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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四年工作总结
来源: 时间: 2018-11-21
(2011年11月23日黄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第16次会议通过)
黄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于2008年2月开始履职。四年来,财经委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实践,积极探索,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法定任务,为深入实施“三大战略”、加快推进城市转型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强化经济工作监督,积极协助常委会推进“三大战略”的深入实施
四年来,我们始终突出发展第一要务,围绕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积极协助常委会推进“三大战略”的深入实施。
一是大力支持市政府融资推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发展大产业、打造大园区、建设大城市是市委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为了广泛筹措资金,支持工业园区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在2008年至2010年的三年中,我们积极协助常委会充分发挥议决职能,先后作出决议决定13项,批准市政府通过各融资平台从金融机构贷款50多亿元,批准市城投公司发行企业债券10亿元,保证了黄金山新区和一批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时,为了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题,我们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建议常委会作出了同意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申请银行贷款9000万元的决议。目前,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资本金增加到3亿元,担保贷款总额达到24.2亿元,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帮助中小企业渡过了难关,促进了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是大力促进招商引资和园区建设。四年来,我们多次组织财经委、预工委委员和财经与预算专业代表小组成员视察黄金山工业新区、大冶城西北工业园、阳新城北工业园、西塞山工业园等园区建设情况,提请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招商引资和园区建设情况的报告,明确提出了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注重生态环境环保、围绕产业转型抓招商、完善产业布局和项目建设统筹协调机制等一系列审议意见,得到了市政府和各相关部门的重视,有力推动了全市招商引资和园区建设工作。同时,加强与省人大财经委的联系,为我市黄金山“两型”社会先行区建设项目参加武汉城市圈城市项目竞标争取支持。经过努力,该项目竞标获得成功,在武汉城市圈城市项目竞标中排名第二,为我市争取回1亿元“两型”社会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三是大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为了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我们到市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税务局、工商局等部门进行深入调研,组织财经与预算专业代表小组成员开展专题调研。调研结束后,专业代表小组成员形成了《关于做大做强我市钢铁产业的对策与思考》等7个专题调研报告,并进行了深入交流和研讨。在此基础上,我们形成了《关于我市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的调查报告》,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对全市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进行深度分析,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了有益参考。同时,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视察棋盘洲新港物流园、花湖专业市场和下陆生产资料市场,建议常委会督促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引导,大力发展面向生产、面向民生的现代服务业,规范和提升传统服务业,不断提高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
二、加强计划审查监督,积极协助常委会推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计划事关全局。为切实履行好法定职责,我们始终把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审查监督作为工作重点,通过分析经济运行态势、认真做好规划评估和编制工作等措施,努力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一是密切关注全市经济运行态势。每年7月和12月,我们都要到市发改委、财政局、经信委、国税局、地税局、物价局等部门了解经济运行、税收完成和物价工作情况,对计划执行的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全面分析和讨论,对重大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常委会了解和把握全市经济工作大局提供参考。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后,为了全面了解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市经济发展的影响,我们到市经信委、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开发区等经济部门和单位,对金融危机影响下的工业经济情况和财税形势进行专题调研,形成了《关于我市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提出了加快结构调整、优化产业布局、改善企业外部环境等具体建议,为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市长杨晓波所作的《关于我市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情况的报告》提供了有益参考。与此同时,我们深入到相关行业和企业进行调查研究,帮助企业分析形势,研究对策,提振信心;协助常委会领导召集工商、质监、国土、供电等部门的人大代表进行座谈,要求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采取超常规措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二是认真做好“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开展“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是监督法对人大监督工作提出的新要求。2008年7月,为增强计划监督实效,我们在规划评估审查工作中精心谋划,积极督促部署规划评估,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建议调整相关指标,认真提出审查报告,切实做好有关决议起草等工作,为常委会开展“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和批准调整方案奠定了坚实基础。2008年8月,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顺利听取和审议了我市“十一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了“十一五”规划纲要的调整方案。
三是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2010年,为编制好我市“十二五”规划,我们将规划编制的监督审查作为计划审查的重要内容,年初到市发改委调研时就着手对“十一五”规划目标的实现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并与市发改委等相关部门积极谋划“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年中,围绕“十二五”规划的编制,从方案制定到起草以及论证,我们始终做到全程跟踪、全程参与,多次参加规划编制和论证活动,及时建言献策。同时,组织市人大财经与预算专业代表小组成员进行深入调研,并召开“十二五”规划专题研讨会,专业代表小组成员分别就“十二五”规划中的有关问题,提出了学习借鉴江西、安徽经验,出台支持政策引导扶持铜产业链延伸;高度重视发展循环经济,努力提高资源再生利用水平;提高城市规划的严肃性、连续性和透明度等24条建议。规划编制部门根据这些建议,对规划纲要进行了修改,并将70%的建议吸收到规划纲要中,从而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了规划纲要草案。
