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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第15期)

来源:      时间: 2018-11-21

 

黄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编印   20106 2号(总号:十五

   

 

黄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议程……………………………3

黄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日程……………………………4

市人民政府关于委托黄石磁湖高新科技发展公司申请农业银行中长期贷款的议案……… (7)

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黄石市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城市建设发展规划的议案…………… (8)

关于《黄石市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市建设与发展规划》编制情况的说明………………………(9)

黄石市人大教科文卫民宗侨委员会关于黄石市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城市建设与发展

 规划的审查报告………………………………………………………………………乐海波(11)

关于全市检察机关监所检察工作的报告………………………………………………杨武力(13)

关于监所检察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22)

关于我市民族宗教工作情况的报告……………………………………………………张志义(28)

关于我市民族宗教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36)

关于我市畜牧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汪祖录(43)

关于我市畜牧产业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52)

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黄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的决定…………………………………………………………………………………………(57

关于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58

黄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议程………………………………………………(61

黄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日程………………………………………………(62

黄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64

黄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的说明

 …………………………………………………………………………………………夏祖乔(65

关于黄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变动情况和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贾少华(66

关于张益民同志任职的议案……………………………………………………………………(68

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任免郭卫东等同志职务的议案…………………………………………(69

关于提请任免李小菊等同志职务的报告………………………………………………………(70

辞职申请…………………………………………………………………………………………(71

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同意市人民政府委托黄石磁湖高新科技发展公司

 申请农业银行中长期贷款的决议……………………………………………………………(78

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黄石市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城市建设与发展规划

 的决议…………………………………………………………………………………………(79

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许可对袁小安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81

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戴奇伟等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82

王建鸣同志在黄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的讲话……83

黄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出席、缺席人员名单……………88

 

 

黄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议程

 

 (2010年5月 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委托黄石磁湖高新科技发展公司申请农业银行中长期贷款的议案;

二、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黄石市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城市建设与发展规划的议案;

三、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监所检察专项工作情况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民族宗教工作情况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畜牧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关于召开黄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时间的决定(草案);

七、听取和审议关于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

八、审议通过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议程(草案),提请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日程(草案),提请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会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提请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十一、听取和审议黄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黄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变动情况和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十二、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报请许可对袁小安采取强制措施报告书;

十三、人事事项。

 

 

黄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日程

 

2010年5月19日(星期三)

 

上午8:30 全体会议(地点:市人大机关三楼常委会会议室)

主持人:王建鸣

一、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朱中华同志宣读关于委托黄石磁湖高新科技发展公司申请农业银行中长期贷款的议案;

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朱中华同志宣读关于黄石市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城市建设与发展规划的议案并作说明;

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武力同志作关于监所检察专项工作情况的报告;

四、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张志义同志作关于我市民族宗教工作情况的报告;

五、市农业局局长汪祖录同志作关于我市畜牧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六、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夏祖乔同志宣读关于召开黄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时间的决定(草案);

七、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夏祖乔同志作关于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

八、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夏祖乔同志宣读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议程(草案);

九、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夏祖乔同志宣读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日程(草案);

十、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夏祖乔同志作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的说明;

十一、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贾少华同志作关于黄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变动情况和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十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武力同志作关于报请许可对袁小安采取强制措施报告书;

十三、人事事项。

1、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贾少华同志宣读关于张益民同志任职的议案;

2、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朱中华同志宣读关于提请任免郭卫东等同志职务的议案;

3、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周爱国同志宣读关于提请任免李小菊等同志职务的报告;

4、关于戴奇伟等同志的辞职申请。(书面)

 

第一次全体会议后 分组审议

各项议题

 

下午14:30 分组审议

各项议题

下午16:00 全体会议(地点:市人大机关三楼常委会会议室)

主持人:吴兴龙

一、表决关于同意市人民政府委托黄石磁湖高新科技发展公司申请农业银行中长期贷款的决议(草案);

二、表决关于黄石市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城市建设与发展规划的决议(草案);

三、表决关于监所检察专项工作情况的报告;

四、表决关于我市民族宗教工作情况的报告;

五、表决关于我市畜牧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六、表决关于召开黄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时间的决定(草案);

七、表决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议程(草案);

八、表决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日程(草案);

九、表决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

十、表决关于黄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变动情况和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十一、表决关于许可对袁小安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                    

十二、表决人事事项;

十三、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建鸣同志作重要讲话。

 

 

市 人 民 政 府

关于委托黄石磁湖高新科技发展公司申请农业银行

中长期贷款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2009年1月,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通过了黄石磁湖高新科技发展公司申请农业发展银行黄石分行等5家银行10.4亿元贷款(其中,农业发展银行黄石分行5亿元;交通银行黄石分行1.2亿元;黄石商业银行1亿元;农业银行黄石分行2.2亿元;中信银行黄石分行1亿元)的议案(黄常发〔2009〕2号)。

目前,农业发展银行4.8亿元、交通银行1.2亿元、商业银行1亿元以及农业银行2.2亿元贷款项目都已签定借款合同。由于中信银行贷款期限短、利率较高,磁湖高新公司与其未达成一致意见。同时,农业银行突破了磁湖高新公司申报的2.2亿元项目贷款额度(项目总投资额为4.5亿元),申报了3亿元项目贷款额度均获农业银行总行批准。鉴于市人大对农业银行项目贷款的决议为2.2亿元,现恳请市人大常委会将中信银行贷款1亿元决议变更为农业银行8000万元基础设施项目贷款。

根据农业银行贷款管理规定,恳请将上述贷款本金及利息列入市财政预算,分年度从本级财政预算中补贴给企业偿本还息。特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请予审议。

 年三月九

 

 

 

市 人 民 政 府

关于提请审议黄石市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城市

建设发展规划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2009年10月,我市被国家科技部确定为第三批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市。根据《国家科技部关于做好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县(市)建设发展规划(第三批)的通知》(国科农函〔2010〕2号)要求,市人民政府已经制定《黄石市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城市建设发展规划》,现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请予审议。

 年四月十三日

 

 

 

  

关于《黄石市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市建设与发展规划》

编制情况的说明

 

——2010年5月19日在黄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我就《黄石市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市建设与发展规划》,作如下说明:

一、编制背景及意义

根据国家科技部《关于确定北京市石景山区等62个县(市、区)为第三批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县(市)的通知》(国科发农〔2009〕594号)文件,黄石市被列入第三批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市。根据国家科技部文件要求:“凡列入第三批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县(市)建设的地方政府要高度重视示范县(市)建设与发展工作,强化科技进步对县(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做好《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县(市)建设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经本级人大审批后报科技部备案。”按照《规划》编制指南的要求,我市在2009年已通过国家科技部专家评审的科技进步示范城市申请材料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实际和有关发展规划,经多方征求意见、修改完善,编制了《黄石市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市建设与发展规划》,并于2010年2月经市委、市政府讨论审议同意,形成正式文本,由市政府提出议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

建设好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市,对于提高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产业提档升级,加快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步伐,是一次难得的机遇和契机。有利于提升我市城市形象,扩大城市影响力,振奋全市人民建设美好家园的信心;有利于借助武汉城市圈科技资源,融合“两型”社会建设,提升黄石在武汉城市圈中的吸引力和辐射力;有利于充分发挥科技进步对实施“三大战略”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步伐。建设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市,不仅是黄石自身发展的需要,也饱含着国家寄予的厚望,是一项光荣而艰巨的政治任务。通过“两示范”城市建设,可为全国其他城市的科技和知识产权工作探索道路,积累宝贵的经验。

二、主要内容

《规划》共6个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黄石市的基本情况与分析。包括地域特点、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势与劣势分析、地域科技能力分析等三个方面内容。

第二部分,黄石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科学技术解决的关键性问题。包括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发展具有区域特色的高新技术产业、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加强与武汉城市圈圈内城市的联系等五个方面的内容。

第三部分,建设目标与重点任务。包括科技发展、经济发展、社会发展、资源环境等四个方面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

第四部分,示范市建设的支撑条件与保障措施。包括加强建设科技进步示范市工作的领导;组织实施科技攻关,提升全市整体科技竞争力;加大科技投入,拓展科技投融资渠道;全面落实科技创新优惠政策;推进创新型企业建设,提升企业自主研发能力;加强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全民科技素质;全面开展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市建设工作;创新工作方法,建立示范市建设的制度保障等九个方面的内容。

第五部分,优先项目(工程)和分年度实施计划与进度。包括高新技术产业化、科技示范工程、节能产品及环保工程、科技服务平台建设、农业现代化科技项目等五个方面的内容。

第六部分,黄石市科技示范市建设预期效果。包括生产总值、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财政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万元GDP综合能耗比等预期社会经济指标;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优秀旅游城市等方面内容。

以上说明及《黄石市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市建设与发展规划》妥否,请予审议。

 

 

 

黄石市人大教科文卫民宗侨委员会

关于黄石市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城市建设与

发展规划的审查报告

 

——2010年5月19日在黄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15次会议上

 

市人大教科文卫民宗侨委员会主任委员 乐海波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4月下旬,市人大教科文卫民宗侨委员会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应楚洲带领下,对我市编制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城市建设与发展规划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教科文卫民宗侨委员会召开会议,对我市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城市建设与发展规划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经专家评审,我市被国家科技部确定为第三批全国科技进步示范城市。为加强科技示范城市的建设工作,以及强化科技示范城市创建后对我市各项社会事业和经济发展的带动力,根据科技部的统一部署,市政府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形成了《黄石市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城市建设与发展规划(2010—2012年)》。该规划实事求是地分析了目前我市基本情况和经济社会发展现状以及当前存在的不足和优势,明确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科技解决的重点和关键问题,提出了奋斗目标、重点领域与任务和二十个优先项目工程,突出了科技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整个规划指导思想明确,编制思路清晰,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对于我市依靠科技进步,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必将起到重要推动作用。教科文卫民宗侨委员会认为,这个规划符合我市实际,是积极稳妥、切实可行的,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市人民政府在议案中提出的《黄石市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城市建设与发展规划》,并要求:

1、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按照规划要求,切实加强领导,细化目标任务,落实责任机制,加强督促、检查、考核,及时研究解决科技进步示范市建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促进科技进步示范市建设目标、任务的落实。

2、各级政府要大力加强科技平台建设,重视企业科技自主创新,加快人才的培养与引进,完善科技投入的保障机制,确保我市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市建设与发展规划落到实处。

3、要加强对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市建设的监督,适时组织开展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城市建设与发展规划实施情况的检查活动。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全市检察机关监所检察工作的报告

 

2010年5月19日在黄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黄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武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我向会议报告2006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监所检察[1]工作,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我市共有监管场所10所,其中,监狱1所,日均关押量约560人;看守所4所,日均关押量约1200人;行政拘留所3所,日均关押量约120人;强制戒毒所1所,日均关押量约30人;劳动教养所1所,日均关押量约110人。我市检察机关对黄石监狱、大冶市看守所、阳新县看守所等5家单位实行了派驻检察。

监所检察工作承担着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进行监督的职能,是检察机关刑事诉讼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检察机关对刑事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的最后环节,对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司法公正有着重要作用。我市监所检察工作主要由市检察院、大冶市检察院、阳新县检察院、西塞山区检察院4个院的监所检察处(科)11名干警承担,其中派驻检察干警8名。

2006年以来,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全市检察机关监所检察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按照“强化监督、狠抓办案、规范管理、夯实基层、创新提高、科学发展”的工作思路,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为保证刑罚正确执行和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监管单位严格执法、文明管理,服务黄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刑罚执行监督,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

全市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始终把规范刑罚执行监督工作作为监所检察工作的基础,加强对刑罚执行各个环节的监督,保障了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加强对罪犯交付执行的监督,保证刑罚正确执行。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判刑罪犯是否依法交付执行情况加强监督,共纠正该交付执行未交付执行和违法留所服刑人员9人。2008年8月,我们发现已判处无期徒刑的曹某某等4人在判决生效1个月以后仍羁押在大冶市看守所,即建议市中级法院下达执行通知书,并监督看守所及时交付监狱部门执行,保证了刑罚执行的严肃性。 

加强对“监外五种人”[2]执行的监督,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对“监外五种人”监管措施落实情况和监督考察工作认真进行检察,发现违法及时提出纠正意见。一是积极开展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专项行动。我们以纠正和防止“监外五种人”脱管漏管为重点,全面查清“监外五种人”的执行情况,有效纠正监外执行罪犯的脱管漏管问题,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2007年专项行动中,共清理核查“监外五种人”744人,督促有关部门纠正脱管漏管192人。二建立“监外五种人”执行监督长效机制。市检察院组织监所检察、技术部门自主开发“监外五种人”信息管理系统,收集录入我市“监外五种人”数据信息,并对“监外五种人”的法律文书、监外罪犯交付执行等情况实行信息化的动态管理。通过坚持定期与公安机关、社区矫正管理机构交换数据,及时纠正脱管漏管现象、督促收监执行,提高了监外执行监督的工作效率。省检察院充分肯定了我们的作法,并认为该作法发展和创新了监外执行监督。2009年10月至2010年1月,我们运用“监外五种人”信息管理系统对新增“监外五种人”139人进行监督核查,发现脱管漏管54人,督促有关部门进行了整改。如2009年底,我们发现大冶市1名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又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及时建议公安机关向法院提请撤销缓刑。

(二)强化监管活动监督,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

监管场所是特殊场所,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是监管改造工作的重要保障和社会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近年来云南省普宁县看守所发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呼和浩特第二监狱发生重刑犯袭警脱逃事件等监管事故频发的现象,全市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加强和改进监所检察工作,促进监管场所规范执法、文明管理,确保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

