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会议专题栏目->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会议有关工作报告
黄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农村委员会四年工作总结
来源: 时间: 2018-11-21
(2011年11月10日黄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农村委员会第8次会议通过)
四年来,市十二届人大农村委员会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较好地完成了任期内的各项任务。
一、着眼于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努力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四年来,委员会紧紧围绕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心,积极协助常委会加强涉农监督,努力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一)围绕中心,协助常委会深入开展专项工作监督。委员会坚持围绕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心,本着“少而精、求实效”的原则,突出监督重点,科学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协助常委会开展专项工作监督,增强监督实效。四年来,委员会先后围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流转、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粮食产业发展、畜牧产业发展、油茶产业发展等事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通过调研和检查,肯定成绩,总结经验,研究问题,提出建议,督促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近年来,我市畜牧产业发展很快,为推动畜牧产业突破性发展,着力解决制约发展中存在的保障体系不健全、污染环境严重等问题,2010年,委员会提请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我市畜牧产业发展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督促市政府出台了扶持畜牧业发展的文件,探索建立畜禽养殖风险保障机制,推动了农业政策性保险改革,促进了我市畜牧产业健康发展。2008年,正值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攻坚阶段,委员会提请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市政府及林业主管部门认真研究解决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存在的行政推动力度不够、农民长远利益难以保障、部分地区具体操作不够规范等问题,推动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2010年,是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关键年,针对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存在的建设任务重、配套资金不足、管理运行机制有待优化等问题,委员会提请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支持政府积极探索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入方式,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我市广大农民群众喝上洁净、安全、卫生的“放心水”。
(二)把握重点,协助常委会加强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四年来,委员会先后组织了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执法检查。检查中,坚持“选准检查重点、解决突出问题、增强监督实效”,明确主题,突出检查重点,提出可行建议,督促政府改进工作。2009年,委员会在防洪法执法检查初查中发现,我市的工业尾矿库和诸多三类病险小水库是防洪法实施中的薄弱环节,据此,委员会重点对工业尾矿库、病险水库和城区防洪设施情况进行检查,提出了要进一步增强防洪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突出小型病险水库除险保安,进一步增强防洪能力;重视工业尾矿库安全监管,切实加大整治力度等建议,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召集相关部门专题研究整改。经过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扎实工作,我市防洪设施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防洪减灾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2008年,委员会会同城环委,集中3个月时间,在常委会分管领导的带领下,深入基层,组织开展了水土保持法执法检查。针对我市水土流失状况严重,治理恢复难度较大,特别是黄金山工业新区黄荆山南麓和沿江地区开山塘口滥采等突出问题,建议常委会作出决议,督促市政府开展开山塘口综合整治工作。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在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组关于我市贯彻实施水土保持法情况的检查报告后,作出了《关于综合整治开山塘口的决议》,这个决议对切实做好我市北麓开山塘口的生态修复和南麓开山塘口的关停整治工作,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关注热点,贴近民生狠抓检查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委员会高度关注这一民生热点,积极配合省人大201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荆楚行”活动,协助常委会组织召开了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会后,市政府及农业、水产部门围绕农产品的生产、流通、检测三个环节,组织“拉网式”抽检,委员会全程参与。从检查结果来看,抽样6952个,农残超标28个,合格率99.6%;“瘦肉精”抽检合格率为100%。主动配合省人大201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荆楚行”采访团来黄集中采访报道。7月中旬,由湖北日报等13家省内新闻媒体记者组成的采访团,首站来我市开展集中采访报道,委员会及时制定采访方案,组织记者采访团实地采访了我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肉、菜、水产品养殖生产基地和部分大型超市等。参加集中采访的新闻媒体用不同形式,从不同角度,在报纸、广播、电视及网络媒体分别作出相关报道,并推出了一批如鑫东生态农业公司等好的典型。组织市级记者采访团,采访了大量企业、超市、消费者,在黄金时段和利用专题报道等形式,报道了好的典型;组织市电视台记者,对我市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暗访,现场拍摄影像资料,在常委会会议上播放后,引起强烈反响。
二、着眼于探索“三农”问题解决路径,努力提高调研工作水平
围绕涉农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是委员会的重要职责。
(一)围绕大会主席团交付审议的议案审查,深入调查研究。2011年,代表大会主席团将《关于加强老区建设扶持力度的议案》交付委员会闭会期间审查。大会闭会后,委员会在常委会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征求了提议案领衔代表的意见建议,深入基层,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在黄石市、阳新县召开两个座谈会,分别听取了黄石市和阳新县政府以及扶贫、发改、财政等13个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议案审查结果的报告,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就此议案作出了相关决议。4月,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领委员会及阳新县的全国、省、市、县、镇五级人大代表,以开展“人大代表进万家”活动的形式,前往阳新县龙港镇汪家垅村,深入农户家中,广泛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建议。针对了解到的阮家畈村、汪家垅村、渡口村通往龙港镇的村级公路行路难问题,督促各级政府执行人大决议,在政策、资金上给予重点倾斜和扶持,促进老区发展。
