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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来源: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      时间:2022-04-15

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工作要点,3月中旬至4月初,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组成调研组,在常委会副主任王见祥的带领下,就全市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展开为期半个月的专题调研,听取了市民政局关于我市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座谈交流,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市788个村、226个社区的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全部完成,共产生新一届村民委会成员(含村委会主任)3360人、居民委员会成员(含居委会主任)1291人。所有村和社区均完成了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换届和村(居)民小组长推选工作,分别推选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2965人、950人,分别推选村(居)民小组长6474人、3924人。总体来看,本届村(社区)干部任期由3年改为5年,干部任期更长,受到了基层干部的普遍欢迎,也得到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普遍重视。换届选举工作组织有力、程序规范、纪律严明,实现了组织领导好、政治生态好、选举结果好的“三好”目标,取得了组织满意、群众满意的“双满意”实效。呈现出以下3个特点:

(一)坚持党的领导,宣传发动深入。为做好换届选举工作,换届选举前,市委进行了专题研究。成立市县乡三级“一办四组”,对换届工作全程指导;成立5个巡回督导组,对换届工作全程督导。每个村(社区)均配置1名县级领导、1名乡镇(街道)班子成员、1名驻村(社区)干部包保换届选举工作,确保责任到位。民政部门选取大冶市八流村、黄石港区黄石港社区等一批试点单位先行先试,村(社区)换届工作人员全程观摩,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树立标杆,营造氛围。换届选举不仅采用传统形式整体推进,还充分利用支部主题党日、微信群、电子屏等新平台广泛宣传。群众知晓率达到95.6%,换届选举工作受到村(居)民的普遍关注、点赞和积极参与。

(二)坚持法定程序,选用关口严格。为选出人民满意的“好干部”,我市牢牢抓住人选问题这个核心,按照“双好双强”的标准,采用“三级研判”,综合制定换届人事方案。依据“十不得”①“五不宜”②负面清单,实行初步人选和候选人县乡两轮审查,组织部、纪检监察、政法、公安等13部门联合审查,做到党员档案必审、纪检监察意见必听、违纪违法行为和问题线索必核、信访举报必查,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筛”掉不符标准人选78人。选举过程严把 “四道关”③,严格执行“五公开”④,选举程序依法、合规、有效。此次换届实现全市1014个村(社区)调整主职420人,总调整面积达到41.4%,全市村(居)民委员会班子的年龄、学历结构实现了“一降一升”目标。

(三)依法依规推进,换届氛围清正。本次换届选举是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大背景下开展的,为严明换届纪律,换届前,我市广泛宣传村(居)委会换届政策、人选标准和纪律要求,下发“十严禁、五不准”纪律卡片10万份。组织部门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认真组织候选人学习换届纪律,做到换届纪律100%知晓,承诺书100%签订。结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换届中坚决打击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黑恶势力销声匿迹,宗族势力不敢抬头,拉票贿选行为极为鲜见,切实净化了基层风气,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认可。对省换届办反馈的4个共性问题及时认领,照单全收,全程跟踪,销号清零,整个选举工作有序推进。在调研中,基层党员群众普遍反映,这次换届对纪律要求最严,风气最好、秩序最优的一次。

二、存在的问题

我市这次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社会反响良好,但是也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基层群众的关注度和参与度有待提升。本次换届选举中,村民、居民的参选率虽然达到91.62%和93.69%,较上届有进一步提高,但是离全村关注、全员参与的目标还有一定的距离。一些村的选民长期外出务工,个别村因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等问题,导致登记率、参选率不高。城市社区面临的“人户分离”现象也比较严重。棚户区改造导致社区“空挂户”增多,也存在选民登记难、投票难问题。当前社区居委会受政府考核,依靠财政拨款发放工资,因此多忙于政府事务,自治作用发挥不够,与居民日常联系不够紧密,一些居民认为居委会工作与己无关,选谁都一样,不太关注。基层换届选举中,基层群众的主人翁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关注度和参与度也有待提升。

(二)基层村(社区)干部的履职能力有待提升。本轮换届调整的村(社区)干部人数较多,村(社区)干部们的履职能力有待提升。有些村组工作覆盖面较宽,不光要联系村民,还肩负着经济发展、社会安全的重要职责,干部的工作压力较大。在调研中,我们发现有的村维稳任务比较重,村组之间矛盾比较尖锐,对村干部处理复杂局面的能力也要求较高,选新人“镇不住”。另一方面,社区书记主任专业化、职业化水平还不够,取得社工证资格的书记主任仅占15.48%,距离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要求还有差距。

(三)基层村官的待遇还有待提升。“人难选”的情况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少数经济基础薄弱的村,因外出务工人员较多,村级后备力量储备不足,群众参选率有所下降。村干部在职待遇不高、退休保障不足、生活保障不够等问题也影响了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在调研中,我们了解到,当村官收入不高,年轻人外出务工三四个月抵得上在村里一整年的收入。在村里当村官,主要谈奉献,讲情怀,个人多多少少要吃点经济亏。经济上的不足,也导致基层村干部青黄不接、后继乏人。

(四)存在“走读”现象,选举细节把控精准度有待提升。调研中,我们发现有的在职村干部在村、城区、镇上有多套房,工作在乡村,居住在城镇;有的在职社区干部过去在本社区居住,后来迁移到其他社区长期居住,一下班群众就找不到人,办事情不方便。有些村(社区)干部经营着其他生意,投入在村(社区)工作中的时间精力有限,村(社区)干部和本地群众的联系也有所疏离。选举过程中也存在细节把控不精准的问题。部分基层领导干部、驻村干部、村干部对新颁发的法律法规缺乏学习研究,习惯用“老办法”开展工作,部分新任职同志工作不熟、把握不住重点,也导致工作出现偏差。

三、几点建议

(一)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增强村(社区)的活力和凝聚力。建议市政府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的有关要求,坚持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把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村(社区)的组织活力和治理效能。进一步推进村(社区)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制度建设,强化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规范化建设,提升其开展公共事务协商、服务社区居民的能力,激发广大群众参与村(社区)治理的内在动力。完善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的激励政策,统筹发挥社会力量的协同作用,加快互联网与基层治理的深度融合。

(二)探索分类管理,加强培训指导,提升村(社区)的治理能力。建议市政府认真研究城中村、矿产资源村等情况复杂村组的具体情况,探索出台分级分类管理政策,个别村组可实施“一村一策”,确保人财物的充足投入。加大新任村(社区)干部的任职培训力度,进一步增强新任基层干部廉洁自律、勤政廉政、为民服务的意识,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和履职能力。民政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高度重视选举后的制度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的健康平稳规范化运行。

(三)改善村(社区)干部待遇,充实基层后备力量。建议市政府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建立村(社区)干部工资待遇正常增长机制,改善村(社区)干部的经济待遇。全面打通优秀村(社区)干部的晋升通道,关心和研究离任村(社区)干部养老问题,真正让村干部“在职有奔头,卸任有想头”。积极探索按劳分配的绩效考核奖励机制,关心村(社区)干部的身心健康,建立村(社区)困难干部帮扶优抚政策,及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四)严格落实组织法,提升换届选举工作的精细精准度。建议市政府严格落实《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要求,在换届选举之前,严格审查选举候选人的居住地信息,选出“全心、全意、全脱产”的村(社区)干部候选人。进一步增强选举工作的宣传引导和公开公示力度,接受村(居)民对候选人的评议监督。通过举办培训班、开展业务能力测试等方式做到换届选举,学法先行。进一步增强换届选举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做到学法懂法用法尊法,守牢换届选举工作的法治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