议意见的落实,有重点地组织专题法制讲座。
首先,重普法,连续督促落实审议意见和决议。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作出了关于“五五”普法工作的审议意见和有关决议,内务司法委员会保持工作的连续性,进行了多次调研督办,对市政府及司法部门近半年来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及审议意见所做的大量工作给予了肯定,同时提出了要深入宣传刑诉法修正案,将法制宣传教育与党风廉政教育结合起来等建议。其次,抓学法,组织专题法制讲座。结合全国人大刚通过的关于修改刑诉法的决定和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举办法制讲座的需要,委员会在调研督办中发现线索,找准普法重点,建议将刑诉法修正案作为常委会法制讲座内容,得到常委会采纳。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委员会通过市司法局邀请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洪浩为与会人员作了关于刑诉法修正案的专题法制讲座,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工作人员和县、市、区常委会负责人以及“一府两院”班子成员100多人参加了法制讲座,使常委会组成人员将学法活动与司法监督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推动了审判机关量刑规范化改革,促进了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化工作,完善了公安机关侦查措施和司法行政机关律师辩护制度。

(二)深入开展规范执法专项工作调研,有针对性地提出“四化”要求。
首先,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调研。4月上旬,内务司法委员会在常委会领导的带领下,对我市检察机关规范执法工作进行了调研。调研组采取听取汇报、视察场所、查阅案卷、交流座谈等多种调研方式,较全面地了解了我市检察机关规范执法工作情况。在调研的基础上,委员会形成较高质量的调查报告,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提供了较好的参考。其次,针对问题提出“四化”要求。5月9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所作的《关于全市检察机关规范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在审议意见交办会上,针对执法规范化工作存在的部分检察干警对规范执法认识不足、执法规范化机制不够完善、法律监督措施落实不够有力、执法保障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常委会副主任王晓梅向市人民检察院提出了办案工作精细化、检察工作一体化、案管工作系统化、执法工作公开化的落实审议意见的四点具体要求。

二、以改善民生为主旨,促进民生问题的解决

内务司法委员会注重围绕民生问题,突出重点,找准议题,解决难题,通过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推进政府及内务部门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民生问题的解决。

(一)围绕社区工作者待遇问题,开展议案调研督办。随着城区大部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社区承担的社会事务越来越重,内务司法委员会结合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选取《关于提高我市社区干部待遇的议案》作为2012年常委会分管领导重点督办件。在督办中,委员会注重采取先调研后督办的方式,并协调解决代表建议办理中的难题,使建议办理工作进展较快。3月7日,委员会到红旗桥街办,对上述议案进行前期调研,召集部分社区工作者座谈了解情况。 8月8日,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领委员会到市民政局,对该议案进行督办,委员会协调市民政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了汇报座谈。市政府出台了有关政策,将于2013年元月1日起,提高社区工作者经济待遇,代表建议督办取得了实效。

(二)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托问题,协助常委会组织视察。金山老年公寓一期工程是2012年市政府“十件实事”之一,计划10月完工并投入使用。为了从民生方面了解“十件实事”完成情况,内务司法委员会于年初建议并在年底组织实施了常委会对金山老年公寓及老年人日间照料托护中心的视察,从而推动了工程和项目进度,促进了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建设。

(三)围绕社会保障制度落实问题,组织开展执法检查。2012年以来,内务司法委员会不断加大协助开展执法检查的力度,把执法检查的重点放在保障民生制度的落实上。5月22日,委员会协助常委会对我市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情况进行了检查。针对该法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提出了加大宣传力度、完善助残制度、明确部门职责、加大财政投入的建议。为了依法保障公民生、老、病、残等基本权益,8月14日、21日,委员会又协助常委会组织了对社会保险法执行情况的检查。针对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执法检查组提出了强化普法宣传、强化扩面征缴工作措施和加大社保基金监管力度、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等建议,对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严格公正执法和完善社保基金预算制度,将起到促进作用。

三、以探索类案监督方式为抓手,发挥“两组”专业职能作用

类案监督是内务司法委员会近年来持续探索依法督促司法机关提高办案质量,实现公正司法的一种监督形式。依据常委会有关制度规定,委员会及时协助常委会成立了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法律咨询组和内务司法专业代表小组,组织“两组”参加执法检查、调研和旁听庭审等活动,较好地发挥了“两组”专业职能作用。

(一)旁听庭审阅案卷,法律咨询见效果。为加强对审判机关的类案监督,4月23日,内务司法委员会组织法律咨询组旁听了庭审,并从本级人民法院和部分县、市、区人民法院抽调了5起刑事及民事类疑难案件案卷,供法律咨询组查阅。法律咨询组经过认真查阅,提出了法律意见书。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法律咨询组的意见书,制定了针对卷宗材料中时间、人名不准确等案件质量瑕疵问题原因分析不透不放过等“三个不放过”的整改措施,促进了审判机关办案质量的提高,类案监督工作找到了突破口。委员会还将加强类案监督工作,督促司法机关提高办案质量的经验,在全省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座谈会上进行交流,受到了省人大常委会领导的好评。省人大《楚天主人》第九期以《守卫司法公正》为题,宣传介绍了我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创新类案监督的作法。

