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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职为民结硕果 力促发展奏强音

来源:      时间: 2018-11-21

——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综述

  东楚网黄石新闻网(黄石日报 记者 李雯)又一年硕果盈枝。助推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十三五”规划编制、开启地方立法工作、关注民生改善……透过时空的光影,这一个个关键词诠释着市人大常委会一年来开拓创新、履职尽责的坚实足迹。回望过去的2015年,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和“三严三实”要求,依法履行各项职责,圆满完成了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为推进我市民主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紧扣中心 全力服务发展大局

  一年来,在支持生态建设方面,市人大常委会按照市委“生态立市”战略部署,将生态规划编制、森林城市创建、环境保护等工作纳入市人大常委会监督重点,着力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通过听取市政府报告,提出可行性建议和意见,督促市政府编制完成城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规划,为我市城市发展和生态建设提供了规范和遵循;对代表提出的加强大众山、黄荆山生态保护等建议进行重点督办,有效遏制了滥砍滥伐、毁林种地等现象;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专题调研,督促市政府推动绿色发展;持续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推动网湖保护、保安湖治理、青港湖养殖场整治、青山湖清淤等取得积极进展。

  一年来,在服务经济建设方面,市人大常委会落实市委“产业强市”战略部署,坚持把服务发展、推动发展作为市人大常委会重要职责,围绕“十二五”规划实施和“十三五”规划编制,市人大常委会主动跟进、提前介入,全方位、多层次开展调研,提出了推进创新驱动、实施绿色转型、完善与保障民生等建议,为我市科学编制“十三五”规划发挥积极作用。围绕推进现代化特大城市建设,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将棚户区改造有关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城投部分融资决议变更、磁湖高新发行企业债券等议案和报告,积极支持市政府进行多渠道融资,解决建设资金缺口问题。高度关注农村经济发展,督促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

  心贴百姓 倾情促进民生改善

  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立足点,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切入点,切实加大监督力度,积极推动热点民生问题的解决,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开展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是事关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民生工程。去年,市人大常委会深入部分贫困乡镇开展扶贫工作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我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六个精准”的要求,分类施策,统筹推进,确保全面完成“三年、三片、两带、四看”的扶贫目标。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多次前往联系镇和蹲点村指导精准扶贫工作,深入贫困农户家中走访慰问,研究制定帮扶措施,督促有关部门把扶贫政策、资金落到实处。

  一年来,常委会将食品安全作为重点监督议题,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报告,并继大冶湖保护专题询问之后,再次启用这一刚性监督方式,部分常委会委员与市人大代表就群众密切关注的近20个问题现场提问,督促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直面问题,积极促进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推进法治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全面推进法治黄石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不断加强法律监督和预决算审查监督,认真做好立法准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人事任免工作,督促“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这一年,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深入职能部门开展专题调研,督促市政府有序推进简政放权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还首次将审议工作报告与开展工作评议相结合,对市民政局、环保局、交通运输局开展专项工作评议,并对部门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增强法治意识、责任意识,产生了较好社会反响,彰显了人大监督的权威。

  一年里,常委会先后组织对安全生产法、湖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档案法实施情况等开展执法检查,有效地推动各项法律法规在我市的贯彻实施。围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进行专题调研,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审议市法院、市检察院半年工作报告,促进审判、检察机关依法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2015年是新预算法颁布实施的第一年。一年来,常委会积极探索和改进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努力推进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督促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整改,依法理财。立法法的修订对地方立法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市人大常委会主动学习借鉴外地立法工作经验、及时了解我省其他市州立法机构设立情况,加快推进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机构建设,组建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序推进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筹建工作。同时,认真研究起草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条例草案提请本次会议审议,为依法行使地方立法权奠定基础。

  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任免有机统一,市人大常委会加强与市委、“一府两院”的沟通联系,全年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8名,努力提高任命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彰显了宪法权威。

  夯实基础 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服务代表履职摆在突出位置,较好地发挥了代表参与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的重要作用。2015年,全市103个“人大代表之家”开展培训、视察等活动100余次,接待选民950余人次,收集意见建议300多件。围绕工业遗产保护、义务教育发展、城镇光网改造等开展代表小组视察调研20余次,进一步密切代表与群众的联系。

  一年来,先后有60余名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出席人代会、提出议案建议、联系选民等履职情况。同时,市人大常委会坚持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切实加强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树立了“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扎实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入开展“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活动,坚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积极开展谈话提醒和专题党课等教育活动。

  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了《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两级党组关于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正风肃纪若干规定》、《关于加强常委会会风建设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履职行为,常委会会风明显改善。指导和加强人大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对干部的教育、锻炼和激励,提高机关“办文、办会、办事”质量。指导机关制定印发了干部遵章守纪手册,成立巡查暗访组,督促党员干部遵守党纪党规,提高机关工作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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