加强安全防范检查,确保监管场所安全。一是坚持对监管场所开展各种日常安全检查,就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向监管单位提出纠正意见。对监管场所开展各种安全检查222次,向监管单位发出书面检察建议21份,纠正违法51次,口头提出检察建议210次,与监管单位和武警部队召开联席会议48次,狱情动态分析会67次,发现并协助监管机关消除事故隐患26起。二是定期检查监所监控设施运行及联网情况。对部分监管场所存在的无监控设施、监控设施老化、监控探头不足、功能落后、图像不清、存储时间短、使用效率低等问题,要求监管单位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24小时监控。三是根据季节气候特点,加大安全防范工作力度。2008年雪灾期间,全市监所检察部门及时制定和启动防雪防冻抗灾救灾应急预案,在安全检查时发现黄石监狱二监区一生产车间顶棚被大雪压弯、频临倒塌,立即会同监狱部门组织对生产人员和设备进行转移,因转移及时,避免了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加强对监管机关执法活动的监督,纠正执法不规范行为。一是以监管机关收押、释放、会见、提审等执法活动为重点,把好“入所关”和“出所关”。共监督纠正无证关押、违法收押、提前释放、该释放不释放、违法会见和提审、违规保外就医等违法情形28件,重点纠正了看守所收押怀孕妇女,检察机关作出不批捕、不起诉决定后公安机关不立即释放,以及违规保外就医等违法现象。2007年,在押人员刘某因疾病按规定程序审批办理了保外就医手续,监所检察部门跟踪监督时发现其在医院治疗后病情好转,已不具备保外就医条件,便及时建议执行机关将其收押。二是坚持对监管干警执法行为的监督,不断规范监管干警的执法行为。2009年8月,黄石监狱某干警违反规定,私自将酒、菜带入监区,聚集多名服刑人员给某服刑人员过生日。驻所检察干警经调查核实后,建议黄石监狱给予该名干警纪律处分。三是深入开展执法专项检查,督促整改影响刑事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如我们以群众举报的在押人员范某在羁押期间曾带口信出去为突破口,通过专项检查活动监督纠正了群众反映的监管场所存在的一些执法违法、跑风漏气、通风报信等影响刑事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问题。

积极查办监管场所犯罪活动,维护监管秩序稳定。一是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在押人员的犯罪活动。积极配合监管机关开展打击“牢头狱霸”专项活动,重点打击严重危害监管场所安全的重大恶性案件,有效维护监管改造秩序的稳定。2006年以来,共审查起诉服刑罪犯又犯罪案件15件19人,法院均作有罪判决。2008年3月,大冶市检察院办理在押人员吴某对程某故意伤害案时,为达到“惩处一人、教育一片”的目的,商请法院在看守所内开庭,并将庭审过程对该所在押人员现场直播。吴某当场表示认罪服法,被当庭宣判有期徒刑3年,并告诫其他在押人员要以他为戒,不要以身试法。此次直播让该所在押人员受到了一次活生生的警示教育,保障了监管场所日常管理秩序和其他服刑人员的安全。二是严肃查办监管场所职务犯罪案件。通过强化办案意识、健全办案机制、拓展线索来源、整合办案资源等措施,使查办监管场所职务犯罪工作取得新突破。2006年以来,初查监管干警职务犯罪线索4件5人,立案侦查3件4人,其中从重大监管事故中发现线索并立案侦查1件1人。2007年底,大冶市看守所服刑人员黄骞无证酒后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1人死亡、多人受伤、经济损失达30余万元。

我们注意从该事故背后深挖隐藏的职务犯罪,成功查办了大冶市看守所副所长于小平涉嫌滥用职权案,在我市监管场所引起较大的震动,起到了良好的警醒教育作用。

切实维护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体现司法人文关怀一是及时受理被监管人员及其家属的控告申诉案件。畅通检察人员与被监管人员及其家属的沟通渠道,共受理被监管人员及其家属的举报、控告、申诉29件,做到了件件有回音。2007年6月,某服刑人员来信反映,其被判决前羁押的73天未依法折抵刑期,多次写信给有关部门反映,未得到解决。我们经认真调查取证核实后,建议法院依法予以纠正。二是及时发现和纠正侵犯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的问题。通过检察官约见制度、提供法律咨询和设立检察官信箱等方式,督促监管机关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监管干警吃拿卡要、监管场所乱收费、小卖部高价出售日用品等问题有效维护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黄石监狱和市劳动教养所及时撤消了内设的小卖部,引入平价超市,保护被监管人员的消费权益。2009年,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监管执法专项检查,对1963名在押人员进行体表检查,建立在押人员健康档案,通过体表检查,查处了阳新县看守所发生的一起在押人员殴打同监室在押人员事件,维护了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三是积极预防和纠正超期羁押[3]问题。全市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沟通与配合,实行提前预警、到期催办、定期通报、严格换押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努力从源头上遏制超期羁押问题。2006年以来,全市公、检、法机关在侦查、起诉、审判三个环节没有出现超期羁押现象。

(三)创新监督机制,完善刑罚变更执行[4]监督

为确保刑罚目的的实现和刑事诉讼活动的依法进行,从2000年开始,市检察院会同市法院在全国率先建立减刑、假释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机制,完善对刑罚变更执行的监督,促进刑罚变更执行的公正和规范。

以事前监督为支撑点,认真开展庭前证据调查。积极推行监所检察干警与管教干警见面、与当事人见面、与其共同服刑人员见面的“三见面”制度,及时发现误报、瞒报、虚报问题。我们在审查黄石监狱服刑罪犯刘某某减刑案时,通过与其共同服刑人员谈话,发现执行机关为提请减刑,在减刑意见书中夸大、虚报了刘某某的劳动改造成果。经进一步调查核实,我们向执行机关依法提出纠正意见,执行机关主动撤回对刘某某的减刑意见。

以事中监督为着力点,依法参与开庭审理。在认真做好庭前证据收集的基础上,做好开庭审理前的准备工作,在庭审中积极开展监督工作,以庭审监督为抓手,打开了监督新局面。如阳新县看守所呈报的朱某减刑案,我们通过调查发现,该犯在报请减刑前的2个季度因违反监规2次分别被禁闭15天,而减刑意见书则称朱某在上述2个季度均受到看守所的表扬。开庭审理该犯减刑案件时,检察人员向法庭出示了朱某前2个季度因违反监规2次被禁闭的证据,提出朱某不符合减刑条件,建议合议庭裁定不予减刑。合议庭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意见,当庭宣布不予减刑。此举让所有到庭人员受到震动,对旁听的服刑人员也起到了鞭策、警示作用,增强了监督效果。

以事后监督为结合点,综合提高法律监督效能。通过事后监督进行回头看,察看前面的监督环节是否达到预期效果,监督中有无不当、失误或遗漏之处,进一步提高监督效果。黄石监狱服刑人员刘某,积极改造,表现较好,但其奖励计分尚未达到减刑分值,而监狱却将其家属向监狱捐赠的100多件物品作为该犯减刑条件呈报减刑。在庭审中,我们就此问题提出质疑,但法院裁定对刘某减刑11个月,并送达了减刑裁定书。事后,我们认真查阅了《司法部关于禁止监狱以任何形式接受罪犯及其家属捐赠钱物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依法向法院提出建议,法院予以纠正。

我市检察机关首创的这一监督机制,变刑罚变更执行的单一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事后全程介入的“三位一体”同步监督,确保了严格执法、公正司法。2006年以来,共派员出庭参加审理提请减刑、假释案件828件828人,对执行机关提请不当的减刑、假释案件60件60人提出了纠正意见。2009年6月,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省监狱管理局在黄石召开“全省减刑、假释同步监督机制‘东片’座谈会”,现场观摩了我市检察机关派员出庭参加减刑、假释案件的开庭审理、出庭质证与现场监督的情况,对该机制给予了高度评价,被誉为“黄石经验”,在全省推广。

(四)强化监所检察基层基础工作,不断提高监所检察队伍素质

全市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始终以确保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为目标,不断强化监所检察基层基础工作,努力提高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努力提高政治素质。针对监所检察环境艰苦、工作条件差、执法难度大的实际,我们按照从严治检的原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狠抓政治理论学习,增强了监所检察干警爱岗敬业、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自觉性,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大冶市检察院监所检察科被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阳新县检察院、西塞山区检察院监所检察科被评为全市社区矫正先进单位,监所检察干警15人次被记功和嘉奖。

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执法监督水平。监所检察干警认真学习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四个办法”[5],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增强执法监督本领。同时,积极组织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加强调研和业务指导,使监所检察干警的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全市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在国家级、省级刊物上发表调研文章11篇,有效指导、推动了监所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

加强驻所检察室工作,规范化建设迈上新台阶。以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为契机,从加强、规范派驻检察室的软、硬件入手,积极推进规范化建设。一是监控网络化进一步加强,基本实现了在押人员的信息互通和实时监控。阳新县检察院驻所检察室在看守所建立了同步录音录像讯问室,与该院侦查指挥中心、市检察院、省检察院联网,上级检察院领导可通过检察专线网远程指挥讯问。2009年5月,阳新县检察院驻所检察干警在调阅监控录像时,发现该所民警朱某某擅自将在押人员江某提出监室,向其传递纸条。经调查,朱某某传递的纸条内容涉及案情,从而成功查处了朱某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这是我市检察机关首例运用驻所检察室监控设备发现的职务犯罪案件。二是创建活动成效明显。全市5个驻所检察室有2个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二级规范化检察室、2个被评为三级规范化检察室,大冶市看守所驻所检察室、阳新县看守所驻所检察室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先进驻所检察室”。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2006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监所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监所检察监督手段不足。由于刑罚执行监督立法不完善,相关法律规定比较原则,缺乏可操作性,相关司法解释滞后,制约了监所检察监督工作。二是部分监管场所监舍危旧、设施老化、经常超标准羁押,存在较为严重的安全隐患,监督难度较大。三是派驻检察室经费保障不足,基础设施差,信息化建设滞后。四是监所检察干警的素质与履职要求还有差距,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监所检察工作的要求。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们将按照上级检察院的部署,通过自身努力和争取各方支持认真加以解决。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检察机关监所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以“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载体,坚持“抓安全、抓办案、抓基础、抓应对、抓规范”,进一步加大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力度,着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派驻检察室建设和应对监管场所突发事件能力建设,努力破解影响和制约监所检察工作发展的难题,推进监所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为推进我市“三大战略”实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贡献。

(一)强化安全意识,维护监管安全和社会稳定。加强日常执法监督和专项检查活动,有效防范和遏制监管事故的发生,努力减少和杜绝因监管安全引发的社会矛盾。依法运用批捕、起诉等职能,严厉打击在押人员特别是“牢头狱霸”违反监规行为和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监管秩序稳定。充分运用法律监督调查机制,及时监督纠正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问题。认真受理和及时办理在押人员及其亲属的控告、举报和申诉,完善检察信箱和约见检察官制度,畅通在押人员救济渠道,下大力气解决申诉积案,化解社会矛盾,依法保护在押人员特别是未成年、老年、残疾、女性等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强化办案意识,依法查办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提高发现案件线索的能力,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提高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能力和水平。突出办案重点,集中力量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和有影响的案件。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帮助和督促监管单位健全制度、完善管理,促进严格公正执法。

(三)强化基础意识,加强监所检察基础建设工作。组织好规范化检察室评定验收工作,推动驻所检察工作深入发展。争取3年内,大冶市、阳新县检察院派驻检察室晋升一级驻所检察室,市检察院派驻市第一看守所检察室、西塞山区检察院派驻市劳教所检察室晋升二级驻所检察室,西塞山区检察院派驻黄石监狱检察室按照二级检察室标准完成基础建设。

(四)强化应急意识,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增强敏锐性,健全完善监管事故处理机制,保证派驻检察干警能够在第一时间接到监管场所事故报告。稳妥做好应对工作,检察机关从法律监督的角度履行职责,尽快查清事实真相,并配合监管机关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做好重大突发事件的报告工作,凡是监管场所发生在押人员脱逃和非正常死亡的,坚持“一事一报”。对社会关注的个案,注意发挥主流媒体的导向作用,做好舆论应对特别是网络应对工作。

(五)强化监督意识,确保公正廉洁执法。加强监所检察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自觉做到严格、规范、公正、廉洁、文明执法,提高执法公信力。加大业务培训力度,重点抓好最高人民检察院“四个办法”以及监所检察规范文本的执行与落实,提高监所检察干警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加强监所检察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监外五种人”信息管理系统,有效发挥信息化管理、动态监督的功能和作用,增强监督实效。认真执行上级检察院考核评价检察业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具体计分细则,把业务考评作为激励手段,进一步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不断加强监所检察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深感责任重大。此次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和审议全市检察机关监所检察工作的报告,既是对我们的监督,更是对我们的鞭策和支持。全市检察机关将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继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努力推动我市监所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为维护司法公正、服务黄石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关于监所检察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

 

3月上中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家宏带领内务司法委员会和部分人大代表,开展监所检察专项工作调研。调研组听取了检察机关工作汇报,实地察看了监狱、看守所、强制戒毒所和劳动教养所,听取了有关方面意见建议,了解掌握了大量翔实的第一手材料。委员会并对检察机关监所检察专项工作报告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报告机关作出了回应。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监所是监狱、看守所及其它监管场所的简称,我市监管场所包括市公安局管辖的黄石市、大冶市和阳新县看守所、行政拘留所和强制戒毒所,市司法局管辖的黄石市劳动教养所和省监狱管理局管辖的黄石监狱。监所检察,指的是检察机关对刑罚执行和监所监管活动实施法律监督。2006年以来,我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监所检察工作,认真履行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职责,监所检察各项工作全面协调发展,始终名列全省先进行列。

(一)突出检察监督重点,确保监所安全和稳定

监所检察工作内容多,任务重,责任大。尤其是监所安全,事关稳定大局,必须全力抓紧抓好。2006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将监所安全列为监所检察的重中之重,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工作措施,确保监所安全和稳定。

