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黄石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监督法的相关规定,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以高质量人大监督助力武汉都市圈重要增长极整体提升、服务推动全省支点建设。
一、突出“三个聚焦”,把牢人大监督的重点
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监督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找准定位、担当作为,确保人大监督工作始终与党委同向、与人民同心、与时代同步。
一是聚焦大局所在实施监督。打造武汉都市圈重要增长极是省委赋予黄石的重大历史使命,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黄石市委的中心工作。黄石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监督工作放在全市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切实做到市委的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监督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作用就发挥到哪里。近年来,围绕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听取审议科技创新工作报告,开展科技工作专题调研,助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充分履行财经监督职能,每年定期听取审议计划报告、预算报告和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及债务风险防控等工作报告,助力全市经济运行稳中向好。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每年听取审议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长江大保护等工作报告,组织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执法检查,加快推动美丽黄石建设。聚焦农业农村发展,听取审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情况的报告,集中视察美丽乡村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开展专题询问,为乡村全面振兴注入强大动能。
二是聚焦民生所盼实施监督。通过代表“家”“站”、微信公众号、代表意见建议等多种途径,广泛征求人大监督的意见建议,拓宽群众参与人大监督渠道。聚焦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听取审议中小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职业教育、医保经办体系建设等情况报告,开展中小学生“双减”工作调研,视察基层卫生补短板项目情况,助推补齐民生短板,解决群众“急难愁盼”。聚焦“一老一幼”,听取审议托育服务工作等情况报告,组织居家和社区养老等工作视察,推动“老有所养、幼有所育”。
三是聚焦治理所需实施监督。着眼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提升,强化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促进和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坚持以评促改、以评促优,对公安、交通运输等12项政府专项工作开展评议,促进相关部门依法行政、改进作风、提升效能。聚焦公正司法,听取审议市“两院”关于落实司法责任制、市检察院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专项工作等报告,开展流域综合治理专项公益诉讼检察专题调研和基层人民法庭建设专题视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制定加强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监督工作办法,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不断健全司法监督机制,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二、坚持“三个导向”,提升人大监督的实效
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常态化运用各种法定监督方式,用好用活监督手段,让人大监督更有实效。
一是坚持“一题多问”,开展专题询问。把专题询问作为主动监督的有效抓手,每年围绕一个主题,创新开展“一年多问”“一题多问”,响鼓重锤、连击发力。2022年,围绕优化营商环境,聚焦“开发区企业水电热等要素保障”“市场主体司法保护和项目验收难”,开展2场专题询问;2023年,围绕文明城市创建,聚焦“停车难停车乱”“小区物业管理”,开展2场专题询问。今年,突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专题询问。每场专题询问都制作播放专题暗访片,现场进行满意度测评,问出“辣味”,测出“优差”。
二是实行“3+X”模式,组织执法检查。坚持执法检查“3+X”工作模式,每年对1部国家法律、1部省级条例、1部本地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检查,创新运用暗访抽查、问卷测试、第三方评估、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成效清单“三张清单”,有力推动发现和解决问题。今年,在开展食品安全“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时,积极探索线下调研与线上问卷、集中检查与暗访抽查、调研自查与问题整改、代表活动与专业赋能“四结合”的工作方法,共收集调查问卷886份、意见建议26条,并组织63名市、县两级人大代表暗访经营主体8家、随机抽检样品82批次,对部分小餐饮店后厨操作不规范、“特供酒”“年份酒”虚假宣传等问题现场督促整改,有力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三是围绕全覆盖目标,积极探索工作评议。按照“届内政府重点部门工作评议全覆盖”的目标,每年对6-10家政府组成部门工作进行评议。评议前,各专委会充分调研,评议对象自查自评;评议中,听取各评议对象的工作报告,组织委员开展满意度测评,现场公布测评结果,对列为“不满意”等次的部门,继续列为下一年度工作评议对象;评议后,评议结果和评议意见及时向市委报告,并转交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三、做到“三个注重”,凝聚人大监督的合力
积极探索“1+N”(“1”为人大监督,“N”为党和国家机关其他监督)联动监督机制,努力形成同题共答、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
一是注重多种监督方式贯通协调。坚持将人大监督与市委巡察政治监督、纪委监委专责监督、审计专业监督等融合贯通,每年听取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对整改不力的问题,要求市政府和市人大相关专委会持续跟踪监督。每年联合相关部门,对政府年度“十件实事”项目进行督办,确保民生实事落地见效。2022年、2025年,听取审议市监委关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工作报告,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人大监督与纪检监督贯通协调,常抓不懈、久久为功,纵深推进集中整治工作。
二是注重多项法定职权统筹运用。着力构建“立法+监督+代表”三维监督体系,明确“三个必”的工作要求,即:每次开展人大监督,必审专项工作报告,必到现场走访察看,必有代表跟踪问效。近年来,重点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后制定《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养犬管理条例》《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条例》等法规,听取和审议了相关专项工作报告,组织开展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检查,全市五级人大代表以代表行动或专业代表小组的形式全程参与、跟踪推动。
三是注重多级人大监督联动发力。按照全省代表行动的部署,连续开展“三访三促”“三进三促”“三帮三促”“三争三促”等系列主题活动,发动全市三级人大、五级代表聚焦党委中心工作依法履职、参与监督,推动一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2024年,联合县乡人大,针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题询问中反映的问题,落实属地责任,加强跟踪督办,实现了问题真整改、群众真满意。今年,成立6个专业代表小组,开展各类集中活动255次,推动解决企业发展难题97件、群众民生难题603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