三、深化预决算审查监督,积极协助常委会促进政府依法理财
加强预决算的审查监督,是人大工作的重要职责,也是贯彻实施监督法的具体要求。四年来,我们积极探索,循序渐进,不断推进预决算审查工作向纵深发展,促进了政府依法理财。
一是修改完善预算审查相关制度。为推进预决算审查监督的不断深入,2008年下半年,财经委、预算工委组织起草了《关于加强市级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修正案)》,提请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决定贯彻了监督法和湖北省实施监督法办法的精神,在预算初审、审批、调整、执行监督等方面作出了一系列新的规定。为贯彻实施该决定,2009年初,我们印发了《关于加强市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对本届今后三年加强市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决定的修改和实施方案的实施,为我市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推动了预算审查工作的开展。
二是做细做实预算草案的初审工作。加强部门预算审查,是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做细做实的前提条件,也是增强审查监督针对性的有效途径。本届以来,针对以前市政府审查通过预算草案后先向市委常委会报告再向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的问题,我们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沟通,要求财政部门先将预算草案报市人大财经委进行初步审查,并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后,再向市委常委会汇报,最后向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报告。预算草案报告程序的改变,进一步规范了我市预算草案审查工作。按照这个程序,四年来,我们认真开展预算草案初审工作,每年年初代表大会召开前,组织“两委”委员对本年度市级预算草案及部门预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形成书面审查意见,并及时将意见反馈给市财政部门。市财政部门按照意见要求,在对预算安排进行调整的同时,将意见采纳情况向我们进行书面报告。每年10月份前后,我们就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下一年度预算编制情况,分别到涉及民生资金较多的市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教育、水利等部门进行调研,及时、全面地了解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做好下一年度预算草案的审查工作掌握第一手资料。可以说,预算草案编制的提前介入和预算执行情况的全年跟踪,有效加强了我市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受到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的一致好评。
三是完善市本级预算审查。由于各种原因,我市开发区预算多年来一直没有纳入全市财政预算向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报告。换届以来,财经委、预算工委就此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并提请主任会议专题听取了市财政局《关于完善城区及开发区财政体制情况的报告》。同时,积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建议常委会专门向市政府提出要求。市政府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从2010年开始,将开发区预算纳入市级预算一并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从而完善了我市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结束了市开发区预算长期缺乏有效监督的历史。
四是加强对法定支出和专项资金的审查。我们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财政部门对一些法定支出如教育、科技、社会保障等尽量予以保证,对专项资金预算坚持同步编制、同步报告、同步审查的原则,并逐步做好预算公开工作,接受人大代表和广大群众的监督,提高了预决算草案的透明度。尤其是在专项资金的审查上,我们每年上半年分别到市建委、市环保局、市科技局等部门对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情况进行专门调研,并针对部分专项资金预算下达不及时等问题,建议市财政及相关部门坚持“三同步”原则,加快专项资金编制,及时下达有关专项资金预算,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从而保障了各项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
五是督促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加强审计工作,是搞好预算审查监督的重要手段。在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上,部分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并反映,少数部门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过程中存在敷衍了事、屡错不改等现象。为了解决此类问题,我们会同市审计局专程到武汉、襄樊、潜江等审计工作做得比较好的地方学习考察。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财经委提出了该项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并提请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实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报告制度的决定》,为督促审计查出的问题得到整改提供了制度保障。在强化整改监督中,改变过去由审计局查出问题、报告问题并报告整改情况的做法,由市政府统一部署安排并报告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一步规范了审计监督工作。与此同时,我们注重发挥审计部门的作用,每年年初确定审计重点时,建议审计部门把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重点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并予以落实,收到了明显的效果。比如为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我们建议市政府出台并完善了《黄石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办法》,督促并支持审计部门掌握政府投资项目底数,加强对重点项目、重大工程的审计监督,强化审计整改效果,取得了明显成效。近年来,通过督促审计部门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直接节约政府性资金15728万元。
四、组织开展执法检查,积极协助常委会保障经济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保证宪法法律在本行政区域的贯彻执行,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四年来,我们积极协助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取得了较好的监督效果。
一是突出执法检查的重点。法律实施过程中涉及的问题较多,我们每次开展执法检查时,都注重突出重点,取得了较好的效果。2008年6月,为了推动《中小企业促进法》在我市的贯彻实施,我们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深入到中小企业,了解法律的执行情况。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等突出问题,建议常委会督促市政府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根据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市政府制定实施了《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支持成立6家担保公司,当年累计担保450户,担保总额近10亿元。
二是注重执法检查的实效。委员会每次组织执法检查时,都根据现实需要,督促解决一两个带普遍性的问题。2009年,在《招标投标法》执法检查中,我们组织三个检查小组,于5月下旬赴市直有关单位和大冶市、阳新县,对法律贯彻实施情况特别是建设工程招投标情况进行检查。针对虚假招标、围标串标、假借资质以及转包、分包和场外交易等违规行为,执法检查组责成相关执法部门制订整改措施,严格依法办事,强化执法监管,做到信息公开、阳光操作、公平交易。执法检查结束后,根据常委会的意见,我们又进行了跟踪监督。从跟踪监督的情况看,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审议意见的要求,加强制度建设,加强评标人员培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动了相关问题的解决。
