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人大直通车->代表建议平台->代表议案建议

(136)关于加强我市公共安全建设的相关建议

来源:      时间: 2018-11-21

  市人大代表 何栋全

  城市安全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没有城市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的稳定与安全就不可能有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不断发展,重大会议召开、商业促销、群众性活动日益增多,完善城市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确保公共安全的形势要求迫在眉睫。 

  一、我市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现状及存在问题 

  1)硬性考核指标缺乏。我国法律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前期预防、中期处置及后期完善没有硬的考核指标,也缺乏追究机制。 

  2)管理体制不完善。我市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职能都是由发生突发事件后临时组建的机构(如临时指挥部)承担,表现出综合性和专业性方面的局限,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主体单一、综合不强、条块分治、部门分割、信息不畅等问题,制约了公共安全管理水平和能力的提高。 

  3)公共管理资源不足。公共安全管理资源是城市公共安全体系的基础,我市城市公共安全管理资源有待进一步充实整合。 

4)城市居民应急防范和安全意识还很薄弱。由于大力宣传和科普教育深入程度不够,公民的应急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较差。例如去年12月份芜湖路一违章居民楼垮塌事件,部分市民不顾现场抢险民警的劝阻仍然滞留现场看热闹;今年元月2日上午,我市中心客运站发现一新疆籍人员遗弃行李,公安民警在现场排除异常和危险时,部分群众擅自闯入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线观看公安机关处置,如果真的是爆炸物而发生爆炸,后果不堪设想。 

  二、新形势下加快完善我市城市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的建议 

  借鉴国内外先进城市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的成功经验, 从我市的实际出发,对构建应对各种突发性公共安全危机的城市公共安全综合体系提出相关建议。 

  1)树立可持续发展的绩效评价理念。提高风险意识,并把意识贯彻到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和各个环节,确保政府在制定发展规划、项目审批、招商引资、城市规划、危险行业的监督管理过程中,始终保持高度的安全责任感。同时,应加强对可能存在风险的行业企业进行检查监督,督促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充分利用和开发社会上一切可供利用的公共危机防范资源,为应付公共安全突发事件提供服务。 

  2)健全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体制。结合我市实际,建议市委市政府成立市一级的公共安全管理委员会,为市委市政府直管,承担公共安全应急准备、监测预警、信息资源编制、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应对指挥、媒体沟通、恢复管理等职能,科学界定政府各部门在公共安全管理中的职责、任务,全面建立健全城市公共安全综合体系。 

  3)建立和发展资源保障机制。我市应继续从人、财、物等方面,保障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工作,加紧人力资源的培养,加强战略资源的储备,建立政府和社会的专项基金等,建立并不断发展公共安全资源保障机制,促进各职能部门协作,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的积极参与。一是人力保障。除政府公共安全管理系统中的队伍建设外,包括消防、公安、军队、医疗等,还应充分发挥社会人力资源优势,将街道、社区的非政府组织团结起来,成立民间队伍,组织公众学习应急知识和实施自救演习。二是资金保障。加大直接为公众服务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把公共安全管理预算纳入政府整体预算,设立必要的专项基金,应对各种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和危机。三是物力保障。完善各种战略物资的储备制度,建立起救灾物资储备、调配、紧急发送的系统,保障突发事件应对中的资源调配,确保在危机状态中所需器材和生活必需品的发放到位。在日常状态下,加强物资监管力度,保障一定救灾物资的储备量,对其生产和进货渠道要时时检查和疏通。 

  4)强化公共安全教育和宣传。强化公共安全教育和宣传。要通过教育、培训等方式,强化公共管理者的安全危机意识、知识和管理技能,以及人道主义精神。同时,不但要注重强化公共管理者的安全意识,更要对社会公众实行安全意识教育及培养。还要通过各种形式对公众进行安全知识及技能教育,提高公众的自救、共救、公救能力,使其能用科学的方法来处理危机事件,提升应对安全危机的能力。 

 

相关图片: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