(二)围绕“三农”工作中的热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四年来,委员会先后对农业投入、土地承包、粮食生产、农民增收、扶贫攻坚、农民负担、气象服务等事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些热点问题进行调研,有力地促进了我市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2009年3月,为全面了解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市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的影响,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领委员会就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形成了《关于我市农民工返乡及就业创业情况的调查报告》,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了有益参考,得到了市委书记王建鸣、市长杨晓波的充分肯定。
(三)协助国外国民议会代表团和上级人大开展专题调研。一是配合坦桑尼亚国民议会代表团进行调研。2008年,坦桑尼亚国民议会代表团来我市开展新农村建设调研,此次外事调研活动是我市人大历史上第一次。坦桑尼亚国民议会代表团成员对黄石悠久的矿冶历史和文化表示赞叹,对我市新农村建设的成果给予高度赞扬,对我们友好、热情的接待表示由衷感谢。二是配合全国人大农委进行调研。2010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乾元一行来黄,就我市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和种粮大户的生产情况开展调研。为此,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领委员会进行了前期调研,深入大冶市有关农业合作社、农业公司,了解掌握实际情况,为全国人大领导同志来黄调研打下了坚实基础。三是配合省人大农村委开展调研。四年来,省人大农村委员会调研组先后来黄就建立农业增效、农民增收长效机制、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世界金融危机对我省农业影响、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湖北省植物保护条例立法等工作开展调研。为确保每次调研工作的顺利开展,委员会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制定调研方案,深入我市有关乡镇、村组、农业龙头企业、生产基地以及农户家中,开展深入细致调研,提出相关意见,为来黄调研的上级人大提供了较好的参考。
(四)围绕“三农”工作的重点问题,开展经常性调研。四年来,委员会先后到市农业局、林业局、水利水产局、粮食局、气象局、农发行等相关部门进行走访,了解工作情况,征求各部门对人大农村工作的意见建议。对调研中涉及到的一些亟待解决问题,以《人大工作动态》形式进行反映,并及时与政府及相关部门交换意见,提出建议,督促政府改进工作。
三、着眼于体现人大工作效能,努力发挥委员会职能作用
拟定、审查议案,督促落实议决事项,是委员会的主要职能。委员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拟定审查议案、督促执行决议决定、督促落实审议意见、督促办理代表建议。
(一)注重实效,督促相关决议执行。一是促进大冶湖保护工作。2010年12月,委员会对大冶湖的现状及保护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拟定了《关于加强大冶湖保护工作的议案》。该议案被本届人大五次会议列为“一号议案”,经大会审议作出了《关于加强大冶湖保护工作的决议》。2011年7月,委员会以组织农业专业代表小组活动的形式,就该决议执行情况开展督办检查,要求市政府认真研究解决决议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大冶湖保护工作。二是推动开山塘口生态环境修复。2011年9月,委员会会同城环委对我市《关于综合整治开山塘口的决议》执行情况开展调研。自2008年8月,市人大常委会作出该项决议以来,北麓已投入治理资金4800万元,完成治理面积45万平方米,多数塘口逐步复绿;南麓原有矿山企业46家,已关闭33 家,一期综合治理初显成效。针对部分塘口关停任务重、综合治理资金缺口大、长效机制尚未建立等问题,委员会提出了加大责任落实力度、资金筹措力度、治理和关停力度,建立塘口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等建议,为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综合整治开山塘口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提供了有益参考。
(二)跟踪督办,督促落实审议意见。四年来,委员会共向政府相关部门“面对面”交办审议意见书10份,提出审议意见40条。为加大审议意见的跟踪督办力度,委员会坚持深入基层,多次到市农业局、林业局、水利水产局、粮食局等部门进行调研,对相关部门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关于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交办以后,委员会及时了解报告机关研究处理审议意见的进展情况,并向常委会提出了审查意见。针对审议意见中提出的行政推动力度不够、林业技术力量不足、林改经费有缺口等问题,要求相关部门加大力度予以解决。经过市政府及林业主管部门的努力,全市林改面积达206万亩,完成发证面积106万亩。
(三)创新方式,督促办理代表建议。四年来,委员会重点督办代表建议共9件。为使这些建议办理工作落到实处,委员会注重创新方式,加强与代表联系,加大督办力度,努力提高办成率。2011年6月,委员会在常委会分管领导的带领下,邀请提议案的领衔代表一起督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蔬菜基地建设的议案》。实地察看了江北农场蔬菜基地建设情况,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政府及农业、财政部门关于建议办理情况汇报。从办理情况看,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重视建议办理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把新增2万亩优质蔬菜基地和建设综合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两项工作列为市政府“十件实事”,新建标准化蔬菜基地10万亩,在财政预算中每年列支100万元作为蔬菜发展专项资金,有力地推动了我市蔬菜产业良性循环,建议办理取得较为明显效果。
四、着眼于提升履职能力,努力加强自身建设
四年来,为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注重抓好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一是强化能力和作风建设。增强学习意识,养成勤学习、善思考、好动笔的习惯,不断树立新观念、掌握新知识,提高理论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各种学习活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工作中,营造风正劲足,和谐干事的良好氛围。委员会各位委员在人代会期间,按时出席会议,并在小组讨论中,积极发言,献计献策;在大会闭会期间,积极参加常委会和委员会组织的各项执法检查、专题调研活动,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推动了人大农村工作的开展。
二是强化对外联系。加强同政府对口部门的联系,听取意见建议,寓监督于支持之中;加强同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农工委的联系,做到工作相互配合,上下联动;增强同省内外人大农村委的联系,相互学习交流,开阔视野。
回顾四年来的工作,委员会能够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得益于市人大常委会的正确领导,得益于代表作用的有效发挥,得益于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部门的密切协作,得益于农口部门的大力配合,得益于县(市)区人大的积极支持。
四年来,委员会虽然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工作中仍有许多不足,特别是在监督工作的实效上,还有待进一步增强;与县(市)区人大的联系上,还有待进一步改进;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今后,委员会将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为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相关新闻:
相关图片: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