三是形成上下联动的合力。我们在开展执法检查时,强调执法部门密切配合,上下两级人大联动,努力促进相关问题的解决。如在《安全生产法》和《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执行情况的检查中,我们积极协助省人大,并会同县(市)区人大一起,一方面要求有关部门自查自纠,另一方面有针对性的重点抽查,有力地促进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此外,我们还组织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并多次配合省人大对《电力法》等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承办了武汉城市圈立法调研座谈会。
五、认真处理代表议案,加强建议督办,积极发挥代表作用
密切与代表的联系,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是做好人大财经工作的基础和依托。本届以来,我们注重发挥代表作用,认真处理代表议案,加强建议督办,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受到代表的肯定和好评。
四年来,历次代表大会主席团交付财经委员会审议的代表议案共4件,即《关于加强农业投资担保体系建设的议案》、《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改革的议案》、《关于加大我市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力度的议案》、《关于进一步加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力度的议案》。对这些议案,我们本着积极慎重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调查研究,征求各方面的意见,然后形成议案审查结果的报告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提高了议案处理质量。常委会会议审议后,就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作出了专门的决定,并将其他议案作为重要意见建议转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
四年来,我们还选取了12件建议进行重点督办。具体督办时,通过视察、调查、座谈等多种形式,督促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处理,推动了相关问题的解决,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如农贸市场改造是近年来代表多次呼吁解决的问题,代表们先后两次在人代会上提出有关议案和建议,我们也一直持续关注和督促这一代表建议的落实。经过多方努力,目前,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已改造完成了团城山腾龙家天下市场、中窑临江生活广场等11个农贸市场。这些农贸市场的建成和使用,改变了马路市场脏、乱、差的状况,受到广大市民的好评。此外,我们还就加强担保机构建设支持中小企业成长、加快铁山地区电网改造建设速度、加强大冶湖生态环境安全保护和管理、改革住房公积金制度、改善环卫职工待遇等涉及黄石长远发展和民生方面的代表建议进行了重点督办,推动了相关工作的开展。
六、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发挥委员会的职能作用
人大财经工作点多面广,法律性、政策性、专业性和程序性强,只有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才能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政治和经济形势,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本届以来,我们始终把自身建设作为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通过加强学习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四年来,委员会及办公室工作人员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坚定了正确的政治方向,提高了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通过学习宪法、法律和人大财经监督工作知识,使委员会的各项工作都依法按程序进行,提高了议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通过加强制度建设保障各项职权有效行使。四年来,我们先后制定和完善了财经委、预算工委及其办公室主要职责,制定了财经委、预算工委与对口部门、单位的联系办法。同时,坚持和完善了财经委、预算工委会议制度,为委员会依法履职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是通过加强作风建设推进决策科学民主。四年来,委员会秉承“勤奋、务实、团结、和谐”的工作理念,坚持集体行使职权,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大兴联系群众之风,使委员会作出的各项决策更加民主、科学、合理。
四是通过加强对外交往提升工作水平。本届以来,我们从全市人大财经工作的全局出发,通过参加各级人大财经工作座谈会、联系会、研讨会、考察接待等形式,加强了与省人大财经委、各兄弟市州人大财经委和各县(市)区人大财工委及对口联系部门的联系和交流,联络了感情、沟通了情况、学习了经验、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水平。
过去四年,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法律赋予的职责和人民群众对人大财经工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调查研究不够深入,特别是对基层情况了解不多;财政预算审查监督一时难以完全到位,监督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联系广度不够,特别是与县(市)区人大财工委和一些专业部门的经常性联系较少等。这些都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克服和改进。
回顾过去四年的工作,我们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是必须坚持依法行使职权,这是做好人大财经工作的基本要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的职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只有坚持依法行使职权,才能使人大财经工作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四年来,我们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开展各项工作,努力做到既不失职、又不越权,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保证了相关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有序运行。
二是必须突出工作重点,这是做好人大财经工作的重要条件。地方人大财经工作内容较多,我们没有精力、也没有可能去管好方方面面的事情。要有效开展人大财经工作,必须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思路,把握全局,把握时机,把握尺度,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这在预算审查监督工作中体现得尤为明显。
三是必须深入调查研究,这是做好人大财经工作的关键环节。调查研究是专门委员会开展工作的重要手段。四年来,我们按照“情况明、数字准、职责清、素质高”的要求,坚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及时形成调查报告供常委会参考,使常委会的计划、预算等各项监督工作建立在可靠的基础之上,从而较好地保障了常委会各项职权的有效行使。
四是必须不断创新工作方式,这是推进人大财经工作前进的不竭动力。新形势新任务对人大财经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把人大财经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就必须努力探索人大财经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拓宽财经工作的新视野,做到不为成绩而自满,不为习惯所束缚,始终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奋发有为的进取精神,不断推进人大财经工作向纵深发展。本届预算审查三年实施方案的推行、开发区预算审查的纳入、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报告制度的实施都是不断创新的结果。
本届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即将完成历史使命,下一届人大财经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和新的课题。建议下一届人大财经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方针和公共财政取向,进一步加大经济工作监督力度,不断推进预算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切实提高预算审查监督实效,使我市人大财经工作不断迈上新的台阶,为我市“十二五”规划的全面实施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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