1、加强监所日常安全防范的检察监督。一是督促监管机关强化监管场所各种安全检查,就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向监管单位提出纠正意见。2006年以来,全市监所检察部门共组织对监管场所开展各种安全检查222次,向监管单位发出书面检察建议21份,纠正违法51次,口头提出检察建议210次,与监管单位和武警部队联合召开会议48次,狱情动态分析会67次,发现并协助监管机关消除事故隐患26起。二是督促监管机关加强视频监控力度,确保24小时监控。大冶市监所检察部门还与看守所视频监控设施实现联网,通过检察室终端实时查看;阳新县检察院实现了派驻检察室、县检察院到看守所的远程监控联网,对看守所的监管活动进行直观、严密、及时的同步动态监督。三是加强对值班民警执勤、值班巡视情况的检查,定期或不定期查看值班记录,结合监所视频监控系统检查民警每隔20分钟一次的值班巡视情况。四是注重对重点时期、重点部位、重点人员,特别是酷暑、严寒等特殊天气时的安全防范检察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如2008年春节前后,雨雪严寒天气持续,全市监所检察部门及时加强防雪防冻安全检查,发现黄石监狱一生产车间顶棚有被大雪压倒危险,立即会同监狱部门组织人员转移,不久顶棚倒塌,但没有人员伤亡。

2、加强专项检查力度,督促整改影响刑事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问题和安全隐患。2007年,全市监所检察部门开展对发生在看守所的“通风报信”、“跑风漏气”等影响刑事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违法情况专项检查,督促纠正了一些跑风漏气、通风报信问题。2009年,组织开展了对监狱的“清查事故隐患,促进监管安全”专项检查活动,督促整改了一批安全事故隐患。如集中检查中发现黄石监狱和黄石市第三看守所没有安装监所监控设施后,及时督促整改,监管机关积极争取资金,安装了监控设施。

3、严厉打击“牢头狱霸”,维护监所稳定和监管秩序。通过集中排查和日常视频监控检查,严厉打击监管场所内拉帮结伙、称王称霸,侵犯其他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的“牢头狱霸”,坚持露头就打,起到了打击一个、教育一方的良好效果。2006年以来,共受理审查起诉服刑罪犯又犯罪案15件19人,审判机关均作有罪判决。如,黄石监狱服刑人员姜某、石某殴打同改犯潘某致残,监所检察部门督促监狱立案侦查,并对二人提起公诉;大冶市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查处了吴某涉嫌故意伤害等三起在押人员重新犯罪案件,并对吴某一案在监所现场开庭审理,以案说法,效果很好。

2006年以来,全市监管场所没有发生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事件,也没有发生脱逃、越狱暴狱等重大事故。

(二)监督监管机关规范执法行为,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监所检察一项重要职能,就是督促监管机关规范执法行为,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1、加强收押、释放、交付执行等主要环节的检察监督。一是监督监管机关依法收押、释放,把好入口和出口,共监督纠正无证关押、违法收押、违法会见和提审、违规保外就医等28起。如2006年,市监所检察部门发现市某看守所收押一怀孕妇女后,及时督促办案机关变更了强制措施。为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注重督促监管机关加强收押人员入所体表检查。去年专项检查中,检察机关督促监管机关共对1963名在押人员进行体表检查,发现体表有损伤的173人,其中166人系进入监所前形成,7人系入所后形成(有6人系日常活动所致,1人系被同监室人员殴打致伤)。二是加强对罪犯交付执行的检察监督,保证刑罚正确执行,共纠正该交付执行未交付执行和违法留所服刑9人。如2008年8月,市监所检察部门发现已判处无期徒刑的曹某等4人在判决生效1个月后,仍羁押在大冶市看守所,及时督促相关部门予以执行,保证了刑罚执行的严肃性。

2、严肃查处监管干警执法不公不严背后的职务犯罪、监管场所存在的跑风漏气、通风报信违法犯罪行为,促进监管干警廉洁执法。2006年以来,初查监管干警职务犯罪线索4件5人,立案3件4人。如,监所检察部门在办理大冶市看守所留所服刑人员黄某无证酒后驾驶致人死伤后逃逸案时,发现该所副所长于某涉嫌滥用职权,及时立案查处;阳新县监所检察部门发现该县看守所民警朱某擅自将在押人员江某提出监室,向其传递纸条后,立即展开调查,查明朱某涉嫌通风报信,予以了查处。

3、切实维护在押、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一是预防和杜绝超期羁押。督促和监督实行换押证制度,运用预警、提前告知、催办等措施,督促办案机关在法定时限内办案。二是制定并落实在押人员合法权利告知、约见检察官等系列制度,有效预防了各类侵犯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的情况发生。三是重视被监管人员及其家属举报、控告和申诉。自2006年以来,共受理被监管人员及其家属的举报、控告、申诉29件,发现和纠正了侵犯被监管人合法权益的违法问题。如服刑人员吴某反映其73天羁押期未折抵刑期,监所检察机关经调查核实后,督促相关机关予以纠正,较好地维护了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创建减刑、假释监督的黄石模式,完善刑罚变更执行的检察监督

2000年以前,我市监所检察部门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对减刑、假释的监督仅仅限于事后监督,即法院书面审理并裁定后,检察机关才对法院裁定进行审查,发现错误才能提出纠正意见,致使对刑罚执行机关报送的减刑、假释案件缺乏有效检察监督。

2000年起,市检察院会同市法院对减刑、假释案件试行开庭审理,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减刑、假释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机制,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事后全程介入的“三位一体”同步监督,即:事前审查,在减刑、假释呈报前,检察机关介入熟悉材料;事中出庭,法院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时,检察机关出庭质证和发表意见;事后跟踪,减刑、假释裁定作出后,检察机关定期对减刑、假释对象进行跟踪考察。自实施“三位一体”同步监督以来,全市监所检察部门共参加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1225件,对执行机关提请不当的减刑、假释案件101件101人当庭提出纠正意见;其中,2006年以来,全市监所检察部门共参加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828件828人,对其中60件60人当庭提出纠正意见,均被法院采纳。

刑罚变更执行“三位一体”同步监督机制,较好地预防和纠正了违法减刑、假释问题,完善了对减刑、假释等刑罚变更执行的监督,促进了刑罚变更执行的程序化、规范化。2009年6月,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省监狱管理局在黄石召开了“全省减刑、假释同步监督机制座谈会”,我市创建的减刑假释案件“三位一体”同步监督机制被誉为“黄石经验”,并在全省推广。

(四)积极探索建立防止“监外五种人”脱管漏管的长效机制

“监外五种人(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宣告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人员)”人数较多,就业灵活,居住地不定,监管力量不足,加上法律文书交付时有脱节等问题,致使“监外五种人”脱管漏管现象较为严重。

全市检察机关注重加强对“监外五种人”刑罚执行情况的检察监督,探索建立防止脱管漏管的长效机制。一是自2006年以来,每年组织一次核查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专项活动。仅2008年以来,共清理核查“监外五种人”1050人。通过对2009年10月到2010年元月新增的“监外五种人”139人进行的监督核查,发现脱管漏管54人,全部督促有关部门进行了整改。二是为了随时掌握“监外五种人”变化情况,实行常态化监督,建立长效机制,市检察院组织监所检察、技术部门自主开发“监外五种人”信息管理系统,收集录入“监外五种人”数据信息,对“监外五种人”的法律文书、监外罪犯交付执行等情况实行信息化的动态管理。三是加强与公安机关、社区矫正管理机构的协作配合,及时将资料和信息提供给公安机关和社区矫正管理机构,依托社区,开展“监外五种人” 社区矫正。及时纠正脱管漏管现象,极大地提高了监外执行监督的工作效率。省检察院对我市发展和创新监外执行检察监督的探索予以了充分肯定。

(五)加强队伍建设,规范监所检察执法行为

一是健全监所检察工作体系。黄石市检察院设立了监所检察处,大冶市、阳新县、西塞山区检察院分别设立了监所检察科,全市共设立了5个派驻检察室。

二是加大投入,加强信息化建设,搭建信息共享、监控联网平台。市检察院自主开发的“监外五种人”管理信息系统,与有关单位和部门实现了信息共享;大冶市检察院派驻检察室实现了在押人员信息互通和实时监控;阳新县检察院投入50多万元,实现了县看守所、驻所检察室、县检察院到省检察院的远程监控联网。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促进监所检察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全市监所检察部门认真执行高检院“四个办法”规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严格工作程序,建立工作台帐,监所检察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水平不断提高。

四是增强监所检察干警职业素养,增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自觉性,全市监所检察队伍涌现出许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如阳新检察院派驻检察室一名女干警连续3个月没有休假,春节期间只是大年三十休息半天,其余时间带病坚持工作。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近几年来,全市监所检察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监所检察工作业务面广,人员却比较少。全市各种监所10所,日均关押量2000余人,关押条件较差,存在一定安全隐患,还有“监外五种人”660余人,而全市监所检察干警才11人(驻所检察干警8人),且分散在黄石市检察院和大冶市、阳新县、西塞山区检察院,人员明显不足。二是监所检察监督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强。监管干警跑风漏气、通风报信等违法犯罪、被监管人员又犯罪现象未完全杜绝。三是信息化建设发展不够平衡。阳新县、大冶市检察院信息化建设程度较高,而黄石市检察院、西塞山区检察院相对较弱;黄石市第一、第三看守所与驻所检察室还没有实现视频监控联网。

三、几点建议

监所检察工作,关系到构建和谐社会,关系到保障法律尊严和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关系到尊重和保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全市检察机关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监所检察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监所检察队伍建设

要进一步加强监所检察队伍建设,充实、调整监所检察力量,增加监所检察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以提高监所检察工作的水平和质量。要加快派驻黄石监狱检察室的建设,早日建成达标(级)驻所检察室。

(二)进一步加大监所检察工作力度

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勤于监督。要加强日常执法监督和专项检察活动,依法打击在押人员特别是“牢头狱霸”违反监规和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防范和遏制监管事故发生,维护监所秩序和安全。要强化办案意识,依法查办监管场所职务犯罪,特别是要坚持纠正执法违法、跑风漏气、通风报信等影响刑事诉讼正常进行的问题。要继续坚持和完善刑罚变更执行的检察监督,强化刑罚执行环节包括“监外五种人”的检察监督,确保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同时切实维护在押、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进一步加强监所检察信息化建设

要认真落实高检院、公安部、司法部的相关文件,加强监所检察信息化建设。要加强与公安、司法机关的联系协调配合,实现监所监控系统与派驻检察室监控设备联网,尚未实现的,要作出规划和部署,创造条件加快硬件建设,已实现联网的,要保证派驻检察室对监管活动实现同步动态监督;同时,要加快实现与公安、司法机关信息共享,共同促进监管工作。 

 

 

 

关于我市民族宗教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0年5月19日在黄石市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张志义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的委托,现在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情况,请予审议。

一、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的基本情况

民族方面,我市属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全市目前共有30个少数民族,常住少数民族人口约5000人,外来流动少数民族人员1000余人。其中,回族、维吾尔族、塔塔尔族等民族绝大多数信奉伊斯兰教,有着不食猪肉,实行土葬等特殊生活习俗。

宗教方面,我市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五大宗教俱全,全市共有寺观教堂各类宗教活动场所864处,其中,已重新审核认定发证的552处,占全省总数2680处的20.6%,有待整顿规范的310处。五大宗教中,有比丘(比丘尼)、道士(道姑)、阿訇、神父(修女)、牧师等宗教教职人员1200多人,信教群众约30余万。市级宗教团体3个(市佛协、道协、基督教“两会”),县(市)区级宗教团体共9个。是全省宗教工作的三个重点城市之一。

我市民宗队伍情况:市民宗局机关现有编制7人;大冶市民宗局与统战部合署办公,编制2个;阳新县民宗局归口统战部管理,编制4个;黄石港区在统战部内明确了1名民宗局长,1个编制;西塞山区由1名统战部副部长兼任民宗局长;铁山区民宗局与区委统战部合署办公,局长由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兼任,1名副局长;下陆区民宗局有1名局长;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民宗工作由政治处一名副主任兼管。全市从事民宗工作人员共计17人。

二、主要工作情况

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关怀和上级民宗部门的支持指导下,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牢牢把握“两个共同”的民族工作主题,牢牢把握宗教工作的“四句话”方针,牢固树立“广交诚待,和谐奋进”的工作理念,认真履行“管理、协调、服务”的工作职责,紧紧围绕“一年抓基础,两年抓规范,三年见成效,四年上台阶,五年争一流”的自定工作目标,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绩。2007年以来,在连续三年被省民宗委评为全省民族宗教工作先进集体并大会交流经验的基础上,2009年又获得全省民宗系统目标管理综合一等奖、信息工作二等奖的表彰。2010年2月26日,在“湖北省第三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黄石民宗局首次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狠抓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与贯彻。一是通过召开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民宗局局长会议和宗教团体负责人会议,认真学习党的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级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二是坚持不懈地抓学习培训。以《宗教事务条例》、《宗教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办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和《湖北省宗教事务条例》等宗教政策法规为主要内容,经常不断地举办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培训班,分别对基层民宗干部、宗教团体和宗教场所负责人进行政策法规的培训。三是坚持编发民族宗教方面的信息,大力宣传民族宗教界的先进典型,及时反映民族宗教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为基层工作提供有效借鉴。四是及时将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湖北宗教事务条例》和相关配套管理办法编印成册,发放到各个寺观教堂、宗教教职人员和广大信众手中,要求他们认真学习,依法传教,依法信教。

2、狠抓基层基础和规范管理工作。一是抓宗教基础工作。经过努力,将全市五大宗教的864个寺观教堂逐个进行了调查,对每个宗教场所的建设时间、历史沿革、场所规模及管理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对符合条件的予以重新登记发证。二是抓民族基础工作。通过深入调查,对全市30个少数民族近5000名常住人口和1000多名外来少数民族人员的情况全面调查摸底,并建立了少数民族人员名册。三是狠抓局机关规范化建设。用近半年的时间,将民宗局从局整体到各个科室、各个岗位的职责进行科学概定,对每项工作的程序流程进行了明确规范(如宗教场所如何审批登记、宗教人员如何登记备案、宗教团体如何进行换届等),逐个程序予以规范;对机关干部如何做好工作,制订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并将这三个方面的基础性工作汇编成《市民宗局规范化建设手册》,进一步规范民宗工作做什么,怎么做,做好做坏怎么样的问题,使我市民族宗教工作走上正轨,得到了全市民族宗教界朋友的广泛认同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省民宗委谭徽在主任和几位副主任在各市州充分肯定我市的基础工作扎实有效。省内一些市州还专程来我市学习取经。

