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项工作评议办法》等有关规定及黄石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监督工作计划,经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八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市人大常委会将对市发改委等七个政府工作部门开展工作评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议时间安排
2026年9月中旬至2027年4月
二、被评议单位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
三、评议内容
对被评议单位近三年的工作进行评议,主要包括: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地区本部门本领域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
(二)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三)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安排情况;
(四)依法行政、依法履职情况及工作作风建设情况;
(五)贯彻执行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和各类审议意见情况,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
(六)需要评议的其他工作情况。
四、有关事项
为全面了解掌握被评议单位情况,现公开征求对被评议单位工作的意见、建议。
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9月14日至2026年10月15日。
评议工作组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被评议单位 |
第一评议工作组 | 0714-6376611 | 2351713938@qq.com | 市文化和旅游局 |
第二评议工作组 | 0714-6376665 | 1466635809@qq.com | 市农业农村局 |
第三评议工作组 | 0714-6379199 | 394674663@qq.com | 市应急管理局 |
第四评议工作组 | 0714-6376691 | 986266216@qq.com |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
第五评议工作组 | 0714-6376673 | 530092860@qq.com | 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