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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黄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来源:      时间: 2018-11-21

(2012年1月9日黄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黄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兴龙所作的黄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认为,过去四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开创了人大依法履职的新局面,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要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三大战略,紧紧围绕市委的战略部署和黄石十二五发展规划,更加注重服务发展大局,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加注重发挥代表作用,更加注重加强自身建设,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为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实现我市跨越式发展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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