3、狠抓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和矛盾纠纷的化解,确保民族宗教界的和谐稳定。我们时刻紧绷“民族宗教无小事、事事关维稳、事事关政治”这根弦,全力以赴,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宗教稳定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狠抓落实。一是建立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制订了民族和宗教《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实行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零报告制度,每季度进行综合分析,查找问题和原因,进行督办处理。二是下大力气处理多年纠缠不清的历史遗留问题。如阳新道教宫观太平山佑圣宫涉及两省三市三县信众多年相互争夺“祖师爷”的问题,西塞山区济公寺和尚与信众的矛盾纠纷多次越级上访问题,十年前黄石警校一名宁夏回族自治区女学生,因生活不习惯退学离校后失踪,其父母长达8年反复进京上访问题等,对这些历史遗留问题我们采取各个击破的办法,逐一得到彻底处理。三是超前预防化解突发矛盾。建立集中排查、定期排查、经常性排查相结合机制,超前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实现依法快速处理。如去年先后发生的“6.25”开发商非法强行拆迁回民房屋引发百余名回民统一着装准备与非法拆迁人员 “决一死战”事件,接到报案后,我们及时与清真寺和公安部门联系,并迅速赶赴现场调解,经过长达6个小时的工作,妥善处理这一难以想象后果的群体性事件。又如“8.29”九名新疆维族青年街头行骗被市民砍伤住院,惊动各级领导,我们与有关部门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做工作,使事态及时得到制止。四是依法快速化解矛盾纠纷。做好思想教育工作,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如去年9·25”某基督教信徒因车祸住进爱康医院治疗,半个月后突然死在医院病床上,医务人员却无人知晓,因此引发几百名基督徒和死者家属一起在医院大门口挂横幅、设灵堂,向医院讨说法,还有“9·27”城管执法人员与城区某回民拉面馆发生店员流血冲突,在武汉、鄂州的数百名回民租车前往黄石声援,被我们在武黄高速出站口堵住做工作劝返,有效避免了一场后果严重的群体性事件。五是积极防止和抵御宗教渗透。当前宗教渗透危及国家和社会安全更是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的问题,以美国为首的国内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我进行渗透的活动日益加剧,且越来越猖狂。他们有的以扶贫帮困、捐资助学作掩护进行渗透;有的以“安息日会”、“福临日会”等名义极力散布“末日来临”。如台湾有个“新希望基金会”到我市农村扶贫,帮助某镇改建了一座危房小学,小学建起后,不仅在校门口树立“丰碑”,还在学校屋顶上树起了十字架标识,并每天早餐为该校学生每人免费供应一个鸡蛋、一袋牛奶,同时安排一名基督徒教师每天早晨给学生上英语课,这是一种明显以帮扶为掩护的宗教渗透行为,接到市领导批示后,我们以宗教事务条例为武器,经过半个月时间,拆下了十字架,妥善处理了其它有关问题。

4、抓引导,努力培养宗教人才,充分发挥宗教界的积极作用。一是与宗教界人士特别是上层人士交朋友,我们始终把五大宗教的头面人物作为重点,主动找他们交心谈心,与他们交朋友,取得他们的信任,发挥他们的作用。二是坚持不间断的走访慰问。通过走访慰问,及时了解教职人员和信众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积极帮助他们解决,赢得他们的信任。三是组织他们参加一些社会公益慈善活动。近几年在我们的引导、组织下,我市宗教界每年用于社会慈善活动的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仅正慈一人组织捐资助学每年都达20多万元。四是积极教育培养爱国爱教宗教人员。几年来,在我市五大教的上层人士中,成功推荐正慈当选为省佛协会长,孔信民当选为省道协副会长,徐承香当选为省基督教“两会”副主席,沈国安当选为天主教武汉教区主教。今年初,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又成功推荐正慈当选为中佛协副会长,填补了我省50年来在中佛协无会长席位的空白。

5、抓服务,积极帮助民族宗教界排忧解难。市天主教堂是落实宗教房产政策的还建工程,还建后水电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我们通过三年的努力,多方求援,市政府先后拨款37万元,从省民宗委争取到30万元,彻底解决了教堂的用水用电问题;按上级文件要求,我们积极协调、帮助312名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办理了医保和社保,为259名宗教教职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应我市回民的要求,我们建议政府提高我市回民“三食”补贴标准,得到政府的采纳,于今年5月政府专题研究,提高了补贴标准;为尊重穆斯林群众土葬习俗,在政府的支持下我们协调民政部门,将回公民墓的规划纳入马鞍山公墓建设的总体规划,并实行公益性收费标准;根据我市清真寺的现状,我们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帮助清真寺选址,力争早日完成异地重建的清真寺,为我市创建旅游城市增加一个新亮点。

6、抓发展,积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任务。去年市委市政府号召“千名干部下企业”,并安排我局与大冶中海换热器有限公司结对帮扶,通过努力,协调解决了该公司多年盼望解决而没落实的贷款难,党员无“娘家”以及企业发展扩征土地难的三个难题:与银行协商落实贷款500万元;与开发区政治处联系建立了企业党支部;与规划部门联系解决了扩征土地问题。这项活动引起媒体的关注,被省电视台7频道连播一周,被市电视台播放一个月。前年在山南拆迁协议签订工作中,为不折不扣完成市委交办的任务,我们克服人少事多的困难,利用周末和晚上休息时间上门做工作,在拆迁到钉子户难以说通工作时,发现钉子户都是媳妇当家,且都信佛教,于是我们商请佛协有影响的人士出面做工作,很快解决了问题,我局6人完成17户拆迁协议签订任务。当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全面推进东方山开发建设的决策后,我们自加压力,积极行动,多次赴省进京向省民宗委、省委统战部和中央统战部、国宗局联系、汇报,为东方山药师佛露天造像项目的成功申报做了大量前期准备工作。虽然药师佛报批难度很大,目前尚未获得正式批文,但前期进展比较顺利,国宗局局长王作安和宗教一司司长徐远杰被我们的精神所感动,同意今年六月份来黄石调研,为大佛的成功获批创造了机会。

与此同时,我们还承担了援藏援疆日常事务的协调、服务工作。市政府2007年将援藏工作任务从扶贫办划到民宗局,几年来我们在无编制、无职数、无办公场地、无开办经费的情况下,毫无条件地接受了这项政治意义重大的工作,并在援藏资金协调拨付、工作队员服务联络、援藏项目进展、对口接待、信息宣传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协调服务工作,我们编发的黄石援藏变输血为造血“华新模式”的有关信息,引起中央领导关注,贾庆林同志还作了专门批示。

回顾近几年的民族宗教工作,我们体会最深的一点就是“三个离不开”:即最为关键的是离不开市领导的高度重视、正确领导和全力关心支持。几年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四大家”的主要领导大都听取过民宗工作情况汇报,并多次深入宗教场所检查视察工作,“四大家”的主要领导都分别对民宗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这给我们增添了无穷的力量,使我们增强了信心、增强荣誉感和责任感、增强了干劲。离不开上级民宗部门和有关单位的热情支持。离不开基层民宗干部和全体民宗干部的积极努力和民族宗教界朋友们的积极配合。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的打算

全市民族宗教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面对当前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和领导的要求,我们深感还存在一些差距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基层党委和政府领导对民族宗教工作的认识和重视不够。有的基层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没有将民宗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属地管理的责任不明确,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各县、市、区政府序列中没有一个设置民宗局,基层政府民族宗教事务执法主体缺失,按照2009年省委省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宗教工作体制机制的意见》,我市各县市区民宗工作人员编制都没有完全落实到位,有的工作在基层几乎无人抓落实。站在大局和长期的高度,必将给今后全市的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留下巨大隐患;

二是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防止和抵御宗教渗透的任务特别艰巨,加上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员、信教群众的增加,民宗部门在日常事务的管理,处理涉及民族宗教领域的矛盾纠纷,应对突发事件等方面的难度明显加大,特别是基层民宗部门力量薄弱,“不想管”、“不会管”、“不敢管”现象凸出,在处理日益复杂的民族宗教领域矛盾时,还需要各级、各方面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

三是宗教团体建设滞后,桥梁和纽带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多年来我市没有解决宗教团体编制和经费问题,宗教团体工作主要由宗教场所人员承担,没有从根本上把宗教团体主动权掌握在党和政府手中,缺乏对宗教团体领导的手段和措施;

四是,局机关办公场所亟待改善。我局2004年前在政府大楼办公,后搬入市信访大楼顶层办公,一方面办公环境差,整个大楼用电负荷大,空调经常无法正常运转,造成工作期间是办公环境冬冷夏热,严重影响工作效率;另一方面部分宗教界人员经常来局往来联系,时常会看到上访现象,对他们造成一种“潜移默化”的负面影响,很容易引起民族宗教界人员的上访行为。

针对上述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牢牢把握“两个共同”的民族工作主题,牢固树立宗教和谐理念,以建市60周年和举办首届国际矿业文化旅游节为契机,以服务我市“三大战略”为主线,突出重点,破解难点,打造亮点,着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着力推进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着力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着力推进援藏援疆工作思路和方式的转变,着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努力。

1、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8〕33号文件)精神,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切实做好城市少数民族同胞服务和管理工作,深入贯彻实施《宗教事务条例》和《湖北省宗教事务条例》,结合实际,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宗教工作。

2、夯实民宗基层基础工作。继续加强民宗工作三级网络、三级责任制建设,以制度促进工作规范化,提高工作效率。加强民族宗教工作干部队伍建设,继续抓好基层民宗干部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民宗干部素质。

3、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理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落实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及时排查、化解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隐患,积极妥善处置民族宗教领域的矛盾纠纷,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认真总结协调处理民族宗教矛盾纠纷的成功经验,建立健全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我市民族宗教领域安定团结局面。

4、做好宗教教职人员的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以建市60周年为契机,广泛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全面开展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管办法》。支持和鼓励宗教界积极参与社会救助、公益慈善事业,开展扶贫、济困、救灾、助残、养老、义诊等活动,发挥其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关于我市民族宗教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市人大教科文卫民宗侨委员会

 

3月中旬,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应楚洲的带领下,我委对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走访调查了大冶市青山寺、圆通寺、马祖寺、基督教圣光堂,阳新县法雨禅寺、万佛寺、石壁禅寺,西塞山区隆兴寺、五龙禅林等宗教活动场所,召集相关县(市)区民族宗教工作的负责同志和民族宗教方面的代表人士进行了交流座谈。从总的情况看,我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保证了全市各民族团结及宗教界的和谐稳定,为全市的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共有30个少数民族,总人数约5000人,人数最多的三个少数民族是土家族(799人),满族(674人),回族(672人)。我市现有佛教、道教、基督教、天主教、伊斯兰教等五大宗教,信教群众总数约30万人。全市现有各类宗教活动场所864处,正式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552处,宗教教职人员1200人。已成立有佛教协会、道教协会和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等3个市级宗教团体,其他县(市)区级宗教团体9个。

(一)关于民族工作

我市属散居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人口较少,主要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少数民族同胞绝大多数是支援黄石建设而来,在黄石安家落户;二是民族多,人数相对较少,居住分散;三是族教合一,如回族、塔塔尔族、维吾尔族都信仰伊斯兰教;四是异族通婚比较普遍。

基于上述特点,依据《城市少数民族工作条例》、《湖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要求,我市民族工作重点主要是放在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落实上,帮助解决散居少数民族的一些困难,防止不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以及伤害少数民族感情的事件发生,促进民族和睦。

1、促进民族关系和谐。每逢少数民族重大节日,我市都要组织召开少数民族座谈会,听取少数民族同胞的意见和建议,增进彼此之间的信任和情感。在工作中,各级民宗部门一方面注意充分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妥善处理涉及民族方面的矛盾纠纷和突发事件;另一方面,关心少数民族家庭的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近年来,全市共协调解决涉及民族方面的矛盾纠纷50余起,协助安置下岗少数民族同胞17人,发动爱国宗教团体为困难少数民族家庭提供物资、资金救助近10万余元,促进了民族领域的和谐稳定。

2、认真落实回民的有关政策。为解决回民“三食”(肉食、饮食、副食)供应问题,市政府专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设立了清真屠宰厂,解决了我市清真牛肉的供应问题。在我市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市政府专门拨款30万元还建了因长江堤防加固建设中被拆迁的清真寺,保障了少数民族同胞合法权益。

3、积极落实少数民族考生优惠政策。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市民宗、公安、民政等部门组成专题调查组,深入街道社区,摸清了全市少数民族人员基本情况,并汇编成册,从而为落实民族政策、做好民族工作提供了有效依据。近年来,我市先后为260名符合更改为少数民族条件的人员更改了民族成份,为350名少数民族考生出具了民族成份证明,使这些考生享受到了中、高考加分政策。阳新县还出台了“少数民族小学生升初中加15分”的优惠政策,对有困难的少数民族学生进行补助,减免学杂费。

(二)关于宗教工作

我市宗教工作特点主要表现在,我市信教群众人数众多、涉及面广、结构复杂。因而各级政府及其民族宗教部门,在努力做好民族工作的同时,注意突出宗教工作重点,不断加强了宗教工作的领导和工作力度,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民宗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经过几年的努力,除开发区外,我市所有县(市)区都设立了民族宗教工作机构。随着《宗教事务条例》的颁布实施,基层民宗部门执法主体的建设工作逐步得到重视,下陆区多次召开区长办公会和区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民宗局的执法主体建设问题,将民宗局纳入政府序列,增加了人员,实行经费单列,配备了专门的办公场所,基本达到了省民宗委提出的“三单一主”(机构单设、人员单配、经费单列,具有执法主体资格)的要求大冶市、阳新县、西塞山区也相应启动了基层执法主体建设,并分别获得上级民宗部门给予的11万元的资金扶持。通过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方式,有4名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优秀青年干部走上了县(市)区民宗局局长岗位。每年我市都举办不同类型的培训班,分层次对民族宗教工作干部、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进行培训,自去年以来,已举办全市民宗工作干部队伍培训班5期,培训社区民宗干部280余人,民宗工作队伍建设得到加强。