(二)开展企业、社区行,专业代表小组付行动。一是开展关注青年创业企业行活动。在调研审查促进青年创业的议案,进一步督促以创业促就业决议落实的基础上,内务司法委员会组织专业代表小组视察调研了大学生创业园,提出了加强创业服务平台建设,更好地服务青年创业的建议。市委、市政府联合发文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服务平台建设深入推进全民创业的意见》。二是开展关注无毒社区创建行活动。为进一步了解我市禁毒工作情况,委员会组织专业代表小组成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无毒社区创建调研活动。通过调研了解到我市毒情的严峻形势,提出了建立康复就业基地,使戒毒人员得到就业安置,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建议。

四、以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认真履行代表职责

“代表进万家”活动是市人大常委会畅通民情民意表达渠道的一种代表履职方式。内务司法委员会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人大代表进万家”主题实践活动的部署,积极参与活动。

(一)积极履行代表职责。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和内务司法委员会各位主任、副主任,以代表身份纷纷回自己所在的选区,就社会普遍关注的社区矫正、禁毒、社区大部制改革等热点问题进行调研。通过听取市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等单位的汇报,走访倾听选民意见,与社区矫正人员、戒毒人员、社区工作者等相关人员座谈,较全面地了解了实情。

(二)注重调研成果转化。在调研的基础上,内务司法委员会认真整理调研材料,形成了《关于黄石港区社区矫正工作的几点建议》、《推进我市禁毒工作的几点建议》等调查报告,刊登在《人大代表之声》上。同时,针对目前我市严峻的禁毒工作形势,还将在2013年初的人代会上提出相关议案。

五、以夯实基础为根本,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内务司法委员会注重上下工作联系,积极配合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开展调研检查活动,加强与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和对口单位的联系。注重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搞好工作动态宣传。

(一)积极配合上级人大工作。2012年初,委员会赴省人大内司委联系工作,省、市人大内司委互相介绍了2012年监督工作计划,并就进一步加强人大内务司法工作进行了交流。在监督议题上,市人大选取社会保险法执法检查和社区建设情况调研的议题与省人大的监督议题一致,有利于上下联动,得到了省人大的肯定和支持。为了配合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张儒芝一行来黄调研城乡社区建设情况,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省人大调研组对我市创新社区管理体制,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作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赞赏。

(二)加强与县市区人大和对口单位的工作联系。一是采取互通情况的方式加强联系。2月,内务司法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研究了委员会2012年监督工作议题。会后,委员会办公室按照会议确定的监督议题进行了分月安排,并将分月安排及时印发各县、市、区人大参阅。大冶市人大内司工委也向市人大内司委通报了2012年工作的完成情况。二是采取对口座谈的方式加强联系。11月,委员会召开17家对口联系单位座谈会,征求2013年委员会提请常委会监督的议题,加强与各单位的交流联系,取得了较好效果。

(三)注重加强制度建设。为了进一步发挥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法律咨询组、内务司法专业代表小组的职能作用,内务司法委员会召开内务司法专业代表小组和法律咨询组工作会议,建立了《市十三届人大内务司法专业代表小组工作职责》,健全完善了《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法律咨询组工作职责》,为“两组”依法履职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不断完善重大信访件、资料的建档制度和文件资料的传阅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委员会的工作机制。

(四)注重工作动态宣传。内务司法委员会办公室积极向人大工作动态投稿,以工作动态宣传的方式展示委员会的重要活动,并建立了每次活动有动态宣传的机制。截至目前为止,委员会办公室向人大工作动态投稿30余篇,其中,创新内务司法专业代表小组、法律咨询组活动形式的信息已经在省人大《楚天主人》上登载宣传,进一步促进了我市人大对外宣传工作。

一年来,内务司法委员会按照常委会工作要点,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取得了一定成效,形成了一些工作特色,主要是坚持了三个注重:一是注重选择重点议题,促进公正司法、为民执法和改善民生;二是注重工作创新,探索类案监督形式,组织“两组”开展“两行”活动;三是注重走群众路线,深入基层、深入社区、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认真履行代表职责,积极督办代表建议。同时也存在三个不足:一是对县、市、区人大联系指导不足;二是与对口部门单位联系不足;三是充分发挥“两组”职能作用不够。新的一年,委员会将在常委会的领导下,进一步依法履职,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开拓创新,努力完成常委会工作要点确定的各项有关工作任务。

相关图片: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