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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黄石市国有资产综合管理情况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调查报告

来源: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时间:2022-06-05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监督计划安排,5月份以来,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华的带领下,深入市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对2021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开展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国有资产总量保持增长。2021年,全市单位国有资产总额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总额同比分别增长24.7%和31.45%。其中,企业国有资产总额和所有者权益总额同比分别增长14.35%和9.52%;市出资企业及下属企业资产总额和所有者权益总额同比分别增长16.47%和17.28%;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总额和所有者权益总额同比分别增长5.92%和3.68%;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和净资产同比分别增长128.96%和175.14%。

(二)国资监管工作不断加强。组织开展资产清查,进一步摸清企业国有资产底数和资本分布结构。筹建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实现“数据通”和“视频通”。常态化开展企业财务信息统计监测,加强企业风险防控。实施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效对接。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月报和年报会审制度,完善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加强资产动态监控。开展全市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专项清查,清理在建工程项目205个,涉及金额14亿元。

(三)国企改革有序推进。制定企业党委(党组)前置研究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启动企业外部董事管理、考评和薪酬管理等办法的修订工作。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铁投公司、黄石工矿医院等17家企业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市国资公司与华侨城集团合作投资的黄石华侨城新文旅一期项目开园。指导市出资企业实施内部专业化整合,压缩管理层级,目前企业管理层级已基本压缩到不超过4级,市城发集团所属108家子企业精简调整为86家。加快企业间资产整合重组,市城发集团与国资公司完成文旅医药板块整合,湖北天源特钢与三冶重工实施重组。将港务集团100%股权、黄石新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20%股权整合到湖北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实现了港口运营资本和资源优化重组。

(四)国资经营质量提升。全市326户国资监管企业实现利润同比增长45.81%,其中,市出资企业及各级下属企业实现利润同比增长50.52%。积极盘活存量资产,指导工矿集团依法开展天源特钢厂房和设备拆迁处置,实现回款6511.42万元;规范企业门面管理和资产处置,实现租金收益18199.25万元。加快实施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市公路局下属公路质检站、晨光公司、颐阳监理公司和上海鄂东工业贸易部划转至市交投集团,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和市档案馆资产划转市城发集团,铁山区国资公司划转经开投公司。探索实施企业绩效考核,聘请第三方评价机构,对市融资担保集团、东楚金桥担保公司等4家融资担保机构开展绩效评价,推动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五)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增强。深化金融助企服务,将普惠金融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最高贷款额度由3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累计为重点企业和中小企业发放应急循环资金214笔,计18.6亿元。落实承租国有资产经营性用房减免政策,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为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共计3134万元。加大对担保机构的支持力度,将市融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由20.17亿元提高到20.57亿元,国有资本总额占实收资本比重达到82.48%,提升了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和抗风险能力。

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市人大财经委在对2021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综合管理情况开展调研的基础上,对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基本情况

1、国有土地资源

全市国土总面积4583平方公里,其中:国有土地面积888.09平方公里,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9.38%;集体土地面积3694.91平方公里,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80.62%。

全市共出让国有建设用地0.13万公顷,同比增加65.18%;出让价款156.04亿元,同比增加87.93%。全市共获批建设用地总面积1892.34公顷,同比增加39.89%,涉及新增建设用地1579.97公顷,同比增加41.79%。全市共完成征收土地面积2035.97公顷,同比增加3.41%,发放征地补偿费16.05亿元,同比增加40.16%。

全市实有耕地面积10.57万公顷,同比减少9.9%。

2、矿产资源

全市已发现金属、非金属、能源和水气矿产4大类79种,已探明资源储量44种,其中金等10种主要矿产储量居全省首位。

全市主要矿产保有资源量为:铁矿1.05亿吨,同比减少4.76%;铜矿113.31万吨,同比减少4.65%;金矿5.82万千克,同比减少4.64%;方解石1338.2万吨,同比减少4.41%;硫铁矿1.14亿吨,同比减少0.68%。

全市主要矿产年产量为:铁矿518.18万吨,同比增加1.13%;铜矿5.53万吨,同比减少41.97%;金矿2833.1千克,同比减少23.67%;水泥用灰岩矿1074.35万吨,同比增加7.17%;建筑石料用灰岩矿1888.55万吨,同比增加107.12%。

全市共有矿山185家,其中,金属矿山82家、非金属矿山103家;国有矿山10家、集体矿山30家、其他股份有限公司145家。全市采矿权185个,同比增加2.21%;探矿权82个,同比持平。

3、国有森林资源

全市林地面积19.53万公顷,森林总面积15.39万公顷,其中:国有森林面积2623.67公顷,占森林总面积的1.70%;集体森林面积 11.34万公顷,占森林总面积的73.64%;其他森林面积3.79万公顷,占森林总面积的24.66%。森林覆盖率36.92%,同比增加0.24%;森林蓄积量607.24万立方米,同比增加3.27%。全市天然林保护面积5.17万公顷,同比持平;生态公益林保护面积6.88万公顷,同比减少3.4%。

4、国有湿地(自然保护地、水)资源

全市共有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地15个,批复总面积5.26万公顷,净面积为4.53万公顷。

全市湿地保有量1390.83公顷。主要包括内陆滩涂、沼泽草地等二级地类,不包括河、湖等水域面积。

全市水资源总量37.63亿m3,同比减少39%;人均水资源占有量1524m3,同比减少38.94%;亩均水资源占有量2514m3,同比减少40.65%。

全市总用水量17.02亿m3,同比增加2.35%;总耗水量4.09亿m3,同比增加5.14%;综合耗水率为24.0%,同比增加0.6%。

(二)管理情况

1、加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出台深化“亩产论英雄”改革实施方案和综合评价考核细则,倒逼地方党委政府和企业节约集约高效利用资源、提升亩产效益。清理全市低效用地1.16万亩,消化批而未供土地5246亩,处置闲置土地7340亩,全市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市创建终期评估进入全省第一方阵。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一心两带、多点支撑、全域一体”区域协调发展布局和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发展示范区战略上图落地。编制完成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优化调整全市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保障市级战略功能布局的系统完整性。