2、依法管理宗教工作的力度不断增强。依据《宗教事务条例》和《湖北省宗教事务条例》,市政府制定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群体性事件的部门应急预案,建立了每月不稳定因素集中排查处置制度,提前发现问题,及时化解矛盾。每逢重大节日和敏感时期,市民宗部门都组织专班,对涉及宗教领域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调处,对宗教代表人士进行走访慰问,掌握维稳的主动权,确保了北京奥运会期间和建国60周年大庆期间我市宗教领域的平安稳定。西塞山区建立了由政法、民宗、民政、公安、安全、城管等部门及镇(街)组成的宗教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情况,协调工作,形成合力,两年来召开联席会议12次,联合行动6次,化解重大突出矛盾3起,取缔基督教非法聚会点1处,整治佛教场所2处,拆除宗教违法建筑400多平方米。

为进一步规范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市民宗局经过两年时间进行地毯式的调查摸底,全面摸清了全市864处宗教活动场所的基本情况,将这些场所的历史沿革、改(扩)建时间、建设规模、教职人员简历等基本情况逐一核实登记,建立起电子档案。并在此基础上,每年从中挑选出100所正式登记的、比较规范的“样板场所”,编印成《黄石宗教场所》,从而为了解和掌握我市宗教情况提供了第一手资料。按照“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要求,对非法违规的宗教活动进行严厉打击,针对基督教非法聚会点蔓延问题开展了专项治理。近两年来,全市共制止乱建宗教活动场所10处,劝散和取缔私设聚会点6个,依法制止非法宗教活动15起,切实维护了宗教活动的正常秩序。

3、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需要相适应。近年来,围绕发挥宗教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方面的积极作用,我市坚持在宗教界广泛深入地进行爱国爱教教育,通过开展“双五好”评选、“八荣八耻”学教、 “回报社会、主动适应”、“众志成城,抗震救灾”、创建“和谐寺观教堂”等一系列活动,鼓励和支持宗教界积极开展社会服务和公益慈善事业,为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大冶市宗教界积极支援灾区建设,累计捐款38万元。阳新县法雨寺释证道法师领养了三名孤儿,供他们上学读书。许多信教群众在各自工作中,信教不忘爱国,在各自的岗位上爱岗敬业、守法诚信,作出了较大贡献。阳新县天主教徒冯秀清创建的万有米业公司安排就业人员44人,年上缴利税30多万元,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

我市还积极落实困难教职人员的低保政策,解决他们生活困难问题,为65名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办理了低保,42名生活困难的农村宗教人士办理了“五保”供养,130名农村教职人员办理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5人办理了大病医疗救助,启动了城镇宗教教职人员办理医保的试点工作,让宗教教职人员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二、存在的问题:

我市民族宗教工作近几年来虽然不断加强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民宗工作的宣传力度有待加强。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尤其是基层组织领导的重视程度和干部的认识水平有待提高。

二是乱建寺庙、乱塑佛像、乱传经布道的“三乱”现象屡禁不止,治理难度大。我市各类宗教活动场所点多面广,全市五大宗教活动场所有864处,而农村基层行政村总共才730多个,宗教场所比基层行政组织还要多。其中没有正式登记的宗教场所有312处,约占总数的36%。一些地方群众信教发展过快,部分信徒信仰偏执甚至狂热,跨地区宗教活动缺乏有效控制。以宗教为名的封建迷信,乱建寺观教堂和滥塑露天佛像、非法宗教活动时有发生,依法管理难度很大。

三是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难度加大。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外来少数民族在我市经商、务工人员逐渐增多,对繁荣我市经济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带来了依法管理上的新问题。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居住分散、成分复杂、流动性强、管理难度大。特别是回族、维吾尔族等少数民族,由于文化差异、民族心理、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利益摩擦等因素,引发的矛盾纠纷日益增多。这些都对加强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依法管理和服务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四是执法主体建设相对滞后,与当前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不适应虽然各县市(区)政府都挂了“民族宗教事务局”的牌子,但大冶、阳新、黄石港、铁山均属党委统战部门内设机构,尚不具备依法管理的主体资格。各县(市)区民族宗教工作经费欠缺,力量普遍薄弱,大冶市民宗局只有2人,阳新县民宗局有4人,黄石港区及其他城区民宗局都分别只有1人,且有的还不是专职。这种状况很难保证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到位,也很不适应新形势下的民族宗教工作要求。

三、几点建议:

做好民族宗教工作,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民族团结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为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期民族宗教工作,我们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提高认识,加强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民族宗教问题敏感复杂,各级政府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提高政治敏锐性,切实把民族宗教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政府每年至少要听取一次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专题汇报,遇到特殊情况随时召开相关会议研究解决。要加大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知识的宣传培训力度,通过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培训,克服对民族宗教工作认识上的一些误区;通过对各级民族宗教工作干部的培训,使其能熟悉掌握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做到依法办事;通过对民族宗教界人士的培训,使其能知法懂法守法,自觉在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范围内依法开展活动。要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倡导社会主义新风尚,发展教育和卫生事业,普及科学文化知识,通过各种途径把人们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引到正确方面来,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服务,为社会稳定服务。

2、关注民族工作,切实为少数民族同胞办好事、办实事。要依托社区、民政建立流动少数民族人员管理服务机制,加强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处理化解民族方面的矛盾纠纷和突发事件,继续落实好各项民族政策,积极为少数民族同胞服务,为他们就业、从事个体经商或兴办企业创造有利条件。要切实为少数民族同胞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回民“三食”补贴标准,解决马鞍山回民公墓管理混乱问题,为少数民族群众做好事、办实事。

3、协调一致,加强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进一步健全各级宗教工作网络和宗教工作协调机制,形成政府统管、民族宗教部门主管、社会各界广泛参入、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宗教、城建、土地、公安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乱建寺庙的监管和审批工作。各级民宗部门要加强对宗教场所的登记、检查和治理,积极指导各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内部团结和制度建设,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宗教场所的宗教活动,以维护社会稳定。要重视和发挥宗教界代表人士的作用,把宗教团体和寺观教堂的领导权牢牢掌握在爱国爱教的宗教人士手中。

4、理顺体制,明确宗教管理的执法主体。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宗教工作体制机制的意见》,各级政府要进一步重视县级民宗部门执法主体的建设工作,按照“宗教部门应纳入政府序列”的要求,明确将各级民宗局作为一级组成部门纳入政府序列,进一步健全工作机构和人员编制,从制度上、法律上确保党的民族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的贯彻落实。要进一步加强民族宗教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培养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政策熟练、作风扎实、品格良好的干部队伍。

5、增强经费保障,促进宗教与旅游景区建设的有机结合。要重视宗教文化的旅游资源,将规范寺庙建设与促进旅游事业发展结合起来,搞好规划,打造我市的佛教文化品牌。目前,我市依托东方山宗教文化旅游优势,正全力打造东方山为5A级风景区。东方山弘化禅寺正慈方丈于今年2月召开的中国佛协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当选为全国佛协副会长,为我们打造东方山佛教文化旅游产业搭建了一个更宽广的平台。目前,东方山药师佛像申报工作正处关键时刻,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在物力、财力方面给予支持,增强经费保障,齐心协力将东方山风景旅游区打造成全国的名胜旅游景区。

 

 

 关于我市畜牧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2010年5月19日在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上

 

黄石市农业局局长 汪祖录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安排,我受市政府委托,现将我市畜牧产业发展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我市畜牧产业发展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三大战略”,立足自身优势,用工业化理念谋划畜牧产业,出台了一系列扶持畜牧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初步形成了规模饲养、饲料生产、疫病防控、畜产品加工一体化的畜牧产业链,涌现了一大批规模养殖大户、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协会),加快了畜牧产业化进程,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全市现有各类畜牧企业394家(养殖类324家,兽药经营类62家,饲料生产类8家),其中有10家被认定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有3家被认定为省级龙头企业;畜牧专业合作社(协会)29家。2009年,全市牧业总产值完成22.4亿元,比2006年增长111.3%,牧业产值占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由21.6%增加到30.8%。全年生猪出栏102.6万头、家禽出笼1968.1万只、肉类总产10.9万吨、禽蛋总产3.2万吨,分别比2006年增长11.5%、228.0%、33.7%、97.5%。

 当前,我市畜牧产业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规模养殖蓬勃发展。受养殖成本的增加和农村主要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等因素影响,畜牧业开始由传统的农户散养转向大户规模化养殖。截止目前,全市年出栏1万头以上生猪养殖场达到23个(其中,年出栏6万头以上的2个,年出栏2万头以上的2个),年出栏3000头以上生猪养殖场12个,年出栏500头以上生猪养殖场97个,年出栏50头以上生猪养殖户1121个;年出笼10万只以上肉鸡(鸭)养殖场(户)37个,年出笼1万只以上肉鸡(鸭)养殖场(户)100个;其中,生猪标准化150养殖模式416栋,蛋禽标准化153养殖模式50户。全市生猪和家禽规模养殖出栏数量分别占出栏总数的55%和75%。大户规模化养殖,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畜牧业的发展,对畜牧业发展的拉动作用日益凸现。

(二)招商引资成果显著。近年来,我市农业招商引资率先在畜牧业取得重大突破,引进了一批畜禽养殖加工知名企业和国内外500强企业,如雨润、永大、中粮、武汉邦之德牧业科技等一批企业入驻我市,带动了本地畜牧业“产、加、销”一体化发展。雨润集团在陈贵镇投资1.5亿元建设3000万只肉鸡加工项目投产后,又于2009年5月投资6亿元,建设200万头生猪屠宰加工和2万吨肉制品深加工项目,预计今年6月份建成试产。山东永大集团投资1.5亿元在还地桥建设3600万只肉鸭加工项目,极大地带动我市肉鸭养殖业的发展。中粮集团是一家世界500强企业,该企业计划3-5年内总投资16亿元在我市建设100万头生猪健康养殖加工项目,年产值10亿元。目前大冶茗山和阳新陶港2个年产6万头仔猪的种猪繁育场将于今年7月份建成投产,大箕铺镇、军垦农场和荆头山农场等3个年出栏6万头规模的养殖场已全面开工,另外5个8万头的规模化生猪养殖场已初步确定项目选址。武汉邦之德牧业科技有限公司,在江北农场投资建设年产2万吨“肽黄金”,其产品通过了ISO9001:2000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以及农业部组织的专家委员会的鉴定,评价为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同时已申请并获受理2项国家技术发明专利。湖北伟佳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肥肝鹅规模化养殖与加工,于2009年8月开始在黄金山开发区建设,计划投资1.2亿元,占地60亩,3年建成,达到60万只肥肝鹅的生产能力,加工鹅肥肝480吨,年产值2.2亿元。目前,首批2000只种鹅已开始生产。随着几个国内外500强企业落户黄石,畜牧产业链条不断延伸。目前,以雨润、永大、中粮等大型畜产品养殖加工企业为龙头,带动万头养猪场、养殖小区、养殖大户和饲料生产企业的发展,年产值达到100亿元的畜牧产业链正在形成。

(三)畜牧业装备水平不断提升。近年来,我市坚持用工业化理念来谋划畜牧业,坚持用现代物质条件来装备畜牧业,畜牧业发展水平不断提升。新建的规模养殖场,已引进的养殖加工企业以及推广的生猪“150”“600”模式,其生产工艺有的达到了国际水平。一些现代化的大型养殖场都按专业化、标准化、精细化、人性化的理念进行设计建设,比如畜(禽)舍环境优美,室内消毒、温度和湿度自动控制、自动喂料、自动饮水、自动清粪,养殖场内全部实行电脑化控制矿老板柯尊文投资5000万元在家乡建设博盛生态养殖场,一期建成年出栏生猪2万头规模。这个养殖场,内部是现代化管理,外形看象公园、花园,嗅不到一点猪粪味。省人大副主任刘友凡同志视察后,给予高度评价,认为“在全省是一流的”。中粮集团第一期建设的两个种猪场,其设计是国际领先的。许多设备是从欧美等发达国家进口的,其装备水平达到了相当水准。省委常委张昌尔同志在该场调研时指出,中粮集团建设的种猪场规格高,科技含量高,运用了现代工业理念,戏称是一个完全自动化控制的“猪宾馆”。华中农业大学博士生导师邓昌彦教授到该猪场实地考察,摄下许多图片,认为可以做现代畜牧业的大学教案。

(四)组织化程度不断增强。我市畜牧产业化经营,催生了一大批专业合作社(协会),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这些合作社解决了小生产与大市场的对接,起到了连接农民与龙头企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雨润肉鸡和永大肉鸭加工项目,都以公司+协会+农户的模式,在全市推广“四提供、一回收”模式,与养殖户签订协议,实现订单式生产经营,形成了产、加、销一体化格局。截止目前,全市畜禽专业合作社24家,专业协会5家,入社(会)成员达到1万余人,带动农户0.7万户。

近几年,我市推进畜牧产业发展的主要作法是:

一是领导重视,大员上阵。一个产业的形成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仅靠某一个单位是不可能实现的,只有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全力配合才能完成。近年来,王书记、杨市长、胡书记、信市长多次主持召开农业产业化会议,亲自组织调研,对农业产业化提出了许多具体要求;亲自带队跑省进京争取项目。为了引进中粮集团百万头牲猪养殖项目,王书记、杨市长几次赴北京与中粮集团高层进行洽谈。为确保项目顺利开工,胡书记、信市长多次组织县市分管领导召开协调会,中粮集团在大冶、阳新各成立一个工作组,进驻两地,并明确每10天召开一次项目建设协调会。今年春节前夕,杨市长、信市长代表市委市政府首次专程拜访农业部,与农业部总经济师陈萌山亲切会谈,为争取更多的农业项目和资金落户黄石打下了基础。我们认为,这些项目顺利落户黄石,实际上是市领导高度重视全力支持的结果。同时,我们农业部门内部自我加压,千方百计为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作好服务。比如为了引进中粮集团,市畜牧局在自身办公条件比较紧张的情况下,装饰3间办公室给中粮项目前期工作人员做办公室和卧室,专门开一个小食堂,派专人洗衣服,让中粮前期工作人员感受到了我们的热情和诚意。目前,随着中粮项目快速推进,市政府又在黄金山开发区帮助他们租赁了一层办公室,并配套了生活设施,使中粮高层认为黄石在湖北的投资环境是最好的,他们已决定把中粮在湖北的投资重点放在黄石。

二是抓好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实践证明,龙头企业是发展畜牧产业化的牛鼻子,只有牵住这个牛鼻子,才能真正加快畜牧产业化进程。近年来,我们的主要精力都放在招商引资上,除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企业外,平时还跑省进京,争取国家项目,为龙头企业争取资金,加强基础设施等硬件建设。据统计,近年我市相继争取国家(省级)畜牧业项目总计131个,比如动物防疫基础设施项目、生猪标准化改扩建项目、动物血防综合治理项目、畜禽良种繁育项目、蛋鸡补贴项目、能繁母猪补贴项目和省级万头猪场建设项目等,总投资达8500万元,中央和省级投资6400万元。通过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改造和完善了畜牧业的基础设施。如54个生猪标准化改扩建项目,对100多个中小养猪场进行改造,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猪舍室内温度调控系统,增加现代养猪设施设备,扩大养殖规模3万头。市、县、乡三级动物防疫机构,通过防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武装,建立起三级动物疫病防疫诊断实验室,为动物疫病防控提供了保障,为畜牧业发展奠定了基础。

三是政策驱动,激活大量民间资本投入。近年来,国家、省、市出台了一系列促进畜牧业发展的政策,极大地提高了农民的养猪积极性。如国家出台能繁母猪保险政策,全市承保能繁母猪2.34万头,累计保费为140.4万元,总计为畜牧业提供了近2亿元的风险保障。2007年,省政府出台了每新建1个标准化万头猪场,给予100万元以奖代补资金;在这一政策的引导下,我市先后新建11个万头猪场,目前已有7个猪场享受了奖励政策。为了推广生猪标准化150养殖模式,市政府决定从支农资金中拿出100万元,对当年建成的150模式每栋给予1万元奖励,全市150模式新增200多栋,累计达到416栋。大冶市去年列支1000万元建立畜禽养殖风险资金,对养殖企业进行以奖代补。在黄石、大冶分别列为国家资源枯竭型试点城市政策驱动下,一大批矿老板、个体工商户和外出经商者纷纷转型发展畜牧业,极大地拉动了民间资本的大量投入。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民间资本投入近5亿元。如阳新县打工农民秦学师兄弟二人回乡创业,投资1000万元建设鸿运畜牧公司,建成年出栏生猪1万头的养殖场。阳新昌和畜牧公司为曹祥昌等8名股东共同投资的民营股份制企业,总投资1500万元,按照省级标准化畜牧小区建设年出栏生猪2万头规模的养殖场。另外还有刘仁八镇刘金城、金牛镇陈慧群等养猪大户,年出栏生猪都在万头以上。我市生猪出栏量也因此迅猛增加,由原来的每年增加1—2万头,提高到现在的每年增加20万头左右。

四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畜牧业又好又快发展。发展循环经济,是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途径。当前,我市畜牧产业迅猛发展,为了解决畜禽粪便污染问题,我市一直在探索畜牧业利用循环经济的有效模式。近些年来,在国家农村能源政策推动下,我们在每个大型养猪场建设一个大型沼气工程。通过以沼气为纽带,在畜牧业和种植业之间构筑循环链网。家畜的粪便作为沼气池填料,沼气池提供沼气、沼渣和沼液。沼气作为能源供居民使用,还可以发电和供热。沼渣可作种植所需的有机肥,沼液用于培植农作物。这种点粪成金,变废为宝,最终达到零排放的循环模式,实现了供气、积肥同步,种植、养殖并举,取得能源、物质和生活诸方面的综合效益。4月18日,由中国节能投资公司与中粮肉食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中节能中粮新能源有限公司在我市挂牌,首个大型粪污沼气发电项目一一大冶茗山沼气发电项目正式开工建设。该公司主要负责实施中粮在湖北范围内所有的生猪养殖场沼气发电、屋顶光伏发电等新能源系列项目。两个央企强强联手,发展清洁能源,实现“变害为宝”。大箕铺镇矿老板曹洪俊投资5000多万元,建设现代化的鑫东生猪养殖场,一期建成猪舍18栋,年出栏商品猪1.8万头。配套发展有机蔬菜3000亩,同步建设大型沼气工程,实现了循环经济的综合利用。目前,我市在大型养猪场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共计有18处。这种循环经济模式不仅为企业本身节能降耗,提高效益起到了作用,而且解决了环境污染和产业之间综合利用等社会问题,对畜禽产业的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畜牧生产与畜产品加工衔接不紧。目前,雨润3000万只肉鸡和永大3600万只肉鸭屠宰加工项目都已投产,但目前因肉鸡肉鸭生产规模不够大,企业缺乏货源,其加工量仅为实际加工能力的1/60。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一是利益分配失衡。在订单生产中,龙头企业、行业协会、农户或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形成的共同体之间,利益分配不均,农户处于弱势地位,养殖积极性不高。由于这种失衡和弱势就造成相互不信任,共同体形成就不牢固。二是专业合作社(协会)发展滞后。目前,全市现有各类农业合作社(协会)127家,其中畜牧业29家,仅占22.8%。畜牧专业合作社(协会)发展滞后,与我市畜牧业在农业发展的重要作用和地位不相称,影响了畜牧产业化进程。

(二)动物疫病防控和环保的形势严峻。重大动物疫病的危害性日趋复杂,呈现多发态势,外来疫病威胁日益严重。一方面饲养规模、密度和鸡群流动性增大,各种传染病发生率加大;另一方面,部分养殖场防疫基础设施、饲养环境差,疫病交叉感染机率增加,加上农户防疫观念淡薄,防控难度加大。特别是一些畜牧养殖企业都比较集中,生产规模大,产业密度高,畜禽产生大量的粪便和污水,如不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对当地及周边环境构成极大的威胁。

(三)龙头企业融资渠道窄。目前畜牧养殖企业融资难问题依然突出,多数企业很难找到有效的融资渠道。我市虽然成立了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为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提供了一个重要平台,但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供的资金总量不大,有如杯水车薪。而商业性银行贷款的高利率,使正在发展中的畜牧养殖企业不堪重负。

(四)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亟待解决。我市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的支持下,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与改革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市畜牧兽医局所属的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疫病预防控中心以及畜牧技术推广站三个单位均属差额拨款,没有纳入全额预算。二是城区兽医管理体制改革进展迟缓。人员工作经费和工资津贴等问题仍未完解决。三是基层防疫体系不够完善。基层兽医站被撤销,派驻下去的动物防疫监督员没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加上原有的动物防检设施、实验室等国有资产被转入服务中心,基层兽医队伍不稳,无法正常开展工作。市、县、乡镇三级衔接不紧,工作协调难度加大。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后一段时期,我市畜牧业产业经营要以发展现代畜牧业为目标,以促进产业转型、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不断创新经营体制,进一步调整结构,突出发展生猪和家禽,加快草食畜禽发展,按照贸工农、产加销一体化经营方式,加快形成以加工企业为龙头、以大型养殖场和养殖小区为载体、以中介组织为纽带的畜牧产业化新格局,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协调和全面发展。
   1、培植龙头,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核心是有一批带动力强,辐射范围广,有市场竞争力的龙头企业。从某种意义上讲,龙头企业特别是加工型龙头企业实力的强弱和带动能力的大小,决定着畜牧产业化经营的水平。一要扶优扶强现有龙头企业。按照“优化资源,现代管理,规模发展,增强实力”的思路,围绕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重点扶持雨润、永大、中粮、健丰等带动能力强的企业做大做强。二要加大龙头企业的引进力度
。畜禽产品加工,可以极大地带动畜牧养殖业的发展,提高规模养殖效益和产品加工的附加值。要通过招商引资,力争再引进国内乃世界500强企业,把黄石打造成武汉畜禽产品供应的后方基地、全省畜牧生产大市。

2、建设基地,为畜禽加工企业提供原材料配套。发展畜牧产业化,抓好基地建设是基础。要根据我市的现状,运用市场机制,按照政府引导、企业牵头、农民自愿、统一管理、分户养殖的方式,以生猪、肉鸡、肉鸭为重点,配套发展畜牧养殖小区,继续推广生猪“150”“600”和蛋鸡“153”等养殖模式,为雨润、永大、中粮的畜禽产品加工项目提供原材料。要围绕雨润壮大鸡产业、围绕永大壮大鸭产业、围绕中粮壮大猪产业,逐步打造我市鸡、鸭、猪等优势品牌。力争经过3—5年的发展,全市出栏生猪200万头以上,出笼家禽8000万只以上,形成百亿元畜牧产业链,并把大冶市打造成以畜禽产品加工为主的百亿元农产品加工大市。

3、培育主体,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和协会,培育市场主体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织措施,对推进畜牧产业化经营具有重要作用。要按照“农民自愿,市场运作,多元发展,逐步推进”和 “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通过实施“三个一批”,抓好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即加快培育一批,今后一个时期,在每个畜牧业发展大镇至少要成立1—2畜牧专业合作社或协会;积极改造一批,重点针对以生产、技术、信息服务为主要内容的专业协会,通过吸收股金实行专业合作社改造,进一步增强在供料、技术推广、标准化生产方面的功能;着力提升一批,重点扶持带动力强、运行质量好的养猪协会和禽业协会,引导发展一体化经营,提高企业和农户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同时,要切实加强农民经纪人队伍建设,着力培育农村致富带头人和农民经纪人。

4、完善机制,促进畜牧业又好又快发展。着重抓好四项体系建设。一是动物防疫机制。要按照《动物防疫法》的规定,真正建立起政府负总责、部门分工负责、农户参与的防疫机制,重大动物疫病坚持以春秋两季集中免疫为主,实行长年补免制度,确保畜禽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密度达到100%,禽流感、鸡新城疫、猪瘟、口蹄疫抗体检测合格率均达到80%以上二是监测机制。加大对屠宰场、规模化饲养场的“瘦肉精”和其它违禁兽药残留的监测。建立完善市场准入制,动物及动物产品必须持证、带标销售;各生鲜超市、冷冻动物产品经营户、品牌肉食专卖店凭检疫合格证明、检疫验讫标志才能销售动物产品,并建立购进动物产品检疫情况台帐制度,确保肉食品安全。三是保险机制。为了建立保障生猪生产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稳定市场供应,满足消费需求,增加农民收入。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精神,按保费政府负担80%,养殖户(场)负担20%的原则,加大能繁母猪保险制度落实力度,降低养殖能繁母猪的风险。四是激励机制。继续制定出台相关扶持政策,提高农民发展畜牧养殖业的积极性,促进畜牧持续发展。

5、加强领导,强化服务。实施畜牧产业化经营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既涉及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各个领域,也牵涉农业、轻工、食品、商业等部门,需要政府、企业、社会各界通力合作,共同努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一个主导产业、一批龙头企业、一片生产基地、一组配套政策、一套工作班子”的思路,成立畜牧业产业化发展领导小组,健全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畜牧产业化发展工作。二是抓好技术指导和信息服务。重点围绕发展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加大对农民的培训技术指导力度,积极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全方位提高农民素质。三是要抓多渠道增加投入。各级财政要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力度,增加产业化专项资金的比重,重点扶持龙头企业和规模饲养,关键是扶持市场前景看好的大项目。要建立多元化的投资机制,充分利用我市丰富资源,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吸引工商资本、民间资本和外资对畜牧产业化经营的资金投入。

 

 

 

关于我市畜牧产业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

 

市人大农村委员会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畜牧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按照2010年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安排,3月中旬,农村委员会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左莉的带领下,开展了畜牧产业发展情况的专题调研。先后听取了市农业、畜牧等部门关于我市畜牧产业发展情况的汇报,实地察看了大冶市鑫东养殖有限公司、阳新县昌和畜牧有限公司、有色湖养殖场、中粮集团阳新陶港生猪健康养殖项目以及部分畜牧养殖小区生态循环种养基地,与当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部分养殖大户进行了座谈。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因地制宜,采取有力措施,推进畜牧产业化经营,促进了我市畜牧产业的长足发展。到2009年底,全市共有各类畜牧企业394家,各类畜牧专业合作社29个,全年生猪出栏103万头、家禽出笼1968万只,畜牧业总产值完成22.4亿元,占农业总产值比重达30.8%。总体来看,我市畜牧产业正在逐步实现从散户放养向规模养殖转变,从分散经营向产业化经营转变,从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转变;畜牧业现已成为我市农业、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和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进入了一个生产不断发展、质量大幅提高、科技含量不断提升的新阶段。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主要是采取了以下措施:

1、招商引资,项目带动,促进畜牧产业突破性发展。近年来,各级政府全力招商引资,狠抓项目建设,引进了一批畜禽养殖加工龙头企业,带动了我市畜牧产业的迅猛发展。如雨润集团3000万只肉鸡加工项目已经投产,带动陈贵、金湖等地配套建成养殖小区25个;永大集团3600万只肉鸭加工项目建成投产,幅射还地桥、保安等地配套建成养殖小区21个。经过市领导与农业、畜牧、粮食等部门的共同努力,引进世界500强企业中粮集团来我市投资100万头生猪繁育与30万吨饲料加工等项目。目前,茗山、陶港两地6万头种猪繁育场即将投产,大箕铺、军垦农场、荆头山农场三个6万头养殖场已全面开工,另外5个8万头规模化养殖场已初步确定选址; 30万吨饲料加工项目落户棋盘洲物流园区已达成初步意向,中粮集团专家组于4月2日来黄考察完毕。这些企业把生产、加工、销售联结起来,推动畜牧产业一体化经营,促进了畜禽产品加工转化增值,开拓了市场,安置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了农民收入。