2、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实施《黄石市矿山生态修复条例》,全市完成开山塘口生态修复55处8300亩,矿山生态修复率达95%。出台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推进“林长制”改革。积极组织县镇村参与全国森林城市、湖北省森林城镇和森林乡村创建,完成高速公路和高铁沿线山体绿化提质8855亩、沿江造林提质2650亩、村庄绿化1700亩、国有林场造林抚育1630亩,新增人工造林面积1.91万亩。积极发展林业产业,全市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19家,完成油茶新造和改造1.65万亩。

3、加强调查登记确权。以开展全国第二批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试点、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平衡表编制试点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我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系,完成县级价格信号采集、实物量清查等工作,委托代理编制实施方案和矿产资源、水资源履职清单,并报自然资源部备案。开展水流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完成6条市级河湖的资料收集、确权通告发布、外业现状核实和登记单元预划等工作。启用国土三调成果,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等工作提供了最新的基础数据。

4、加强矿水资源管理。全年在建规模以上矿产勘查项目16项,其中,龙角山-付家山矿区外围普查项目新增钨矿储量4.17万吨,改写了湖北省无大型钨矿的历史。完成我市矿产资源国情调查单元内155家矿区的调查工作。全年换发采矿权许可证10宗,划定矿区范围4宗,出具审核意见42宗。先后制定《黄石市绿色建材产业链三年工作计划(2021-2023)》、市级矿业权审批管理工作规定等,服务和促进绿色矿业发展。严格落实水资源论证制度,全年新发取水许可证14个,许可水量8696.55万立方米,批复42家自备水源取水户年度用水计划。对全市重点河湖库生态流量(水位)进行实时监测,确保下游基本水量需求,维护良好河湖生态。

5、加强执法监管。督促核查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涉林涉矿信访59件,整改拆除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建房46宗,复耕24.61亩,对2个违法用地严重县(市)进行了约谈。组织核查卫片图斑6557宗6.83万亩,其中:已整改报批299宗5883.14亩(耕地3707.35亩),已拆除复耕675宗4492.85亩(耕地2879.97亩)。全市各级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立案查处自然资源领域违法案件147件,收缴罚没款301.91万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8件,移送公安机关5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人。

三、存在问题

(一)管理体制不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有的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缺位,工作长期处于悬空状态;市出资企业法人户数仍然较多,管理链条过长,影响企业运营效率;薪酬考核制度市场化程度低,激励作用不明显。国资国企在线监管平台尚未建成,国资监管的系统性、针对性不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部分单位没有设置专门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资产管理仍然有缺位的现象。部分金融资产未统一归口统计和管理。

(二)资产运营绩效不高。企业债务负担持续增加,全市326户国资监管企业负债总额同比增长17.72%,资产负债率同比上升1.91个百分点;市出资企业及各级下属企业负债总额同比增长15.99%。市出资企业两证不全的资产较多,聚焦主责主业不够,经营范围集中于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市场化程度较低,难以形成有效经营收益。金融资产整体规模较小、结构单一,全市金融企业主要集中在担保领域,涉及证券、金控和保险等领域资产不多。部分行政事业性资产存在闲置现象。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基础薄弱。基础数据统计口径不一,资产所有权还没有完全从管理权中分离,土地、矿产、森林、水资源数据仍来源于行业管理数据。资产家底仍然存在着数据不够准确,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4大类资源资产的价值量核算尚未完成,地方特色矿种石灰石没有纳入清查范围。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矛盾加剧,特别是土地资源要素制约日益突出。

四、几点建议

(一)依法监管,促进资产保值增值。定期开展国有资产调查、登记、核实,进一步摸清各类资产家底。及时更新资产动态,做到账账、账实、账表相符。根据不同类别国有资产管理特点,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配套报表和评价指标体系。尽快建成国资国企在线监管平台, 提升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健全项目绩效评价体系,提高项目投资效益。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细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严格执行国有资本收益上缴相关规定。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统一资产管理流程,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强化企业负债规模和负债率双重管控,防范和有序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二)深化改革,提高资产使用绩效。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指导市属企业加强董事会、监事会建设,依法实行外派监事会制度,及时出台外部董事管理、考评等办法,提高企业运营效率。分类推进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激发企业经营活力。尽快修订完善国资监管权责清单,进一步厘清国资监管职责和政企投资边界。深化整合市属企业内部资源,压缩管理层级,优化组织结构。指导市属企业聚焦主责主业,提高项目投资质量,提升市场化运作能力和盈利水平。加大闲置资产盘活力度,积极清理无效资产,提高资金资产利用效率。

(三)夯实基础,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加快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清晰界定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主体,划清所有权、使用权边界。全面摸清自然资源资产底数,尽快完成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4大类资源资产的价值量核算,并结合我市实际,将特色矿种石灰石纳入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范围。加强自然资源资产全方位管控,完善监管执法体系,加大执法力度,守牢红线底线,提高自然资源资产利用效率。

(四)优化服务, 助推实体经济发展。积极创新金融业态、模式和产品,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着力引导金融资源向中小微企业、新兴行业领域流动,提高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拉动作用。加大对担保机构的支持力度,落实“四补”机制,通过资本金补充、风险补偿、保费补助和业务奖补等方式,支持担保公司充分发挥金融杠杆作用,拓展担保业务,扩大担保规模,提高普惠金融服务效能。市属国有企业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进一步提升水热气和公共出行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保障水平。