2、政策激励,多方筹措,加大对畜牧产业化经营扶持力度。近年来,各级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扶持畜牧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极大地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畜牧产业化进展顺利,成效明显。据统计,我市相继争取国家(省级)能繁母猪补贴和省级万头养猪场标准化建设等畜牧业项目131个,总投资达8500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投资6400万元。与此同时,市政府还每年拿出100万元的专项资金,实行以奖代补,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如支持黄石健丰牧业公司和中粮集团3个万头原种猪场、7个万头扩繁群种猪场建设;扶持黄石宏风饲料公司、大冶永惠等较大规模饲料生产企业;鼓励农民流转土地发展玉米生产,大力推广玉米等农作物秸杆开发力度,建立饲料生产基地40万亩,解决了“人畜争粮”难题。仅大冶市就落实猪、鸡、鸭等养殖小区建设补助资金1710万元。此外,还积极扶持和发展以加工企业、营销大户、专业合作组织为主的市场网络体系。如阳新县由畜牧部门牵头,成立了养猪协会、养鸭协会,引导养殖户自主成立了排市龙翔禽业专业合作社等各类组织10个。尤为可喜的是,多种经济成份参与畜牧产业发展,带动了大量民间资本投入,为加快我市畜牧产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3、创新机制,大力实施科技兴牧战略。围绕建立健全“良种、防疫、服务、信息、质量”等体系,积极推进畜牧科技进步,加强同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合作,积极推广生猪“150”和“600”、蛋鸡“153”、山羊“1235”等养殖新模式,提高了养殖业的科技创新能力。如大冶市大箕铺矿老板曹洪俊,利用荒滩地,投资5000万元,建设现代化的鑫东生猪养殖场,畜舍环境优美,养殖场内全部电脑控制,实行自动喂料、饮水、清粪,配套发展有机蔬菜3000亩,建大型沼气工程,供应周边农户使用,形成了良好的循环经济模式。为解决好企业发展与生态保护的矛盾,市政府与中节能投资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全面启动沼气发电、光伏发电系列项目。4月中旬,我市首个大型粪污沼气发电项目——大冶茗山沼气发电项目正式开工建设,中粮在我市范围内所有的养殖场将逐步实施沼气发电、屋顶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

4、领导重视,畜牧产业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自2005年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决议》以来,市政府确定了“市场导向、协调发展、科技创新、保护环境、多元投入”的畜牧产业发展思路,出台了促进畜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制定了《关于推进和完善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建立起市、县(市)、乡三级动物疫病防疫机构,保持了我市无重大动物疫病暴发流行的势头,为畜牧产业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实施科技特派员工程,提高科技推广入户率,实现科技对畜牧业贡献率达50%以上。

二、存在的问题

从调查的情况看,我市畜牧产业发展势头强劲、前景广阔。但随着畜牧养殖业的迅速发展与规模化加工能力的不断提高,我市畜牧产业发展中出现了一些新的困难和问题。

1、产业链条亟需抓紧建立与延伸。当前我市畜牧产业发展中“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尚未形成,分配机制尚不完善,产业链条脱节,造成政府引导激励力度大,群众养殖热情不高;养殖大户纷纷涌现,产业大军却难以形成;龙头企业加工能力很强,原料明显供应不上等显著问题。如雨润集团的肉鸡和永大集团的肉鸭屠宰加工项目虽已建成投产,其加工量仅占实际加工能力的1/60,严重存在“吃不饱”的问题。阳新县食品屠宰厂为该县最大的生猪屠宰企业,却从外地大量调进生猪,严重压抑当地生猪价格,起不到带动农户养殖的积极性。大冶市因畜禽产业链不完善,导致鸡苗、饲料、兽药全部依靠外地企业供给,增加了养殖户生产成本。此外,畜牧业专业合作社也普遍存在信息沟通难、生产协调难、价格调控难等困难。

2、抗风险能力急待提高与增强。当前我市畜牧产业在抵御疫病风险、市场风险、自然风险等方面的能力不强的问题越来越突出。目前国家只针对能繁母猪和奶牛开设政策性保险险种,而近年来我市引进的中粮、雨润、永大等一批畜牧养殖加工的龙头企业,将达到100万头生猪、3000万只肉鸡、3600万只肉鸭的养殖与加工规模,但畜禽养殖保险、保障机制不完善,一旦出现突发性自然灾害和流行性动物疫病,就会给养殖户带来惨重损失。

3、环境污染问题切不可掉以轻心。发展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小区,粪污排放量大,往往造成气味难闻、水体污染等问题。一个万头规模养猪场的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成本约为200万元以上,排污治理成本高,很多养殖户无钱投入。调研中,我们了解到,诸如中粮等大型企业已经通过投资新能源项目解决污染问题,但目前许多中小养殖户的粪污处理主要通过建沼气池和简单的沉淀处理后直接排放,很难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和人畜饮水安全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

三、几点建议

在我市由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转变的关键时期,为进一步加快我市现代畜牧产业的发展,促进产业升级转型,实现农民真正意义上的增收致富,建议做好如下工作:

1、进一步加大对畜牧产业的政策扶持力度。一是加大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继续加大投入,采取以奖代补等措施,建立畜牧产业发展基金,鼓励畜牧产业快速发展。二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要出台激励政策,鼓励合理利用荒山、荒地、滩涂和采冶废弃地等发展畜牧养殖;支持畜禽养殖小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在用水、用地、用电等方面予以支持。三是要积极探索畜牧业政策性保险与保障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建立以广大农户参与为依托,以政府财政税收政策为支持的畜禽保险制度。鼓励和支持保险机构发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畜牧业保险,探索建立适合不同畜牧品种的政策性保险制度,尽快扩大对肉鸡、肉鸭、生猪等政策性险种,政府要安排一定资金建立畜禽保险基金。

2、进一步提升畜牧产业化水平。优化畜牧产业布局,大力发展规模养殖,形成各具特色的优质畜产品生产基地,力争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由目前的30%上升到50%以上。进一步抓好畜牧产业招商引资工作,积极引进知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落户黄石,实现标准化、工厂化、规模化养殖。帮助企业同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搞科技开发合作,开展畜禽产品精深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着重研究解决龙头加工企业原料供给不足的难题,出台相关扶持政策,积极推行“四送一收”服务模式,发展订单生产。建立健全加工企业与专业合作组织、养殖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组织农户按照科学标准与合同安排生产,规避市场风险。

3、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重视畜牧业污染问题,做好畜牧业科学布局,改变人畜混居、场址布局不科学、饲养环境恶劣的局面,采取多种措施加大治理与监管力度。要求现有规模养殖场必须建立沼气池或配套粪便污水处理设备,推行粪污无害化处理,实现达标排放。对新建养殖小区、养殖场,在场址选择、场区布置设计、防疫条件、人员配置等方面严格审核,要求企业建立完善治污设施,积极引进污染处理新技术。

 

 

 

 

 

 

 

 

 

 

 

 

 

 

 

 

 

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黄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草 案)

 

(2010年5月 日黄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黄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黄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0年5月27日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一、选举黄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二、选举黄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关于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0年5月19日在黄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15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夏祖乔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黄石市第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各项筹备工作基本就绪,我们建议于2010年5月27日举行,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会议的主要任务

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是在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三大战略”步伐,喜迎中国·黄石首届国际矿冶文化旅游节暨建市60周年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主要任务是选举市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1名、选举市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5名。本次会议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市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按照先进性、广泛性和代表性的原则,圆满完成会议的选举任务,确保市委意图的全面实现。

二、关于会议议程、会期和日程安排

建议本次会议的议程为:1、选举市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1名;2、选举市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5名。

关于会期和日程安排,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确定,建议本次会议于2010年5月27日举行,会期1天,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5月26日下午4时     大冶、阳新代表团报到

5月27日上午7时至8时  城区各代表团报到

5月27日上午8时30 分  各代表团召开中共党员会议

5月27日上午9时     各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

5月27日上午9时30分   举行预备会议

5月27日上午9时50分   主席团第1次会议

5月27日上午10时30分  分组讨论

5月27日下午2时30分   主席团第2次会议

5月27日下午3时     全体会议及大会闭幕式

三、关于大会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

(一)大会领导机构为主席团

主席团常务主席主持全体会议和主席团会议。

本次会议主席团,建议由市十二届人大代表中的市委、市人大、市政协领导同志,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负责人,各代表团团长及其他有关方面的代表组成。

主席团常务主席,建议由市委书记、副书记、组织部长、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各位副主任、秘书长组成。

(二)大会工作机构为秘书处

秘书处由大会秘书长主持。

大会秘书长,建议由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担任。副秘书长,建议由市直各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

秘书处下设秘书、组织、会务、宣传材料、行政、保卫信访、会风监督等7个组。

四、关于前期准备工作

1、大会筹备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在4月上旬已成立大会筹备处,下设秘书、组织、会务、宣传材料、行政、保卫信访、会风监督组等7个组。目前,各组正按职责分工加紧工作。大会召开时,筹备处各组将相应转为秘书处各组。

2、代表参会工作。为了保证会议顺利进行,我们准备与各代表团联系衔接,要求大冶、阳新代表团5月26日下午4时报到,城区各代表团5月27日上午7时至8时报到。

3、大会选举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对做好这次大会的选举工作进行了专门研究,主任会议组成人员一致表示将认真贯彻中共黄石市委的意图,完成好选举任务。

4、文稿准备工作。本次会议各类文件已经初步定稿,我们将继续加紧与各有关部门联系,要求尽快定稿。

5、大会会务工作。本次代表大会主会场拟设在海观山大会议厅,各代表团驻地拟安排在海观山宾馆。海观山宾馆承办过多次重要会议,有一定办会经验,只要加强组织和协调,可以保证本次大会的圆满召开。

6、大会宣传工作。为做好本次大会的宣传工作,我们已会同市委宣传部进行了认真研究,制定了大会宣传报道方案。我们将按这个方案,认真组织好大会宣传。

7、大会信访、保卫工作。大会筹备处已与市委信访办、市公安局进行了衔接,有关单位已着手准备专项工作方案,以确保大会的顺利进行。

8、关于本次会议的经费。本着节俭办会的原则,我们对会议所需费用进行了初步测算,常委会办公室已向市政府作了专题报告,由市财政部门据实核拨,以保证大会圆满成功。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黄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议程

 

(草 案)

 

(2010年5月 日黄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提请黄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预备会议审议)

 

一、选举黄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二、选举黄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黄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日程

 

(草 案)

 

(2010年5月 日黄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提请黄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主席团第1次会议决定)

 

5月27日(星期四)

上午8时30分  各代表团召开中共党员会议

成立临时党支部

上午9时  各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

1、推选团长、副团长

2、审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大会议程(草案)

3、传达各代表团召集人会议精神

上午9时30分  举行预备会议

1、报告会议准备工作及代表到会情况

2、吴兴龙同志作关于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的说明

3、选举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

4、表决会议议程(草案)

上午9时50分  (预备会议后)主席团第1次会议

1、吴兴龙同志作关于主席团常务主席和副秘书长两个名单(草案)的说明

2、推选主席团常务主席

3、决定大会副秘书长

4、表决会议日程(草案)

5、表决选举办法(草案),提请代表审议

6、彭华同志作关于候选人名单(草案)的说明

7、通过各项候选人名单(草案),提请各代表团酝酿讨论

上午10时30分  分团讨论

1、审议选举办法(草案)

2、酝酿各项候选人名单(草案)

3、推荐监票人

下午2时30分  主席团举行第2次会议

1、听取关于选举办法(草案)审议情况的报告,表决选举办法(草案),提请大会通过

2、听取关于酝酿讨论各项候选人名单(草案)情况的报告,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选举

3、听取关于推荐监票人情况的报告,表决总监票人和监票人名单(草案),提请大会表决

下午3时   举行全体会议

1、报告代表到会情况

2、表决选举办法

3、表决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

4、选举

(计票结束后)   主席团常务主席会议

听取选举情况的汇报,确认选举结果,向大会报告

继续举行全体会议

1、宣布选举结果

2、宣布大会结束  唱《国歌》

日程如需临时调整,授权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决定。

 

 

黄石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

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

 

(草案)

 

(2010年5月 日黄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提请黄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

会议预备会议审议

 

一、主席团(42人,按姓名笔排列)

马文洲    王建鸣    左 莉(女) 乐海波

刘圣华    江 华    杜水生    杨百昌

李运城    李幸福    李香华    吴兴龙

邱善希    邹 勇    应楚洲    汪 岚(女)

汪 瑜(女)汪桂萍(女)张建文    张鲁江

陈金刚    陈家宏    罗秋惠(女)周蔚芬(女) 

胡劲松    胡德春    赵秋英(女)祝新华

夏祖乔    钱 刚    徐晓明    郭 波

郭远东    陶慧芬(女)龚世忠    彭 华

董美和    程良胜    程良道    傅继成

曾元生    潘兰英(女)

二、秘书长

吴兴龙

 

关于黄石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

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的说明

 

—— 2010年5月19日在黄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夏祖乔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黄石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按照惯例是在上一次代表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的基础上作适当调整后提出,根据实际情况,本次会议未作具体调整,主席团仍由42人组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市委书记、副书记、市委常委(不含担任市政府组成人员的市委常委)。

2、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各位副主任、秘书长。

3、市十二届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

4、市政协主席。

5、各代表团召集人。

6、市人大代表中的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爱国民主人士、人民团体负责人、劳模、知识分子、少数民族、妇女等各届人士。

本次大会的秘书长,建议按照惯例仍由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吴兴龙同志担任。

 

 

 

 

 

关于黄石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变动情况和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

审查报告

 

—— 2010年519在黄石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贾少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黄石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委托,向本次会议作黄石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以来,市人大代表变动情况和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黄石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应有代表345名,到黄石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时,实有代表344名。

自黄石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以来,3名代表出缺,其中调离本行政区的1名:下陆区选举的王庆华,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因工作变动辞去代表职务的2名:阳新县选举的肖唐友、铁山区选举的胡志国,其代表资格终止。根据选举法的规定,肖唐友的黄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黄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截至目前为止,各选举单位共补选市十二届人大代表3名,其中:阳新县人大常委会补选了张益民,下陆区人大常委会补选了郭唐寅,铁山区人大常委会补选了刘同煜。根据各选举单位补选代表情况的报告,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认为补选符合法定程序,应确认其代表资格有效。

现在,黄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44名,尚缺1名。

 

 

 

 

 

关于张益民同志任职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黄发干[2010]30号文件通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提请任命:

张益民同志为黄石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请予审议。                    

主 任 会 议

                    2010年514

 

 

 

 

 

市 人 民 政 府

关于提请任免郭卫东等同志职务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共黄石市委关于郭卫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黄发干〔2010〕29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法定程序,市长杨晓波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免郭卫东等同志职务。名单如下:

郭卫东同志任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汪宏钦同志任市司法局局长;

免去王志超同志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免去张益民同志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请予审议。

 

 

 

  年五月十八

 

 

 

关于提请任免李小菊等同志职务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11条、第3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9条、第11条及《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5条规定,现提请任命:

李小菊为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何秀星为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庭庭长;

王建明为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须兴为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云燕为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提请免去:

梁军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市人大常委会:

本人因工作变动,现申请辞去黄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黄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在我任职期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和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同志都给予我极大的信任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戴奇伟

2010年4月27日

 

 

 

 

 

 

市人大常委会:

因本人即将到退休年龄,根据工作需要,现申请辞去黄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黄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请予批准。

在此向市人大常委会各位领导和各位同仁多年来对我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诚挚的谢意。

董美和

2010年4月28日

 

 

 

 

市人大常委会:

因本人即将到退休年龄,根据工作需要,现申请辞去黄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予批准。

并向市人大常委会各位领导和各位同仁多年来对我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诚挚的谢意。

 

             吕天运

2010年4月27日

 

 

 

市人大常委会:

因本人已到退休年龄,现申请辞去黄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黄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族宗教侨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请予批准。

衷心感谢市人大常委会各位领导、各位组成人员和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位同事多年来对我的信任、关心和支持。

张海玲

2010年4月27日

 

 

  

 

市人大常委会:

因本人已到退休年龄,现申请辞去黄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予批准。

在此向市人大常委会各位领导和各位同仁多年来对我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诚挚的谢意。

黄治席

2010年5月8日

 

  

 

市人大常委会:

因本人已到退休年龄,现申请辞去黄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予批准。

并向市人大常委会各位领导和各位同仁多年来对我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诚挚的谢意。

 

 

 

张雄峰

2010年4月27日

 

 

 

 

 

市人大常委会:

因已到退休年龄,请求辞去市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在市人大工作期间,得到了市人大常委会各位领导、人大机关同志们以及县(市)区人大相关领导的信任、关心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何显棠

2010年3月28日

 

 

 

 

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同意

市人民政府委托黄石磁湖高新科技发展公司申请

农业银行中长期贷款的决议

 

(2010年5月19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黄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委托黄石磁湖高新科技发展公司申请农业银行中长期贷款的议案》。会议认为,中国农业银行黄石分行对我市“黄金山新区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实施中长期贷款,是对我市新区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对于促进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2009年1月,市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己作出决议,同意市政府委托黄石磁湖高新科技发展公司向农业银行申请中长期贷款22000万元。在落实决议过程中,鉴于金融机构之间贷款额度的变化,本次会议同意市政府委托黄石磁湖高新科技发展公司向农业银行再次申请中长期贷款8000万元,同意将贷款本息偿还计划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市开发区切实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组织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应加强对建设项目的工程进展、资金使用和还贷情况的监督。

 

 

 

 

 

 

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黄石市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城市

建设与发展规划的决议

 

(2010年5月 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黄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5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黄石市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城市建设与发展规划(2010—2012)》。会议认为,《黄石市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城市建设与发展规划》的制订和实施,对于加快我市科技创新步伐,增强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支撑作用,推动创新型城市建设具有十分重大的战略意义。会议经过审议,决定批准《黄石市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城市建设与发展规划》。会议要求,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按照规划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建设科技进步示范城市工作的领导,对于科技进步示范城市建设的优先项目和优先工程要列入全市年度重点工程项目,予以重点支持,确保我市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城市建设与发展规划落到实处。为此,特作出如下决议:

一、加大对我市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城市建设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浓厚的科技进步氛围。要广泛深入宣传我市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城市建设与发展规划,努力使现代科学技术真正成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引擎,强化全市上下各方面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意识,着力营造“科技兴市”的大气候。

二、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环境,增强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全市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切实重视企业的技术创新工作,认真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营造科技工作的良好环境。通过制定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推进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为企业自主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要加大促进企业快速发展的一系列优惠政策的执行力度,进一步完善政府部门的服务职能,不断优化发展环境,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

三、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切实加强科技人员队伍建设。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牢固树立“以技为本”、“以人为本”的思想,积极引进、培养和用好科技人才。要建立良好的科技人才引入机制,注重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切实加强人才的职业技术培训和学习,着力提高整个科技队伍人员的素质。要进一步完善科技人才管理办法,健全科技人才激励机制,对在创办高新技术企业、转化高新技术成果中作出重大贡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科技人员或管理人员给予奖励。

四、加强领导,切实把促进科技进步工作落到实处。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坚持把促进科技进步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加大领导力度,加强督办检查,进一步完善科技进步目标考核制度,确保科技进步示范城市建设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许可对袁小安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

 

(2010年5月 日黄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黄石市人民检察院《报请许可对袁小安采取强制措施报告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十条的规定,黄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许可黄石市人民检察院对市十二届人大代表袁小安采取强制措施。

 

 

 

 

 

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戴奇伟等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05月 日黄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戴奇伟、董美和、吕天运、张海玲、黄治席、张雄峰、何显棠等同志提出的辞职请求,黄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

戴奇伟同志辞去黄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黄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董美和同志辞去黄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黄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

吕天运同志辞去黄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海玲同志辞去黄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黄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族宗教侨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黄治席同志辞去黄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雄峰同志辞去黄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何显棠同志辞去黄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接受辞职后,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王建鸣同志在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

结束时的讲话

 

(2010年5月19日)

 

各位委员、同志们:

虽然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的议题很多,但由于大家的共同努力,会议圆满完成了预定的各项任务,开得很成功!希望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决议要求和各位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抓好落实。下面,我就贯彻本次会议精神讲四点意见。

第一,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努力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是今年经济工作的中心任务,也是我市抢抓机遇、推进城市转型的迫切需要。这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的市政府关于变更中信银行贷款决议的议案、关于黄石市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城市建设与发展规划的议案、关于我市畜牧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是事关我市经济发展全局的大事,也是我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

金融危机爆发后,经济出现衰退,各行各业存在两个共性问题,一是缺少资金,二是缺乏市场,这两个问题也是影响我市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问题。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通过贷款融资加大投入,对于我们增加固定资产投资,增强经济发展后劲,调整优化经济结构,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我们搭建了5个投融资平台,并切实加强与国开行开发性金融合作。2008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先后作出了10多项批准实行贷款融资的决议。现在,这些贷款资金已经或正在逐步到位,如何管理和使用好这些资金成为目前首当其冲的问题。希望市人大财经委、纪检监察、审计和城投等部门加强跟踪检查,保证这批资金的使用安全和经济效益,确保这批资金贷得来、用得好、还得起、见效快,真正做到对全市人民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对历史负责!

去年,我市成功获批为“全国科技进步示范城市”,极为不易。这次会议批准了我市国家科技示范城市建设与发展规划,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要按照规划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希望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抓重点、创特色、重实效的要求,加强对创建科技进步示范城市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动员全市科技资源,集中力量解决一批关系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技术需求,大力发展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不断提升我市科技整体竞争力,努力占领科技创新的新高地。要多渠道加大科技投入,多方开拓投融资渠道,努力破解制约科技进步和创新的资金瓶颈。要用足用活关于“中部崛起”、振兴老工业基地、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资源型城市转型、高新技术产业以及鼓励自主创新等各项科技政策,加强核心技术、关键技术研发,真正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力和核心竞争力,加速科技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切实把经济建设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是安天下、稳民心的战略性基础产业。畜牧业作为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在我市取得了长足发展,逐步实现了从散户放养向规模养殖转变、从分散经营向产业化经营转变、从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转变。可以说,畜牧业已成为我市农业、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和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各位组成人员在审议时也对此给予了充分肯定。目前,我市畜牧业发展工作中也存在一些突出困难和问题:一是服务体系不健全,产业链条不紧,“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尚未完全形成。二是保障机制不健全,抗风险能力不强。目前,国家只针对能繁母猪和奶牛开设政策性保险险种,畜禽养殖的保障机制不完善,一旦出现突发性自然灾害和流行性动物疫病,就会给养殖户带来较大损失。三是科技支撑力不强,污染问题突出等。希望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打造百亿元畜牧产业链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畜牧产业的政策扶持力度,特别是要积极探索畜牧业政策性保险与保障体系建设,鼓励和支持保险机构发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畜牧业保险;要优化畜牧产业布局,积极引进知名龙头企业落户黄石,进一步推进畜牧产业化经营;要注重依靠科技进步加强畜禽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加大治理和监管力度,切实解决好畜牧业污染问题。

第二,要高度重视监所检察和民族宗教工作,切实维护全市和谐稳定。

监所检察工作和民族宗教工作是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近年来,我市检察机关认真履行监所检察工作职责,加强专项检查力度,依法打击“牢头狱霸”,严肃查处干警违法行为,较好地维护了我市监所稳定和监管秩序。但在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也指出了监所检察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足,主要是监管干警跑风漏气等违法犯罪、被监管人员“又犯罪”现象尚未完全杜绝,监所检察监督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信息化建设步伐还不快,部分监管场所视频监控联网不完善;监所基础设施不完备,安全隐患较大,在押人员的基本权益没有得到有效保障等等。全市检察机关要从保障和维护人权的高度,强化法律意识,充分利用法律监督手段,严肃查处执法违法等行为,严厉打击“牢头狱霸”,加强日常执法监督和专项检察活动,加强信息化建设,维护监所秩序和安全,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

民族宗教工作无小事,事事关系和谐稳定。我市属散居少数民族地区,现有30个少数民族,总人数5000余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难度加大;辖区有佛教、道教、基督教、天主教、伊斯兰教五大宗教,信众约30万人,信众人数众多、涉及面广、结构复杂,特别是乱建寺庙、乱塑佛像、乱传经布道的“三乱”现象屡禁不止,治理难度较大。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重视民族宗教工作,把民族宗教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为民族宗教工作创造良好条件。要认真落实好各项民族政策,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建立健全流动少数民族人员管理服务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化解民族方面的矛盾纠纷,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多为少数民族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加强对宗教场所的登记、检查和治理,进一步规范宗教场所的宗教活动,依法管理好各项宗教事务。同时,要重视和发挥宗教界代表人士的作用,将规范寺庙建设与促进旅游业发展结合起来,重点要依托东方山宗教文化旅游优势,在物力、财力方面给予必要支持,齐心协力将东方山风景区打造成特色鲜明、全省一流、全国知名的旅游名胜区。

第三,要讲政治、讲民主、讲纪律,圆满完成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的选举任务。

这次会议还有一个重要议程就是通过了有关人事酝酿事项,并对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进行了认真筹备。即将召开的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是在迎接建市60周年、市人大设立常委会30周年之际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补选一位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部分常委会委员。这次会议有7位同志辞去常委会委员或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有的是因为工作变动,有的是即将或已到退休年龄。这些同志根据工作需要,从大局出发,辞去了相应职务。他们任职以来,为黄石的改革发展稳定尽心尽力、尽职尽责,为我市的民主法治建设倾注了大量心血,付出了辛勤劳动,作出了积极贡献。在此,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向他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这次会议还将补选一位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充分体现出省委、市委对黄石人大常委会干部队伍建设的关心和支持。为开好这次会议,完成好选举任务,市委高度重视,专门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汇报,就有关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大会筹备处也为筹备开好这次会议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为大会的顺利召开创造了条件。希望大会筹备处和全体工作人员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全力以赴,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为会议的胜利召开奠定坚实的基础。

在座的各位组成人员一定要讲政治,顾大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积极协助做好各项工作,确保省委、市委人事安排意图的顺利实现,确保选举取得圆满成功;一定要讲民主,守纪律,把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与贯彻党的主张统一起来,坚决执行和维护党的决定,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用自己的模范言行去影响和带动其他代表,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律程序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一定要讲团结,做表率,善于引导和团结其他代表,既尊重和支持他们的民主权利,又认真负责地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从而把全体代表的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确保大会取得圆满成功!

第四,要全力抓好“双迎”活动,努力把中国·黄石首届国际矿冶文化旅游节办成一次高水平的盛会。

各位委员、同志们,勤劳智慧的黄石儿女即将喜迎建市60周年,举办中国·黄石首届国际矿冶文化旅游节,是建市60周年系列庆典活动中的一项重点工作。当前,全市上下正在全力以赴开展“双迎”活动。现在距离节会只有90来天的时间,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尤其是近段时间因天气原因,影响了一些重点工程的施工进度。全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发扬打大仗、打硬仗、打胜仗的光荣传统,倒排工期,责任到人,克服困难,抓好落实,高标准、高水平完成好各项任务。市人大常委会要加强督促检查,完成好挂点的磁湖东北岸景观改造工程,及时听取节会筹备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要通过组织代表和委员视察等多种形式,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监督和检查,督促有关方面加快施工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全市上下要全员参与,全力以赴,真正把国际矿冶文化旅游节办成“一流的盛会、人民的节日”,充分展示黄石“中国矿冶文化名城”的新形象,努力提高黄石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

谢谢大家!

 

 

黄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十五次会议出席人员名单

 

出 席(35人):建鸣、吴兴龙、左 莉、应楚洲、陈家宏、邱善希

         夏祖乔乐海波、吕天运、刘 钢、刘志明、刘菊香

         江 华邹 勇李运城、汪  张海玲、陈新玲

         柯有美、胡劲松肖唐友赵秋英祝新华袁能银

         郭 波、曹淑明、董美和曾元生贾少华、陈建新

         汪桂萍佘惊雷、汪 岚、雷应华、徐晓明             

        

缺 席(6人):戴奇伟李香华、张雄峰、黄治席、龚世忠、程良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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